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舉巡視利劍 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十八屆中央巡視回眸
2017-06-22 20:04:01??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責任編輯:周冬 周冬 |
分享到:
|
21日,隨著十八屆中央第十二輪巡視對中國農業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等15所中管高校黨委巡視反饋情況的集中公布,十八屆中央最后一輪巡視反饋情況全部向社會公布。 這標志著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巡視如期完成對省區市地方、中央和國家機關、國有重要骨干企業、中央金融單位和中管高校等5個“板塊”的巡視全覆蓋,實現了黨的歷史上首次一屆任期內中央巡視全覆蓋。 回望4年多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中央巡視工作不斷向縱深發展,從2013年5月第一輪巡視正式啟動,到2017年6月最后一輪巡視反饋結束,12輪巡視共巡視277個單位黨組織,對16個省區市開展“回頭看”,對4個單位進行“機動式”巡視,實現了黨內監督不留空白、沒有死角。 巡視監督在全面從嚴治黨中的尖兵和利劍作用充分彰顯,巡視制度被賦予新的活力,在管黨治黨理論和實踐上實現重大創新與突破,兌現了向黨和人民作出的莊嚴承諾。 認識達到新高度 ——把中央巡視作為著眼長遠的戰略性制度安排,不斷完善豐富 “巡視是黨章賦予的重要職責,是加強黨的建設的重要舉措,是從嚴治黨、維護黨紀的重要手段,是加強黨內監督的重要形式。” 2013年4月25日,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審議《關于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研究部署巡視工作情況的報告》。習近平總書記用“四個重要”強調了巡視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為十八屆中央巡視工作指明了方向。 回顧巡視工作的發展歷程,它始終都是黨內監督的一項戰略性制度安排。 1990年,黨的十三屆六中全會提出,中央和省區市黨委可以根據需要派出巡視工作小組。1996年中央紀委第一次派出巡視組。2001年,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聯合派出巡視組開展巡視。黨的十六大報告提出建立和完善巡視制度。黨的十七大把巡視制度寫入黨章。2009年,黨中央頒布《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成立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將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巡視組提升更名為中央巡視組。黨的十八大報告更是明確指出,“更好發揮巡視制度監督作用。”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著眼于嚴峻復雜的反腐敗斗爭形勢,從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和全面從嚴治黨的大局出發,把巡視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4年多來,中央巡視代表黨中央,始終在黨中央的直接領導下進行。 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審議通過《中央巡視工作規劃(2013—2017年)》。每輪中央巡視之后,中央政治局常委會都要聽取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的情況匯報。習近平總書記以身作則、率先垂范,每次聽取匯報都詳細審閱巡視報告,對巡視中發現的問題有針對性地評判,對重要的整改、處置工作作出指示,對巡視的目標任務、方式方法、成果運用、隊伍建設和制度建設提出明確要求。 “中央給了巡視組尚方寶劍,是‘欽差大臣’,是‘八府巡按’,就要盡職履責,不能大事拖小,小事拖了,對腐敗問題要零容忍。” “要以問題為導向,派出‘偵察兵’,哪里反映聲音大、問題多,就派到哪里去偵察,就像公安系統的110、路面巡警制度,要在創新機制上下功夫。” “向被巡視地區、單位反饋時,要直指問題,一五一十把問題抖摟出來,根本不要搞任何遮掩,責成其認真整改。” “巡視過的三十一個省區市,不是一巡視了就完事,要出其不意,殺個‘回馬槍’,讓心存僥幸的感到震懾常在。” “對巡視發現的問題和線索,要分類處置、注重統籌,在件件有著落上集中發力。” …… 在中央全會、中央紀委全會、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中央政治局會議等重要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就巡視工作發表重要講話,始終親自指導推動巡視工作明定位、抓重點、求創新、出實效。 2015年2月,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關于巡視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情況的專題報告》; 2015年11月,中央政治局會議聽取關于巡視55家國有重要骨干企業有關情況的專題報告; 2017年2月,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關于巡視中央和國家機關全覆蓋情況的專題報告》; 2017年4月,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關于巡視中央政法單位情況的專題報告》; 2017年5月,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關于巡視中央意識形態單位情況的專題報告》。 …… 在中央巡視通過“板塊輪動”的方式,陸續實現省區市地方、中央和國家機關、國有重要骨干企業、中央金融單位等“板塊”巡視全覆蓋后;在通過分領域、分類別的方法實現對中央某一領域單位巡視全覆蓋后,中央政治局多次召開會議聽取審議“專題報告”,聽取情況、分析問題、作出部署。 從2013年的“中央巡視組第一輪巡視”“中央巡視組第二輪巡視”,到“2014年中央巡視組首輪巡視”“2014年中央巡視組第二輪巡視”,再到2016年,第九輪開始統一稱為“十八屆中央第×輪巡視”,名稱統一的背后是認識的一步步深化。 從第一輪巡視聚焦作風、貪腐、政治紀律和選人用人等問題的“四個著力”,到第三輪巡視增加對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兩個責任”和組織紀律執行情況的檢查監督,到第九輪巡視“把政治巡視的要求高舉起來”,再到后面幾輪堅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視,巡視監督內容不斷擴展。 隨著巡視工作實踐的不斷發展,中央巡視的定位越來越清晰,方向越來越明確,內容越來越聚焦,站位也越來越高。這充分證明:巡視作為黨內監督的“利劍”,不是權宜之計,而是著眼長遠的戰略性制度安排。 |
相關閱讀:
- [ 06-22]5年交出近300份問題清單 回顧中央巡視“熱詞”
- [ 06-21]三分鐘看懂中央巡視如何完成全覆蓋
- [ 06-14]中央巡視組“機動式”巡視三大招:盯住要害不搞面面俱到
- [ 05-27]盤點五年中央巡視的“新招數”:回頭看、機動式
- [ 04-18]十八屆中央巡視組53名組長都來自哪兒?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