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電 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日前下發通知,將從節目數量、節目內容、播出時間等方面對真人秀節目進行引導調控,原則上不允許再制作播出明星子女參與的真人秀節目。 這份《關于進一步加強電視上星綜合頻道節目管理的通知》要求:嚴格控制未成年人參與真人秀節目,不得借真人秀節目炒作包裝明星,也不得在娛樂訪談、娛樂報道等節目中宣傳炒作明星子女,防止包裝造“星”、一夜成名。 一些地方衛視表示,目前已對涉及的節目進行了相應調整,《爸爸去哪兒》《爸爸回來了》等明星親子真人秀將不再制作播出。 據統計,2015年,全國衛視頻道有100余檔綜藝節目播出,其廣告市場份額也超過百億元,其中不乏一些兒童真人秀節目。同年7月,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發出《關于加強真人秀節目管理的通知》,要求真人秀節目避免過度明星化,摒棄“靠明星博收視”的錯誤認識,不能把節目變成拼明星和炫富的場所;并提出,真人秀節目應注意加強對未成年人的保護,盡量減少未成年人參與。 ■新聞快評 給孩子正確的價值引導 對于跟風嚴重的明星親子真人秀降火的呼聲早已不絕于耳。2015年7月,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發出《關于加強真人秀節目管理的通知》,要求“真人秀節目應注意加強對未成年人的保護,盡量減少未成年人參與,對少數有未成年人參與的節目要堅決杜絕商業化、成人化和過度娛樂化的不良傾向以及侵犯未成年人權益的現象。”在政策引導下,真人秀節目數量明顯減少。 同年9月起實施的新《廣告法》也做出明確規定:“不得利用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作為廣告代言人”。 對此,樂正傳媒研發咨詢總監彭侃認為,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的政策一般是針對數量比較多、市場風氣不正的節目做出限制。“顯然,明星大肆借助真秀培育星二代并不在鼓勵范圍內。” 專家指出,“限童令”并非要限制“星二代”的未來發展,也并非取消孩子成長的平臺,而是為了確保孩子擁有正確的價值引導。“限童令”既是對名人子女的保護,也是對電視機前的兒童的保護。 從事綜藝節目投資的葉榕投資創始人黃歷表示,從長遠來看,真人秀節目“限童令”會對綜藝節目起到正確的引導及匡扶作用,也為尚未成年的孩子撐起了一把“保護傘”。 不少業內人士認為,真人秀節目在追求高收視率的同時,還應搭載更多價值內容,注入更深遠的精神內涵和社會意義。 “中國電視節目未來的發展應以社會價值為導向,電視節目應成長為文化產品,從而推動整個產業的發展和創新,”吳聞博說。 據新華社 |
相關閱讀:
- [ 04-17]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嚴控明星子女參加真人秀
- [ 04-07]漳浦教師原創歷史小說獲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推介
- [ 04-06]廣電系統遭遇離職潮 金牌大叔們爭相服務小鮮肉
- [ 03-31]廣電總局副局長田進:推動廣電媒體融合從相加到相融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