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晚報訊 3月16日,家住重慶渝北區的24歲董女士決定,買一只小猴子當寵物養。 通過添加一段寵物猴子視頻上留下的微信,董女士獲得賣猴人的聯系電話。按對方要求,先通過微信發紅包650元作為定金,就能收到空運來的小猴子。聽對方說猴子要進行檢疫,還需要付款3700元,董女士又用微信轉去3700元。對方再次表示,猴子檢疫完成后就立馬發空運過來。 3月17日,一個自稱是快遞公司工作人員的人添加董女士微信。對方說,還要給猴子打疫苗才能運過來,費用2000元。董女士又通過微信轉去2000元,不料等到次日,還是沒收到空運猴子。 董女士找到賣家,對方稱可能是沒給猴子買保險金,所以快遞公司沒發貨。猴子保險金4000元,收貨后12小時退還。于是,董女士又轉去4000元。 沒想到的是,對方收到這筆錢后把轉賬信息刪除后的聊天記錄截圖發給她,聲稱沒收到保險金,要她再轉4000元。 董女士這才懷疑對方是騙子,馬上向渝北區公安分局兩路派出所報警。目前,該案正在偵辦中。 警方提醒:類似私自買賣國家保護動物屬違法行為。因為,飼養國家二級保護動物以下的猴子,需到當地林業部門辦理《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以及相關手續。另外,猴子是一種情緒波動很大的動物,籠養失去了寵物意義。牽養需要馴猴技巧,否則容易發生逃跑和傷人情況。重慶晚報記者 陳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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