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加強資源保護和生態修復 推動農業綠色發展
2016-01-27 21:30:20??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林晨 陳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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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推動金融資源更多向農村傾斜。加快構建多層次、廣覆蓋、可持續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發展農村普惠金融,降低融資成本,全面激活農村金融服務鏈條。進一步改善存取款、支付等基本金融服務。穩定農村信用社縣域法人地位,提高治理水平和服務能力。開展農村信用社省聯社改革試點,逐步淡出行政管理,強化服務職能。鼓勵國有和股份制金融機構拓展“三農”業務。深化中國農業銀行三農金融事業部改革,加大“三農”金融產品創新和重點領域信貸投入力度。發揮國家開發銀行優勢和作用,加強服務“三農”融資模式創新。強化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政策性職能,加大中長期“三農”信貸投放力度。支持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建立三農金融事業部,打造專業化為農服務體系。創新村鎮銀行設立模式,擴大覆蓋面。引導互聯網金融、移動金融在農村規范發展。擴大在農民合作社內部開展信用合作試點的范圍,健全風險防范化解機制,落實地方政府監管責任。開展農村金融綜合改革試驗,探索創新農村金融組織和服務。發展農村金融租賃業務。在風險可控前提下,穩妥有序推進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積極發展林權抵押貸款。創設農產品期貨品種,開展農產品期權試點。支持涉農企業依托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加大債券市場服務“三農”力度。全面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加快建立“三農”融資擔保體系。完善中央與地方雙層金融監管機制,切實防范農村金融風險。強化農村金融消費者風險教育和保護。完善“三農”貸款統計,突出農戶貸款、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扶貧貼息貸款等。 25.完善農業保險制度。把農業保險作為支持農業的重要手段,擴大農業保險覆蓋面、增加保險品種、提高風險保障水平。積極開發適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需求的保險品種。探索開展重要農產品目標價格保險,以及收入保險、天氣指數保險試點。支持地方發展特色優勢農產品保險、漁業保險、設施農業保險。完善森林保險制度。探索建立農業補貼、涉農信貸、農產品期貨和農業保險聯動機制。積極探索農業保險保單質押貸款和農戶信用保證保險。穩步擴大“保險+期貨”試點。鼓勵和支持保險資金開展支農融資業務創新試點。進一步完善農業保險大災風險分散機制。 26.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到2020年基本完成土地等農村集體資源性資產確權登記頒證、經營性資產折股量化到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健全非經營性資產集體統一運營管理機制。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落實集體所有權,穩定農戶承包權,放活土地經營權,完善“三權分置”辦法,明確農村土地承包關系長久不變的具體規定。繼續擴大農村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整省推進試點。依法推進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鼓勵和引導農戶自愿互換承包地塊實現連片耕種。研究制定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指導意見。加快推進房地一體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所需工作經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推進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完善宅基地權益保障和取得方式,探索農民住房保障新機制。總結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試點經驗,適當提高農民集體和個人分享的增值收益,抓緊出臺土地增值收益調節金征管辦法。完善和拓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將指標交易收益用于改善農民生產生活條件。探索將通過土地整治增加的耕地作為占補平衡補充耕地的指標,按照誰投入、誰受益的原則返還指標交易收益。研究國家重大工程建設補充耕地由國家統籌的具體辦法。加快編制村級土地利用規劃。探索將財政資金投入農業農村形成的經營性資產,通過股權量化到戶,讓集體組織成員長期分享資產收益。制定促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稅收優惠政策。開展扶持村級集體經濟發展試點。深入推進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提升為農服務能力。完善集體林權制度,引導林權規范有序流轉,鼓勵發展家庭林場、股份合作林場。完善草原承包經營制度。 六、加強和改善黨對“三農”工作領導 加快農業現代化和農民奔小康,必須堅持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改進農村工作體制機制和方式方法,不斷強化政治和組織保障。 27.提高黨領導農村工作水平。堅持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不動搖,以更大的決心、下更大的氣力加快補齊農業農村這塊全面小康的短板。不斷健全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黨委農村工作綜合部門統籌協調、各部門各負其責的農村工作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注重選派熟悉“三農”工作的干部進省市縣黨委和政府領導班子。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握好“三農”戰略地位、農業農村發展新特點,順應農民新期盼,關心群眾訴求,解決突出問題,提高做好“三農”工作本領。鞏固和拓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和“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成果。進一步減少和下放涉農行政審批事項。加強“三農”前瞻性、全局性、儲備性政策研究,健全決策咨詢機制。扎實推進農村各項改革,鼓勵和允許不同地方實行差別化探索。對批準開展的農村改革試點,要不斷總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推動相關政策出臺和法律法規立改廢釋。深入推進農村改革試驗區工作。全面提升農村經濟社會發展調查統計水平,扎實做好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加快建立全球農業數據調查分析系統。加強農村法治建設,完善農村產權保護、農業市場規范運行、農業支持保護、農業資源環境等方面的法律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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