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徐家新解析巡回法庭
2016-12-29 15:55:06? ?來源:法制網 責任編輯:林晨 趙舒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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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新設立的這些巡回法庭主要負責哪些工作? 徐家新: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設審判機構,其工作受最高人民法院本部指導和監督,代表最高人民法院行使審判權,作出的判決、裁定和決定,即為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和決定。 巡回法庭的主要職責是審理巡回區法院的有關案件和辦理來信來訪。在受理案件方面,巡回法庭主要管轄轄區內重大的第一審行政、民商事案件,不服高級法院作出的第一審行政或民商事判決、裁定提起上訴的案件以及民商事、行政申請再審和刑事申訴等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認為巡回法庭受理的案件對統一法律適用有重大指導意義的,可以決定由本部審理;巡回法庭對于已經受理的案件,認為對統一法律適用有重大指導意義的,可以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審理。 巡回法庭受理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辦案信息平臺統一編號立案。巡回法庭作出的裁判文書應當上傳至中國裁判文書網,依法向當事人和全社會公開。在司法行政管理方面,巡回法庭受本部相關綜合部門指導,將建立常態化的信息互通機制。 巡回法庭將按照 “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原則,組建審判團隊,實行合議庭辦案責任制,巡回法庭庭長、副庭長直接審理案件。嚴格落實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防止內部人員干擾辦案的機制,防范司法腐敗的機制。巡回法庭法官實行輪換制,防止在管轄區域內形成利益關系。巡回法庭將借助信息化手段,依法將立案信息、審判流程、庭審活動、裁判文書面向當事人和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記者: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實現管轄范圍全覆蓋,將給公眾帶來哪些實實在在的好處? 徐家新:增設巡回法庭主要有三個方面的積極意義:第一,增設巡回法庭是落實司法為民的重要舉措。增設四個巡回法庭,可以進一步拉近最高人民法院與人民群眾在空間上的距離,減輕了人民群眾訴累,讓人民群眾更便捷地獲得最高人民法院優質高效的司法服務,也可以讓更多的法官實地了解社情民意,與群眾面對面交流,有針對性地開展審判工作,更好地通過辦理每一個司法案件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公平正義。 第二,增設巡回法庭是實現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矛盾增多,全國法院受理案件數量持續攀升,尤其是大量案件涌入最高人民法院,不利于最高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對全國法院審判工作的監督指導職能。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通過審理跨行政區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有助于實現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有利于最高人民法院本部集中精力制定司法政策和司法解釋,審理對統一法律適用有重大指導意義的案件,強化最高人民法院本部監督指導全國法院審判工作的職能。 第三,增設巡回法庭是推進司法改革的重要平臺。近兩年來,第一、第二巡回法庭積極探索、勇于創新,創造了大量可復制、可推廣的成功經驗。增設巡回法庭將在更深層次、更大范圍推進法院人員分類管理、司法責任制等改革,促進最高人民法院本部深化改革,破解體制性、機制性障礙,努力探索更多可復制、可推廣、可持續的司法改革經驗。同時,增設巡回法庭也對最高人民法院運行模式帶來新的機遇和挑戰,我們將正確處理好最高人民法院本部與巡回法庭,以及巡回法庭與所在地巡回區的關系,探索最高人民法院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的改革創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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