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吁“政策放寬”支持社會辦養老機構
2017-03-10 18:45:28?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陳虹虹 王祥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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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北京3月10日電 (記者 鐘旖)當前,中國已進入人口老齡化快速發展階段。全國人大代表、中共重慶巴南區委書記李建春在此間舉行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上建議,在養老機構準入方面,放寬政策標準,讓養老服務市場勃興。 根據國務院最新公布的《“十三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體系建設規劃》,預計到2020年,中國60歲以上老年人口將增加到2.55億人左右,占總人口比重提升到17.8%左右。據國家統計局最新公布的數據顯示,2016年中國60歲以上人口較2015年增加了886萬人。 “在重慶巴南區,60周歲以上老年人口有22.94萬人,占總人口比例25.05%。社會對養老服務市場發展的需求將越來越大。”李建春認為,盡管各省市近年來結合實際制訂出臺了相關社會辦養老機構扶持補貼政策,但在養老機構準入方面,因受房屋用途、土地性質等因素影響,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社會力量投資興辦養老機構的發展,難以適應養老服務市場發展需求。 李建春稱,目前社會辦養老機構在興辦中存在三大困難和問題。 一是家庭化、小型化養老機構許可難。一方面,大多數家庭化、小型化養老機構多是利用居民住宅興辦,居民住宅由于防火等級達不到人員密集場所要求,不能通過消防驗收,導致此類機構無法被許可。另一方面,由于家庭化、小型化養老機構具有較強的社區嵌入性,容易被周邊老人及家屬接受,加上其低廉的價位,入住率通常在80%以上,從而造成市場需求與行業監管的矛盾。 二是房屋改變用途用于養老許可難,“這一規定將一些想利用閑置的工業用房改建養老機構的機構和個人拒之門外”。 三是養老機構建設用地難。李建春稱,由于用地限制,缺乏規劃保障、民辦養老服務設施取得劃撥用地難等原因,社會辦養老機構的成立被嚴重制約。 “家庭化、小型化養老機構由于大多處于人口較集中的社區中心,子女看望老人方便,老人可以繼續生活在熟悉的環境,還可以享受家人的關愛和溫暖。”李建春建議放寬對家庭化、小型化養老機構的準入條件;取消對居民住宅不能興辦養老機構的限制,以及對小型養老機構用簡易程序進行設立許可。 “在消防審核中,可以試著取消對工業建筑性質的房屋不能作為養老機構運營的限制。”李建春認為,限制閑置的工業用房改建養老機構不利于推進供給側改革發展。建言“對改變建筑使用性質開辦的養老機構,開辦方可憑房屋權屬證書、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同意改變建筑使用性質的證明文件,申請辦理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或備案手續。” 此外,李建春認為,在城市土地規劃中應增加養老服務劃撥用地的比例。支持社會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與政府舉辦的養老機構享有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同時可規定,社會力量投資200張以上床位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項目,其建設用地指標在市政府統籌指標中予以優先安排。(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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