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警方查獲的銀行卡。商城派出所供圖 中新網義烏5月18日電(記者 張茵 實習生 楊瀟瀟 通訊員 馮麗敏龔書弘)14臺手機、172張銀行卡、一臺電腦、一臺打印機……僅憑這些工具,便可在全國范圍內實施詐騙。 18日,記者從浙江省義烏市公安局商城派出所獲悉,日前,在國際商貿城經商的王女士遭遇電信詐騙后報案,警方偵查后發現,7名犯罪嫌疑人有4名是90后,其余3名為80后。他們以申辦信用卡、貸款等方式在全國各地實施電信詐騙,累計騙取財物超過50萬元人民幣,現7名犯罪嫌疑人被義烏警方全數押解歸案。 2月26日,王女士接到了一通咨詢其是否需要辦理信用卡的客服電話,并且向她拋來了“誘人”的橄欖枝。“我確實那陣子需要辦張信用卡,方便自己生意上的資金周轉。”王女士說,一開始對方在收取了她300元“押金”后很快將一張民生信用卡郵寄給她,但需要支付信用卡額度2%的“激活費”。 “那張卡的原始額度是10萬,我就先交了2000塊,后來對方說可以提升額度,我那會兒感覺10萬可能會不夠用,就升了幾次。”就這樣,王女士在繳納“激活費”后又先后6次將共計45200元激活費匯給對方用于提升額度,但對方允諾的激活期到了以后,信用卡仍無法使用。 圖為:犯罪團伙作案工具。商城派出所供圖 當王女士再次撥打電話卻傳來“嘟嘟”聲時,知道自己上當受騙的她才想起來報警。當地警方接警后立即對此展開偵查。同期,義烏的稠江、后宅等地也發生了類似的案件。 通過銀行流水等信息,民警很快鎖定了犯罪嫌疑人作案地點在湖北省安陸市。義烏專案組與當地警方合力偵查,將4名犯罪嫌疑人葉甲、葉乙、謝某、陳某抓獲,當場繳獲各類銀行卡172張及現金3萬余元。 據了解,4名嫌疑人僅負責從指定銀行卡提取現金,若金額超2萬元,他們則會通過pos機轉賬將贓款分流,幾個人“合作取款”,并從中抽取7%的提成,再將剩余的贓款以現金的形式移交真正實施詐騙的“上家”。 經過偵查,警方很快鎖定“上家”饒甲、饒乙及楊某,并在湖北安陸市將饒乙和楊某抓獲,之后,饒甲向湖北當地警方投案自首。 令警方大跌眼鏡的是,3名團伙“首腦”竟然都是90后,饒乙為饒甲的親弟弟。3人初中畢業后便先后在深圳、廣州等地打工。春節前,饒乙跟朋友到湖北孝昌縣游玩時得知“詐騙來錢快”,回來后便與饒甲、楊某商量,籌資2萬元購買了手機、電腦、打印機等,并通過非法渠道購得受害人信息。 據嫌疑人交代,172張銀行卡均為真卡,以3000元4張卡的價格向倒賣銀行卡的人購得,再轉交給葉甲等人進行“洗錢”。受害人基本上都曾在網上填寫過申請貸款之類業務,不法分子再將他們的姓名、身份證號、電話、是否有車貸房貸、有無信用卡等信息打包賣出去。 目前,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義烏警方刑事拘留。(完) |
相關閱讀:
- [ 05-18]公安部A級通緝犯山西落網 家族式團伙詐騙上千萬元
- [ 05-18]澳大利亞破獲大型詐騙集團 涉案金額超1億美元
- [ 05-18]“最高檢官網”迷惑市民 廈門反詐騙中心揭秘不同點
- [ 05-18]臺灣人于印尼日本組詐騙集團專騙大陸人
- [ 05-17]廈門市老齡辦開展“老年人防范詐騙宣傳周”活動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