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一些城市房價出現快速上漲,備受社會關注,也牽動著人們敏感的神經。有觀點質疑,5月份營改增試點全面推開,把不動產納入了企業增值稅抵扣的范圍,買房能抵扣增值稅,會不會是企業加入了“搶房大軍”,從而助推了房價上漲?針對這一問題,記者采訪了有關部門和專家。 廠房、店鋪、辦公樓等不動產,進項稅可抵扣 不久前,有關上市公司出售房產“保殼”的消息,頗為引人注目。 “這些房產都是企業在多年前購置的,跟營改增關系不大。”上海財經大學公共政策與治理研究院院長胡怡建分析,營改增政策規定,企業在5月1日后新購置的生產經營用房,其進項稅額可以進行抵扣,但出售房地產并不能抵稅。 “營改增全面推開后,雖然不動產納入了增值稅抵扣范圍,但企業購買住宅也是不能抵扣的。那種認為營改增會助推房價上漲的觀點,實際上是對政策的誤讀。”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按照營改增政策規定,企業用于生產經營的廠房、店鋪、辦公樓等不動產,其進項稅可以抵扣;而企業購買的住房,屬于用于集體福利和個人消費,其進項稅額不允許抵扣。 記者從有關部門了解到,在一些房價上漲較快的城市,并沒有出現企業大量購進住宅的現象,更沒有企業購住宅抵稅的情況。而且,不少銀行并沒有開展針對企業的住房按揭業務,這意味著企業購住宅一般需要付全款,大量“炒房”也會受到資金限制。 從此輪房價上漲的軌跡看,深圳、上海等城市住宅房價從年初就已經出現快速上漲,商住兩用房從去年開始就已經進入火爆狀態。 “將不動產納入抵扣范圍,是消費型增值稅稅制本身的要求,跟房地產去庫存、鼓勵房地產投資沒有任何關系。”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營改增的最終目標,是建立徹底的消費型增值稅,通過改革進一步完善稅制,有利于企業減負降成本。5月1日全面實施營改增后,今年5—7月全國營改增已累計減稅1260億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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