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島、膠州網警聯手偵破一起跨省特大網上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抓獲16名犯罪嫌疑人。在這起案件中,警方初步查繳各種公民個人信息220萬余條。而這些信息,都來源于一個年輕人編寫的一款“神奇的軟件”,其他嫌疑人正是圍繞這些被違法盜取的信息,組建起了一條層分五級的網絡黑產利益鏈條。 QQ群里叫賣個人信息 與真實信息匹配度高 這一切要從青島膠州一個網民開始。今年1月份,青島膠州警方注意到一個名為“生意興隆”的網民,調查發現,該網民網名所指的“生意”竟是在網上兜售公民身份證、銀行卡等個人信息。隨即,民警購買了部分被販賣的公民信息進行核實。 結果令警方十分吃驚,“他賣的這些信息與當事人的真實信息匹配度極高。從私密的家庭住址、銀行卡到公民身份證、聯系方式等信息應有盡有,販賣的數量十分龐大。”膠州市公安局網警大隊大隊長龔毅介紹。 經進一步查證,警方確認“生意興隆”為青島人王某,并發現與王某來往密切的兩人也參與買賣信息。2月14日晚上,警方展開收網行動。被抓獲時,王某等三人正在網絡上“叫賣”信息。 三人供認,2016年6月份以來,其通過QQ從上線“雨神團-baby”處非法獲取公民身份信息多達數十萬條,存儲在網絡云盤。這些信息包括公民身份證正反面、手持身份證照片、銀行卡等高度敏感內容。 三人通過在QQ群轉發信息公然叫賣,非法牟利。為便于販賣信息,王某還組建了“全國卡商交流群”,成員數一度高達2000多人。經查,王某從上家獲取并販賣公民個人信息4萬余條,非法牟利2萬余元。“很多信息都是多次販賣。” 為逐利成立工作室 進行嚴格的作息管理 根據王某等人的供述,膠州警方順藤摸瓜,于2月16日奔赴遼寧沈陽,經過十余天細致入微的查證,搗毀了以張某為首的“雨神團-baby”網絡工作室犯罪團伙。該工作室非法獲取并販賣公民個人信息66萬余條,非法獲利30余萬元。 隨后膠州警方奔赴吉林長春,于3月3日將上線楊某抓獲。根據楊某供述,其從“麒麟閣工作室-小軒”處非法獲取并販賣公民個人信息84萬余條,非法牟利十余萬元。之后,經過十多天的摸排偵查,3月27日,警方在內蒙古包頭市一賓館內抓獲了以19歲的李某為首的“麒麟閣工作室-小軒”的網絡工作室犯罪團伙。 根據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警方了解到,“雨神團-baby”網絡工作室和“麒麟閣工作室-小軒”的網絡工作室從周邊招募多名無業青年從事非法販賣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同時,兩個工作室還組織工作室成員非法從事開戶套取優惠券活動,再以一定價格出售優惠券,從中牟利。 據膠州市公安局網警大隊辦案民警劉正大介紹,為提高效率,“雨神團-baby”還對招募的人員進行嚴格的作息時間管理,一邊買賣個人信息,一邊套取優惠券。“早上到點了準時開工,一般他(張某)給每個人一個優盤,里邊有2000多張照片,先讓分揀不清楚的照片,然后注冊信息,提取優惠券。” “麒麟閣工作室-小軒”則是販賣鏈條的最高端。李某供認,他從2016年下半年從上線“兔子”處購買了一種“神奇的軟件”,非法獲取下載公民個人信息并在網上大肆販賣。隨后李某成立工作室,雇用數人編寫套取優惠券及返現活動的軟件進行販賣,從中非法獲利30余萬元。由此,源頭逐漸清晰,整個販賣鏈條“一手料”信息都來自于“兔子”編寫的一款“神奇的軟件”。 妻子生日當天他被抓 稱生孩子缺錢去犯罪 2017年3月29日,濰坊昌邑市的一小區內,27歲的張某陪著妻子和數月大的孩子回到小區。這一天正是他妻子的生日,他陪著妻子逛了很多地方,看了櫻花,買了一條魚,還給孩子買了個氣球、一年的尿不濕和奶粉。張某稱,他似乎感覺到一切都像注定好了一樣,這一天,他回到小區就被等候在那里的民警抓獲。 張某就是“兔子”。張某供述,他計算機科班出身,自學了軟件開發技術,平時靠出售自己開發編寫的軟件作為營收。 2015年底,張某在論壇上偶然發現了某網絡平臺的一個賬戶和密碼,可以查看個人信息。張某敏銳地察覺到了該網絡平臺存在漏洞。“當時覺得好玩,花了大概十分鐘的時間,編寫了一個軟件。”他當時測試了一下,的確可以批量下載個人信息。 到2016年下半年,張某稱因為妻子懷孕生孩子需要錢,便將編寫的這款“神奇的軟件”販賣給了下線“小軒”李某,李某通過購買張某的軟件,先后分紅給張某,張某從中牟利10萬余元。 辦案過程中,警方扣押涉案手機31部、涉案電腦19臺、移動式存儲設備10臺,涉案銀行卡、手機卡300余張。經警方統計,犯罪嫌疑人李某利用該軟件從第三方支付平臺網站獲取公民手持本人身份證正反面照片、銀行卡照片等個人信息數據達220萬余條,在網上層層倒賣牟利。目前,220萬余條個人信息中有近一半的信息還未被出售。 至此,專案組成功打掉一個竊取、買賣、非法利用公民個人信息的犯罪團伙,摧毀一條層分五級的網絡黑產利益鏈條。 有嫌疑人不知賣信息是犯罪 身處看守所,網名為“生意興隆”的犯罪嫌疑人王某為自己的違法行為后悔不已。他本人透露,他今年剛剛24歲。被抓獲時,王某稱自己很蒙,竟不知道買賣個人信息屬于犯法行為。“我就是買賣,賺點差價,早知道也不會為這點事進來,不值當的。” 直到被抓,王某一直覺得自己不過是效仿其他人,買賣信息賺點零花錢,從未想過這已經觸犯法律。“在群里,1000人,有990個在買賣。”王某透露,不僅他開始沒當回事,“我的一個朋友在旁邊上網,看到販賣的信息里邊有他自己,他也沒有管,沒讓我刪掉,打包賣掉了。” 令人唏噓的是,犯罪嫌疑人中,像“生意興隆”王某這樣的年輕人不在少數,二十歲出頭,多沒有法律意識,或明知犯法但存在僥幸心理。 “出去以后一定要好好照顧孩子和家人,再也不能干違法的事了。”犯罪嫌疑人“兔子”張某為自己的行為所悔恨,他本可以靠著出售自己編寫的正常軟件支撐起這個家庭。他仍清晰地記著,臨走前妻子默默看著他沒說一句話,倆人摸了摸臉告別。 在警車上,犯罪嫌疑人張某狠狠扇了自己一巴掌。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時培磊 張曉鵬 見習記者 臺雪超 通訊員 左晟 劉海鵬) |
相關閱讀:
- [ 05-17]最高檢發布6起典型案例 嚴懲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
- [ 05-12]從上游發力,保護個人信息
- [ 05-12]兩高“釋法”為公民個人信息護航
- [ 05-11]熱點輿情:保護個人信息須狠打“內鬼”
- [ 05-11]夫妻開公司倒賣個人信息1600萬條 非法獲利超百萬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