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就《關于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的意見》答記者問
2016-04-07 18:40:11??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唐麗萍 唐麗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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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4月7日電題:推動國家工作人員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司法部負責人就《關于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的意見》答記者問 新華社記者白陽 日前,中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社部聯合印發了今年1月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審議通過的《關于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的意見》。圍繞意見的有關問題,司法部負責人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為什么要制定出臺意見? 答: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對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強調要抓“關鍵少數”,要求領導干部要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要“堅持把領導干部帶頭學法、模范守法作為樹立法治意識的關鍵,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明確要求“增強全社會特別是公職人員尊法學法守法用法觀念”。 這次制定出臺意見,是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的重要舉措;是在以往相關規定的基礎上,總結提煉各地各部門開展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的工作實踐,根據全面依法治國和全面從嚴治黨的新要求,對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對促使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和長效化,促使國家工作人員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能力,促進全社會樹立法治意識,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具有重要意義。 問:意見主要解決哪些問題? 答:近年來,各地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大力推進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取得顯著成效。但與全面依法治國的要求相比,有的領導干部對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重視不夠,有的地方和部門學法用法制度不夠健全,有的國家工作人員法治觀念淡薄,有的甚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意見著力推動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在三方面取得新進步、新成效。 在認識上,要求各地各部門把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擺在重要位置,作為一項長期性、經常性工作來抓,把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納入本地、本部門工作總體布局。 在制度上,對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提出明確要求,使之更具體、易實施、可考核,促進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由一般性要求變成制度性安排。 在機制上,明確了黨委組織部門、宣傳部門和政府公務員主管部門、司法行政部門在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中的職責分工,加強組織協調,推動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進一步形成。 問: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有何要求? 答:意見強調,要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決策部署,適應全面依法治國和全面從嚴治黨的新要求,堅持學法用法相結合,進一步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各項制度,健全考核評估機制,創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斷推進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持續深入開展,努力提高國家工作人員法治素養,增強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發展的能力水平,充分發揮在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中的重要作用,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意見要求國家工作人員緊密結合實際,認真學習以憲法為核心的各項法律法規,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努力提高法治素養,不斷增強在法治軌道上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強調各級領導干部要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帶頭學習憲法和法律,帶頭厲行法治、依法辦事;黨員干部要認真學習黨章和各項黨內法規。 意見主要提出5方面內容。一是堅持把學習憲法放在首位,自覺遵守憲法,維護憲法實施;二是學習國家基本法律,努力掌握法律基本知識,;三是學習與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提高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經濟社會事務的水平;四是學習與履行崗位職責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切實提高依法辦事能力;五是積極推進國家工作人員結合崗位需求開展用法活動,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履職,提高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 問:為什么強調學習黨內法規? 答:“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要內容,健全黨內法規是依法治國的題中之義。意見要求黨員干部要深入學習黨章和黨內法規,尊崇黨章,增強黨章黨規黨紀意識,做黨章黨規黨紀和國家法律的自覺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堅定捍衛者。各級黨組織都要切實履行學習宣傳黨內法規的職責,堅持全面從嚴治黨、依規管黨,把黨內法規作為學習型黨組織建設的重要內容,充分發揮正面典型倡導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為黨內法規的貫徹實施營造良好氛圍。 問:意見采取哪些措施推動國家工作人員學法? 答:一是健全完善黨委(黨組)中心組學法制度。意見把黨委(黨組)中心組學法制度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的基本制度,要求堅持領導干部帶頭尊法學法,把憲法法律和黨內法規列入各級黨委(黨組)中心組年度學法計劃,黨委(黨組)書記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堅持重大決策前專題學法,建立和完善領導干部學法考勤、學法檔案、學法情況通報等制度。 二是健全完善日常學法制度。意見強調定期組織法治講座、法治論壇、法治研討等,利用國家憲法日、憲法宣誓、法律頒布實施紀念日等開展學法活動,深入推動經常性學法;要求搭建和完善學法平臺,建設網絡學法學校、網絡學法課堂,拓寬學法渠道和學法形式。意見實施過程中,將推動各地各部門更多更好地運用微博、微信、移動客戶端等新媒體新技術,更有效地組織開展以案釋法、旁聽庭審、警示教育等活動,增強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的覆蓋面和吸引力。 三是加強法治培訓。意見要求把法治教育納入干部教育培訓總體規劃,把憲法法律列為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學院、社會主義學院和其他相關培訓機構的培訓必修課,加強法治課程體系建設,提高法治教育的系統性和實效性;把法治教育納入國家工作人員入職培訓、晉職培訓的必訓內容,確保法治培訓課時數量和培訓質量;根據實際需要組織開展專題法治培訓,加大各類在職業務培訓中法治內容比重;在組織調訓中增加設置法治類課程,明確法治類課程的最低課時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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