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意見》
2017-05-17 18:58:34??來源:新華社 責任編輯:蔡秀明 王祥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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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5月17日電?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意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關于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意見》全文如下。 國家機關是國家法律的制定和執行主體,同時肩負著普法的重要職責。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為健全普法宣傳教育機制,落實國家機關普法責任,進一步做好國家機關普法工作,現就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法治宣傳教育的決策部署,按照“誰執法誰普法”的要求,進一步明確國家機關普法職責任務,健全工作制度,加強督促檢查,不斷推進國家機關普法工作深入開展,努力形成黨委統一領導,部門分工負責、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為全面依法治國作出積極貢獻。 (二)基本原則 ——堅持普法工作與法治實踐相結合。把法治宣傳教育融入法治實踐全過程,在法治實踐中加強法治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國家機關法治宣傳教育的實際效果。 ——堅持系統內普法與社會普法并重。國家機關在履行好系統內普法責任的同時,積極承擔面向社會的普法責任,努力提高國家工作人員法律素質,增強社會公眾的法治意識。 ——堅持條塊結合、密切協作。國家機關普法實行部門管理與屬地管理相結合,加強部門與地方的銜接配合,完善分工負責、共同參與的普法工作機制,形成普法工作合力。 ——堅持從實際出發、注重實效。立足國家機關實際,結合部門工作特點,創新普法理念、工作機制和方式方法,積極推動各項普法責任的落實,切實增強普法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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