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重大勞保違法行為將定期公布 明年起施行
2016-09-17 11:15:57?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責任編輯:李霖 趙舒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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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對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的懲戒,強化社會輿論監督,促進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近日制定《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辦法》,并將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辦法》明確7類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應當進行社會公布,包括:(一)克扣、無故拖欠勞動者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的;拒不支付勞動報酬,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二)不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或者不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情節嚴重的;(三)違反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情節嚴重的;(四)違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情節嚴重的;(五)違反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六)因勞動保障違法行為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七)其他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記者 葉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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