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上午,犯罪嫌疑人陳某順面對記者和團聚母子懺悔地低下了頭。8月19日下午15時,來自四川巴中的王某德一家手持一面“海南刑警好樣的”的大紅錦旗分別來到海南省公安廳刑警總隊和海口市公安局美蘭公安分局刑警大隊,緊緊握住辦案民警的手,連聲道謝,感謝公安民警幫他們找回失散了21年的兒子。
事情還得從21年前說起,在襁褓中才5個月的兒子被人拐賣,面臨家庭巨變的王某德夫婦從此走上了漫長艱辛的尋子路,家中年邁的爺爺奶奶聽到孫子被人偷走拐賣,傷心過度也相繼去世。王某德夫婦下定決心一定找到自己的孩子也好讓九泉之下的父母安息,期盼著有一天一家人能團圓。21年,公安機關鍥而不舍,親生父母尋找兒子不離不棄……8月18日下午4點半,在海南省公安廳刑警總隊的安排下,失散21年的一家人在海口市公安局美蘭分局見面,終于圓了團圓夢。
老鄉老鄉背后一槍
1995年5月19日,原海口市公安局振東分局(現為美蘭分局)接到受害人王某德報案稱: 5月19日21時40分許,其因事外出,1小時后回家時發現房門被撬,5個月大的兒子王寶和75元人民幣現金被人盜走。
5月31日,原海口市公安局振東分局經審查,依法對該案進行立案偵查。該案兩名犯罪嫌疑人王某勝、陳某雷被原海口市公安局振東分局抓獲歸案。經審訊,犯罪嫌疑人王某勝、陳某雷供述王某德兒子王寶系被其四川巴中老鄉“陳某順”偷盜,其二人只負責看管,被拐兒童王寶已被“陳某順”和另一名四川巴中老鄉“楊某”二人抱走賣掉了,其二人并不知道被拐兒童王寶的下落。1996年4月10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勝、陳某雷因犯綁架兒童罪被原海口市振東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8000元。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該案后經省公安廳刑警總隊、海口市公安局刑警支隊、美蘭公安分局多方偵查,但由于犯罪嫌疑人“陳某順”、“楊某”身份信息不詳,真實身份一直難于核實,由于當時的破案信息條件限制,導致該案陷入僵局。但二十一年來,為了找回被拐兒童,公安機關一直沒有放棄過對該案的偵查工作。曾經年輕的王某德夫婦也已年過五旬,華發叢生。當年的辦案民警有的已退休,有的已調離。雖然此案時間跨度長,查找難度大,但公安民警始終沒有放棄。今年面對尋子21年的王某德夫婦的訴求,海南省公安廳領導高度重視,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副廳長國章成、副廳長韓精華、海口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長李向明等領導相繼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省公安廳刑警總隊與涉案地海口市公安局美蘭分局成立聯合專案組,要不惜一切代價,抓獲潛逃的犯罪嫌疑人,找到被拐兒童。
為了盡快偵破此案,新上任的海南省公安廳刑警總隊總隊長朱洪山多次過問該案偵辦進展情況,指示要將該案作為目標案件限期偵破,全力追捕涉案人員,務必解救被拐兒童,讓其骨肉團圓。并指派廳刑警總隊有組織犯罪偵查支隊與海口市公安局美蘭公安分局組成聯合專案組,廳刑警總隊有組織犯罪偵查支隊支隊長易鵬和海口市公安局美蘭分局副局長陳淼親自上案,靠前指揮,組織開展對犯罪嫌疑人“陳某順”、“楊某”的抓捕工作和被拐兒童王寶的解救工作。
2015年8月12日,專案組在四川省巴中市公安局平梁派出所的大力協助下,終于查清犯罪嫌疑人“陳某順”的真實姓名為陳某順后,立即對其進行網上追逃。8月13日,犯罪嫌疑人陳某順向公安機關投案,供認了其拐賣兒童王寶的犯罪事實,但拒不交待被拐兒童王寶的下落。為抓獲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楊某,專案組搜集了巴中市100多名符合年齡條件叫“楊某”的人員照片讓相關人員進行辨認,由于時過境遷,“楊某”身份還是不能確定,案件再度陷入僵局。
2015年9月29日,犯罪嫌疑人陳某順經海口市美蘭區人民檢察院批準,被海口市公安局美蘭分局執行逮捕。2016年6月6日被海口市美蘭區人民檢察院提請公訴至海口市美蘭區人民法院。隨后,陳某順律師以該案至今已超過20年法律追訴期為由,提出免于追究陳某順刑事責任。為依法懲處犯罪,辦案機關經向最高人民檢察院請示,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復認為陳某順以出賣嬰兒為目的盜竊嬰兒的行為,已觸犯1991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嚴懲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的犯罪分子的決定》第二條的規定,雖然已超過20年追訴期限,但犯罪情節惡劣,后果嚴重,依法予以核準追訴。
鍥而不舍,找到兒童
雖然犯罪嫌疑人陳某順到案了,但犯罪嫌疑人“楊某”的身份和被拐兒童王寶仍然下落不明。為盡快偵破案件,參戰民警不畏艱難,多次奔波于海口、四川兩地,對零星線索拼接整理,對海量信息進行分析研判,警方通過對20世紀90年代四川巴中籍在瓊務工人員進行大量排查、走訪和分析研判,專案組掌握了一條被拐兒童王寶的現實身份、家庭成員、住址及當年涉嫌參與拐賣兒童的犯罪嫌疑人楊某和介紹拐賣犯罪嫌疑人羅某義身份的重要線索。
為防止驚動犯罪嫌疑人和被拐兒童所在家庭將其藏匿,根據部署,專案組多措并舉,通過調取視頻卡口及跟蹤守候等方式,緊密圍繞線索真實性進行核查。經過大量外圍排查工作,專案組最終確定了被拐兒童王寶現在身份叫陳貝及其養父母身份、家庭住址等信息。隨后,專案組及時采集了陳貝的DNA樣本送廳刑警總隊技術處進行檢驗比對,經檢驗,陳貝和王某德夫婦DNA相似度大于99.99%,這個結論科學的證明了陳貝就是21年前的被拐兒童王寶,是王某德夫婦的親生兒子。被拐兒童身份確認后,專案組一邊迅速組織人員前往四川、南京等地對犯罪嫌疑人羅某義、楊某進行抓捕,一邊研究被拐兒童解救方案。8月13日,經專案組和戶籍地派出所做思想工作,犯罪嫌疑人羅某義到海口市公安局美蘭分局投案。同時,8月15日,犯罪嫌疑人楊某也在南京落網,當天海南警方連夜將犯罪嫌疑人楊某押回海口。
隨著犯罪嫌疑人被一網打盡,當年的事實真相浮出水面。據交代,1995年5月份的一天,犯罪嫌疑人陳某順、陳某雷、王某勝三人經預謀,由陳某順潛入王某德家將其小孩偷走,交由王某勝和陳某雷看管,隨后陳某順委托楊某介紹買家,楊某便找到了當年在海口當清潔工的四川巴中老鄉羅某義幫忙尋找買家,羅某義經多方打聽得知家住竹林村的陳某君夫婦因家中只有一個女兒,一直想抱養一個兒子。
為此,羅某義便帶領陳某順、楊某夫婦等三人將被拐兒童王寶抱到海口市龍華區竹林村一條小巷內找到陳某君的妻子,楊某妻子謝某對陳某君妻子謊稱被拐賣兒童系其和一名老板所生,后被老板甩了,想將孩子賣掉。陳某君妻子看到小孩后,覺得小孩長得非常可愛,當場表示愿意收買,雙方經討價還價,最終以8000元人民幣的價格成交。
黎明前夕,冒雨解救被拐兒童
8月17日凌晨5時,黎明前夕,天剛微亮,經過周密部署,專案組冒著傾盆大雨,成功在被拐兒童養父母家中將被拐兒童王寶解救。
因被拐兒童性格較為孤僻內向,為防止其知道被拐真相后情緒激動,心理受到創傷,根據總隊領導的指示,專案組從人性化執法角度,解救當天特意從省安寧醫院聘請一名心理專家對被拐兒童和親生父母進行心理引導。2016年8月18日,專案組安排被拐兒童與其親生父母見面,離散多年的骨肉終于得以團聚。21年的拐賣兒童案件終于告破,犯罪嫌疑人將等待法律的嚴懲。
骨肉團聚,母親失聲痛哭
8月18日下午4點半左右,被拐21年的王寶(陳貝)在海口市公安局美蘭分局見到了自己的親生父母。面對著親生父母,王寶顯得十分羞澀和木訥,而王寶(陳貝)的生母袁某一見到孩子便激動地失聲痛哭。王某德看到闊別21年的孩子十分欣喜,滿臉洋溢著幸福的微笑。“你看這表情、神態都跟我很像,嘴巴簡直是一模一樣。”王某德妻子開心地說到。看到孩子已經長大成人,王某德表示以后會尊重孩子的想法和選擇:“如果他愿意跟我走,將來和我一起生活,當然是更好!如果不回老家,我也尊重他的選擇,畢竟孩子大了有他的生活圈,就當我養了個女兒嫁到海南了。”
對于孩子被拐賣和被養父母收養到現在的事實,王某德再三叮囑兒子“要記住,親生父母不能忘,養父母的養育之恩也不能忘。”而認親現場,王寶(陳貝)總是低著頭,聽著爸爸媽媽講述這21年來找尋他的艱辛經歷,王福德講述當年孩子被偷走后,夫妻倆留在海口四處尋找孩子,最終花光所后的積蓄還是沒有下落,無奈拖著疲倦的身軀回到了老家生活。在場的王寶(陳貝)說,其實在小學六年級的時候已經覺得自己是抱來的,但是那時候年紀還小,也苦于沒什么思想,所以也沒有找過自己的親生父母。當記者問他,以后會選擇跟著親生父母還是養父母的時候,王寶(陳貝)只是輕聲說了句“將來,我都會孝順他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