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總:推動用人單位落實高溫津貼政策
2016-07-06 20:48:46?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張海燕 李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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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北京7月6日電 (記者 余湛奕)中華全國總工會新聞中心6日在全總機關舉行2016年第三季度新聞通氣會。會上,全總新聞發言人、宣教部部長王曉峰就勞動者高溫保護工作表示,全國總工會對勞動者高溫保護工作高度重視,把防暑降溫工作作為夏季期間服務職工群眾,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一件大事,做好、做實、做細。 針對記者提出有關“夏季勞動者高溫保護”的問題,王曉峰表示,2012年,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衛生部、人社部、全國總工會專門聯合頒發了《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這個措施辦法的針對性、指導性、可操作性都非常強。要做好防暑降溫工作,關鍵就是把此《辦法》落實好。 王曉峰強調了《辦法》中的幾個關鍵點規定:一是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用人單位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二是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三是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四是對特殊群體,《辦法》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在33℃以上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工作場所作業。 王曉峰還指出,目前工會高溫作業保護工作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督促用人單位落實防暑降溫的主體責任,主要是督促企業嚴格落實《辦法》中的各項規定;二是推動用人單位落實高溫津貼政策,督促企業落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有關夏季高溫津貼標準,不得以發放錢物來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也不得沖抵高溫津貼;三是依法開展工會勞動保護和防暑降溫工作的監督檢查,針對存在的問題,督促用人單位企業進行整改;四是進一步加大“戶外勞動者服務站點”的建設力度;五是抓好防暑降溫知識的普及宣傳工作;六是廣泛開展“夏送清涼”活動。(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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