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旅客在互聯網上購票時,有時會發現最后支付的價格與最先看到的價格不相符,也不知道問題出在哪。中國民航局近日發布要求,嚴禁互聯網機票銷售中的“搭售”行為,確保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機票“搭售”已成常態 消費者很容易掉入陷阱 相關資料顯示,2015年底,一位姓唐的消費者,網購機票被某網站加價,后被告知,加價部分是“搭售”的保險。唐姓消費者認為這是欺瞞行為,并據此向有關方面投訴,同時向售票網站索要相當于機票全價3倍的賠償。 2016年2月,一位姓沈的消費者在另一家旅游網站上購票被加價,所購票價全額比機票原價高出了一倍多,且不支持退簽,加價部分包括搭售的航延險和航意險。 而實際上,當下在不少旅游在線平臺上,“搭售”常常與打折機票綁定,且越是低價票,綁定項目越多,這幾乎成了行業中的慣例。當消費者看到打折機票,就會不假思索地迅速下單支付,結果一不小心就落入了捆綁搭售的陷阱。 專家:這屬于強制消費違反多項法規 北京市法學會電子商務法治研究會會長邱寶昌表示,這實際上就是一種強制消費,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第九條規定的消費者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同時還侵犯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違反了消法的第二十六條,即條款、服務一定要以顯著的方式提醒消費者注意,不能加大消費者的義務。 業內人士分析說,目前在線旅游企業的機票價與航空公司官網上一致,光靠售票盈利空間不大,而搭售額外項目就成了旅游企業賺錢的重要渠道,如果用戶沒有發現,購物券、服務券、停車券被搭售出去產品,就為在線旅游企業贏得了利潤。 |
更多>>相關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