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順義一處工地發生了一起“意外”事故,一名工人離奇墜樓身亡。事后,自稱是工人“家屬”的一群人來到工地索要巨額賠償款。然而這群人在辨認尸體等過程中表情漠然,但要錢態度急切,在警方提出做親緣鑒定要求后更是全體連夜失蹤。經民警調查發現,這竟是一起與電影《盲井》劇情如出一轍的惡性殺人事件。昨天,該案在市三中院一審宣判(如圖),兩名具體實施殺害工人的兇手被判死緩,其余3名“幫兇”也分別獲刑。 罪行:合謀殺人騙取賠償款 法院審理查明,2014年7月中旬,被告人程庭虎、曲木爾古伙同吉某、馬某(均另案處理)經合謀,決定實施殺人后制造虛假安全生產事故,再冒充被害人家屬索取死亡賠償金。程庭虎根據事前分工,找到位于昌平南邵地鐵站附近一工地,準備伙同吉某等人實施預謀的犯罪行為,但因故放棄。 后被告人馬海有布、吉則阿支、程庭虎、曲木爾古、吉某、馬某在同年7月26日再次合謀,仍然由程庭虎按照事前分工,承包了順義馬坡一處工地的外墻勾縫工程,并將該工地作為實施犯罪的地點。吉則阿支根據馬海有布的指示,將被害人小陳(男,歿年32歲)帶至北京,由程庭虎負責將馬海有布、吉則阿支和小陳三人安排到其中一棟樓的13層實施高空作業。 2014年8月17日18時,馬海有布、吉則阿支在施工過程中,持鐵管擊打小陳頭部后,將小陳從13層拋至該樓2層平臺,導致小陳當場死亡。事發后,二人按照事先約定,謊稱是意外事故,并伙同程庭虎隱瞞了小陳的真實身份。隨后,由曲木爾古伙同吉則達則等人冒充小陳家屬,向工地施工方索要賠償款60萬元。后罪行敗露,幾人先后被警方抓獲歸案。 判決:觸犯兩罪擇一重處罰 昨天該案在市三中院再次開庭審理,在庭審結束1小時后,法院公開宣判。法院審理認為,馬海有布、吉則阿支、程庭虎、曲木爾古、吉則達則5名被告人為騙取賠償款,伙同他人預謀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制造虛假安全事故,致人死亡,其手段行為與目的行為分別符合故意殺人罪和詐騙罪的犯罪構成,但兩者屬于牽連犯,應擇一重罪處罰,均應以故意殺人罪論處。 法院認為,本案性質極其惡劣,手段殘忍、動機卑劣、后果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被告人馬海有布到案后為警方提供重要線索,協助警方抓捕同案犯吉則達則,構成重大立功,但不足以對其從輕或減輕處罰;吉則阿支系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由于考慮到程庭虎、曲木爾古、吉則達則在共同犯罪中的具體作用,可酌情從輕處罰。 結合全案,法院一審判處馬海有布、吉則阿支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限制對二人減刑;判處程庭虎、吉則達則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處曲木爾古有期徒刑15年。5名被告人連帶賠償小陳家屬喪葬費、誤工費、交通費等損失共計7萬余元。 解讀:殺人實施者為何判死緩 對于兩名具體實施殺人的兇手為何未判極刑,宣判后,本案主審法官王慶剛對案件的判決結果進行了解讀。 法官解釋稱,在處理案件時,法官首先要全面考慮被告人的社會危害性,如果犯罪行為社會危害性極大,且又沒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將可能判處被告人極刑。本案中,馬海有布、吉則阿支是具體實施殺人行為的被告人,其中馬海有布為抓捕吉則達則提供了重要線索,構成重大立功的情節。“根據相關規定,揭發檢舉或者提供重要線索的被告人,由其檢舉的人可能被判處無期以上徒刑的,檢舉人構成重大立功。”法官表示,吉則阿支雖是累犯,又是具體實施者,但考慮到他在案件具體實施中的作用,其行為的惡劣程度要小于馬海有布。“且根據案卷顯示,他是受到馬海有布的指使,參與的共同犯罪。因此結合全案,并未處以極刑。”法官表示。 |
相關閱讀:
- [ 12-28]張咪“詐騙門”敗訴 被判返還及賠償136萬余元
- [ 12-26]丈夫出軌閨蜜 弟弟幫出頭誤傷“小三”賠償數萬元
- [ 12-23]違規高空作業致一人死亡 無資質承包者賠償又獲刑
- [ 12-23]男子上班受傷致殘 兩次賠償金為何差了近四倍?
- [ 12-22]工人受傷4年無錢醫 法院跨省追回賠償款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