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公布《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信息服務管理規定》
2017-09-07 19:55:02??來源:中國網信網 責任編輯:周冬 周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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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印發《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并于2017年10月8日起正式施行。《規定》出臺旨在促進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信息服務健康有序發展,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 隨著移動互聯網的發展,通過微博客、即時通信工具、移動應用程序等網絡平臺提供公眾信息服務的新業態不斷涌現,各類用戶注冊使用公眾賬號發布信息的規模和影響越來越大,滿足了人民群眾多樣化信息需求,豐富了網絡文化生活。但一些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信息服務提供者落實管理主體責任缺失,部分用戶公眾賬號使用者傳播低俗色情、暴力恐怖、虛假謠言、營銷詐騙、侵權盜版等信息,違反相關法律法規,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社會反映強烈。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規定》共計十八條,包括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信息服務提供者及使用者主體責任、個人信息及權益保護、賬號處置、行業自律、公眾監督、行政監管及違法處置等條款。 《規定》強調,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信息服務提供者和使用者,都應當堅持正確導向,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培育積極健康的網絡文化,維護良好網絡生態。《規定》鼓勵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注冊使用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發布政務信息或公共服務信息,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滿足公眾信息需求。 《規定》明確,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落實信息內容安全管理主體責任,配備與服務規模相適應的專業人員和技術能力,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信息服務使用者應當履行信息發布和運營安全管理責任,積極傳播正能量,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維護良好網絡傳播秩序。 國家網信辦有關負責人表示,依法辦網、依法上網,是我們每個公民和企業的責任和義務,構建風清氣正的網絡空間需要多方參與和大家的共同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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