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4年盜竊287起 因在事主家大便留DNA信息被抓
2016-09-06 16:32:29? ?來源:北京晚報 責任編輯:陳瑋 陳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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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到4年的時間里,被告人張某在房山實施了1起搶劫案、287起入室盜竊案。這些案件涉及被害人300多名。今天上午,張某在房山法院受審。預計庭審筆錄需要記錄200多頁,書寫近300頁的判決書。庭審中,張某并未全部認罪。 僅一次撞見事主盜竊變搶劫 被告人張某今年39歲,河南人,暫住北京房山城管街道一小區。張某曾有盜竊前科,2010年11月刑滿釋放,后張某來京。 2011年10月,張某來京后不久便開始偷盜。據指控,截至2015年5月案發,在不到4年的時間里,他實施了1起搶劫案、287起盜竊案。 287起盜竊案絕大部分發生在2013年之后,作案地點均選在房山城關、閻村、石樓等地的農村平房院落,作案時間多選擇夏天的夜晚,作案方式多為翻墻溜窗盜竊。盜竊數額多則幾千元,少則30元。物品方面,從比較貴重的金銀首飾、筆記本電腦、手機,到普通的生活用品,像化妝品、皮鞋、公交卡、十字繡,張某幾乎是見什么偷什么。 唯一的1起搶劫案發生在去年2月,張某在入室偷盜50元時,因被事主發現,張某持刀威脅,又搶走了63歲的女事主10元錢和一對耳環。 事主家大便留下DNA信息 但張某也有偷不到東西的時候。據公訴人稱,本案涉及的287起案件中,有一百多起張某空手而歸。據刑法規定,入室盜竊即使沒有盜得財物,也不影響對其罪行的認定。 在去年的一次偷盜中,他因偷不到東西,一氣之下竟在事主家臥室的床前大便。在事主報警后,公安機關從其糞便中提取DNA信息。因為他有過前科,DNA信息被公安機關采集過,因此通過對比DNA信息,警方鎖定了張某。 去年5月20日,張某被房山公安分局刑事拘留。讓人驚嘆的是,在現場指認時,張某竟能準確認出他曾“光顧”過的人家。 據法官稱,此案僅起訴書就多達79頁,卷宗達56冊。涉及向300多名被害人送達起訴書、判決書等法律文書。預計庭審筆錄需要記錄200多頁,書寫近300頁的判決書。 庭審中他提出7次異議 據記者了解,開庭前,張某被羈押于房山第一看守所,因為數量巨大的偷盜次數,他已經成了號里的“名人”。在庭前,記者采訪了這位“大盜”。 “我當初來北京不是為了偷東西,而是要打工掙錢。”據張某自己說,他結婚了,媳婦跟著自己也在房山打工,老家有倆兒子,大的19歲,小的13歲。 張某告訴記者,他是搬家公司的員工。之所以走上偷盜的犯罪道路,是因為“搬家太累了,偷來錢容易”。張某說,自己在搬家公司每天最多能賺三五百塊錢,少的時候也有二三百。 張某面對記者的提問,十分冷靜,每次回答前都思考一兩秒。“我都選那些外表看起來很不錯的院落。電視冰箱這樣的家電肯定不要,都太沉。” 對于自己的偷盜行為,張某從未和妻子提起,每次偷完東西銷贓后,張某都會在外面住幾天。“這些錢我都打車了,上網吧看電影,吃東西。” 上午10點,該案開庭。因為張某說自己不識字,公訴人將對其宣讀長達79頁的判決書。法官讓張某在聽到自己不認可的指控時,要表示有異議。 “我沒偷那雙皮鞋。”在承認了一長串案件指控后,張某突然說。截至記者發稿,公訴人仍在宣讀起訴書,面對前100多起案件的指控,張某共提出了7次異議。 本報記者 張宇 文并攝 J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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