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的王雪,剛步入社會,便遇到了不講誠信的“東家”,不簽勞動合同不說,干的一年里工資發放多次遲延,在辭職后她的工資仍未結清。 雖然經勞動仲裁調解,她獲得對方5000元補償金,然而直到她病故前仍沒拿到手。 今天,記者從中原法院獲悉,該院執行法官苑野幾經努力,幫王雪追回來這筆5000塊錢,交到其父母手中。 勞動仲裁都調解了,需支付5000元仍不給 2015年3月,王雪入職鄭州某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下稱文化公司),任人事主管一職,入職時月工資2500元,轉正后月工資3500元。王雪很珍惜自己的第一份工作,每天勤懇工作,但公司卻多次遲延發放工資。 無奈之下,王雪于2016年3月2日提出辭職,但公司仍拖欠王雪工資。 王雪于2016年3月4日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公司才將拖欠王雪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2日的工資結清。 因公司未與王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未依法為王雪繳納社會保險費,王雪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要求公司支付2015年3月至2016年3月期間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兩倍工資差額并補繳期間的社會保險費。 但仲裁機構認為其申請沒有明確的事實理由,不予受理。 王雪不服起訴至法院。經過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公司一次性向王雪支付經濟補償金5000元。拿到調解書,王雪有了些許安慰,但沒想到公司并未按時履行協議。無奈,王雪申請執行。 法官幫她討回5000元,可申請人已去世 案件到了執行員苑野手里,此時的王雪已因故去世,年邁的父母經歷了白發人送黑發人的悲痛,他們一再拜托執行員,一定要替女兒要回生前最后一筆報酬。 為了不辜負兩位老人,執行員開始了漫長的執行路。自調解協議達成后,被執行人文化公司已停業,公司賬上沒有一分錢,營業執照注冊的地址已經變成其他公司的辦公地址。 標的額雖小,但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這讓執行員很著急。抱著試一試的態度,執行員多方打探找到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希望他能體恤王雪父母老年喪子的悲痛心情,把王雪生前最后一筆該得的錢付給王雪的父母。 從剛開始的堅決不同意,到后來的考慮考慮,最終,經執行法官耐心細致的溝通,終于有了進展,徐某同意個人出錢一次性把5000元付給王雪的父母。 拿到5000元,王雪父母老淚縱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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