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月8日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119起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具體如下:
北京市
北京市通報1起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
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高碑店派出所主任科員張碩受賄問題。張碩在擔任社區民警期間,為轄區內非法經營網吧行為提供幫助,多次收取現金,共計人民幣3萬元。經朝陽區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張碩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北京市紀委)
天津市
天津市通報5起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
1.西青區衛計委原副主任郭忠會違規將公款借給私企老板用于經營活動謀取利益、濫發獎金和福利等問題。郭忠會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私自將共計650萬元公款借給私企老板,用于經營活動謀取利益;超標準、超范圍發放獎金和福利69.78萬余元;違規支出招待費等11.35萬余元。西青區紀委給予郭忠會開除黨籍處分,區委組織部給予其免職處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津南區黑牛城管委會黨總支原書記趙春年違規借用公款購買限價房謀取利益問題。趙春年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以某公司名義向黑牛城管委會所屬勞動服務中心借款65萬元,用于違規購買津南區星光管委會為職工所建的限價房,賺取市場差價,謀取利益。津南區紀委給予趙春年開除黨籍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3.武清區崔黃口鎮經管站原站長王武軍將巨額公款存入個人賬戶用于其弟從事營利活動問題。王武軍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指使經管站副站長王某先后兩次將共計20萬元公款轉入其本人在中國郵政銀行開具的個人賬戶中,并將其中10萬元用于其弟從事營利活動。經武清區委批準,區紀委給予王武軍開除黨籍處分,區人力社保局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4.寧河區豐臺鎮大韓村原黨支部書記安建佳虛報種糧土地面積騙取國家補貼款問題。安建佳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虛報種糧土地面積,騙取國家補貼款4.2萬余元,除部分用于村務支出外,將其中1.94萬余元,用于個人消費。寧河區紀委給予安建佳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5.靜海區王口鎮勞服中心原主任馬洪發巧立名目違規收取老年人拍照費問題。馬洪發違反群眾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私自以核實享受老年人生活補助費待遇人員情況為名,給301位老年人拍照,違規收取費用3010元。靜海區紀委給予馬洪發留黨察看一年處分,區人力社保局給予其降低崗位等級處分,解除其王口鎮勞服中心主任職務。(天津市紀委)
河北省
河北省通報4起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
1.承德市興隆縣森林公安局干警不作為問題。興隆縣森林公安局接群眾報警后,干警崔承有、高孝全對群眾反映問題未及時處理,致使案件長達22個月未查結,造成不良影響。興隆縣紀委分別給予崔承有、高孝全黨內警告處分。
2.廊坊市香河縣蔣辛屯鎮人大副主席陳建波侵占農用物資問題。2015年5月,陳建波將上級免費發放給蔣辛屯鎮的冬小麥“一噴三防”物資私自贈送給其姐夫,后該物資被其姐夫非法變賣,折合人民幣3.4672萬元。香河縣紀委給予陳建波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3.保定市博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科員肖鐵民挪用社保補貼款問題。博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科員肖鐵民,利用職務之便,共挪用50萬元社保補貼款,其中49萬余元用于購買股票。博野縣紀委給予肖鐵民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肖鐵民刑事責任。
4.邯鄲市復興區康莊鄉于二莊小學亂收費問題。2015年秋季,邯鄲市復興區康莊鄉于二莊小學違規向學生收取學籍卡費、紅領巾費、計劃外教輔材料費,共計1.7236萬元,該校校長李興軍負有直接責任。邯鄲市復興區文教體局給予李興軍行政警告處分。(河北省紀委)
山西省
山西省通報4起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
1.大同市左云縣云興鎮原黨委書記、鎮人大主席團主席潘志廷受賄等問題。潘志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幫助水窯鄉某煤礦承包人沙某某變更股權,并索取500萬元進行高利放貸,獲利144萬;潘志廷隱瞞個人重大事項,未如實申報一套價值128萬元的房產。此外,潘志廷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經左云縣紀委常委會審議,并報左云縣委常委會議2015年8月10日批準,決定給予潘志廷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太原市杏花嶺區中澗河鄉七府墳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高保俊侵占集體資金等問題。高保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侵占集體資金19.93萬元為本人投保商業險,并獲利2.57萬元;違反廉潔自律規定,將村集體所有的房產以低于會議研究決定的價格出售給他人,給村集體造成損失25.92萬元。此外,高保俊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5年1月30日,經太原市杏花嶺區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高保俊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3.晉中市壽陽縣南燕竹鎮原衛生院院長、黨支部書記韓慧貪污公款等問題。韓慧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通過提高南莊衛生院綜合業務樓及附屬工程造價方式貪污公款6萬元;違反廉潔自律規定,公款報銷個人出國旅游費用1.39萬元;在南燕竹鎮衛生院工程中,為工程承包人提供便利,收受現金、購物卡共計2.83萬元,并接受其提供的裝潢材料及人工費3.56萬元。2015年11月24日,經壽陽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韓慧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4.陽泉市郊區李家莊鄉甄家莊村原出納賈銀花、原會計梁小云挪用集體資金問題。賈銀花伙同梁小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集體資金34萬元,以個人名義在郵政銀行多次轉存,并購買理財產品。2015年9月25日,經陽泉市郊區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分別給予賈銀花、梁小云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山西省紀委)
內蒙古自治區
內蒙古通報20起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
1.興安盟農牧場管理局杜爾基農場黨委書記、場長張文明濫用職權和貪污問題。張文明在任職期間,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遭受損失32.3萬元;采用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國有資金1萬元。2015年9月,興安盟農牧場管理局給予張文明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司法機關判處張文明有期徒刑兩年。
2.科右前旗大石寨鎮寶門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孟慶國套取鐵路占地補償款等問題。孟慶國在任職期間,無標的物獲取鐵路占地補償款16.25萬元,用于償還建寶門村村部材料款,未入村賬核算;在村干部已領取工資情況下,又將村干部工資在大石寨鎮經營管理站報銷,套取工資3.08萬元;以村民隋某名義承包硬化村部球場地面,并自制票據套取現金3萬元。2015年8月,科右前旗紀委給予孟慶國開除黨籍處分,并將違規資金6.08萬元予以收繳。
3.科右前旗俄體鎮永遠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劉恒鑄違反財經紀律問題。劉恒鑄將退耕還林成果基本口糧田項目中的1組發電機組作價2500元歸戶給非本村村民,用以抵頂村里債務,雙方未簽訂相關協議,欠據、收據等票據未入賬;另19組發電機組作價歸戶款部分用于該項目水利設施管護維修支出。2015年8月,科右前旗紀委給予劉恒鑄黨內警告處分。
4.烏蘭浩特市斯力很現代農業園區國光村黨支部原書記、村委會主任崔永杰套取國家良種補貼等問題。崔永杰在任職期間,在申報化解國光村農村牧區“普九”教育債務時,以李某某名義套取資金5萬元;利用職權,套取國家各項良種補貼4.1萬元,套取國家危房改造資金43.52萬元,套取國家農機補貼9.52萬元。此外,崔永杰經手對外發包村集體機動地342.75畝,收取發包收入21.33萬元,未按規定入賬,屬坐收坐支;違規為長子崔某某和外村人員趙某某申請低保,2人領取低保費4410.25元。2015年6月,烏蘭浩特市紀委給予崔永杰開除黨籍處分,違規資金4.5474萬元予以收繳。
5.阿爾山市天池鎮阿爾山村黨支部書記劉福生違反財經紀律直接經手購置輪胎款等問題。阿爾山市天池鎮阿爾山村黨支部書記劉福生,直接經手購置價值2.04萬元的輪胎,而且該項購置輪胎款既未開具發票,也未入賬核算。2015年8月,阿爾山市紀委給予劉福生黨內警告處分。
6.阿爾山市農業機械管理局局長吳玉忠審批失職致使他人違規享受農機購置補貼問題。阿爾山市農業機械管理局局長吳玉忠,在審核五岔溝鎮富康居委會居民鄭某某申請農機購置補貼資料時,疏于審核并予以簽批,致使鄭某某違規享受農機購置補貼7.51萬元。2015年8月,阿爾山市紀委給予吳玉忠黨內警告處分。
7.阿爾山市明水河鎮西口村村委會主任朱崇高違規開具證明致使他人騙取農機購置補貼問題。阿爾山市明水河鎮西口村村委會主任朱崇高,為西口林場職工宋某某開具西口村村民證明,使其以該村村民身份違規享受農機購置補貼9.51萬元。2015年8月,阿爾山市紀委給予朱崇高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8.阿爾山市天池鎮伊爾施村村委會副主任瞿永豐違規開具證明材料使他人享受農機購置補貼問題。阿爾山市天池鎮伊爾施村村委會副主任瞿永豐,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并非伊爾施村村民的下崗職工李某某開具伊爾施村村民證明,使李某某以伊爾施村村民身份違規享受農機購置補貼1300元。2015年8月,阿爾山市紀委給予瞿永豐黨內警告處分。
9.烏蘭浩特市葛根廟鎮浩特營子嘎查會計張鐵山虛報冒領糧食補貼和農資補貼等問題。張鐵山利用職務之便,虛報冒領糧食補貼和農資補貼5.1萬元;貪污退耕護還林款2206元;挪用化解鄉村債務款3.7萬元;伙同他人騙取種植保險賠償1.8萬元。烏蘭浩特市紀委監察局決定,給予張鐵山開除黨籍處分。
10.烏蘭浩特市太本站鎮建設村村委會主任蘭玉與村會計任玉山私分集體資金問題。蘭玉與任玉山借職務之便,相互串通,利用為村集體購買機井低壓電力設施改造所需電料之機,私分集體資金6萬元。烏蘭浩特市紀委監察局決定,分別給予蘭玉、任玉山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分別判處蘭玉、任玉山有期徒刑二年,緩期二年。
11.烏蘭浩特市葛根廟鎮副鎮長韓金鎖、林業站站長劉旭、土地所辦事員高付偉失職導致多發放征地補償款問題。高付偉在征收土地時,沒有認真核實承包合同,多丈量有壟荒地29.3畝。群眾反映該情況后,韓金鎖與劉旭未認真調查核實,導致決策失誤,多發放征地補償款27萬元,造成國家財產損失。烏蘭浩特市紀委監察局決定,給予韓金鎖行政記過處分,給予劉旭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高付偉黨內警告處分。
12.烏蘭浩特市義勒力特鎮政府辦公室原主任張立輝伙同他人騙取國家征地補償款問題。張立輝在擔任烏蘭浩特市機場征地小組成員期間,利用職務之便,虛增征地面積,伙同他人騙取國家征地補償款33.4萬元,并分得其中5.4萬元。烏蘭浩特市紀委監察局決定,給予張立輝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張立輝刑事責任。
13.烏蘭浩特市葛根廟鎮白音烏蘇嘎查黨支部原書記高滿柱侵占瓜分集體草原承包款等問題。高滿柱在任職期間,通過偽造合同的方式,先后將883畝、238畝、151畝集體草原非法轉讓給他人牟利,并將其中部分承包款總計6萬元侵占瓜分,自己分得其中1萬元。烏蘭浩特市紀委監察局決定,給予高滿柱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依法追究高滿柱刑事責任。
14.烏蘭浩特市土地征稽處原職工周俊鵬伙同他人虛增征地面積騙取征地補償款問題。周俊鵬利用職務之便,伙同他人,虛增征地面積,騙取征地補償款33.4萬元,自己分得其中11萬元。烏蘭浩特市紀委監察局決定,給予周俊鵬開除公職處分。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周俊鵬刑事責任。
15.烏蘭浩特市永聯鎮紅勝村黨支部原書記高龍海、村委會原副主任王明森違規與其他單位簽訂用地協議問題。時任永聯鎮紅勝村黨支部書記高龍海,未經村民代表大會開會討論通過,私自與市水務局協商,同意將烏蘭浩特市污水處理廠南側泄洪區內已形成建筑垃圾處理廠的15畝棄耕地作為市水務局的苗圃用地。高龍海讓時任紅勝村村委會副主任王明森代表紅勝村與市水務局簽訂《用地協議》。烏蘭浩特市紀委監察局決定,給予高龍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王明森黨內警告處分。
16.通遼市開魯縣小街基鎮沼根村村委會主任沙樹文私自收取土地承包費套取村集體資金問題。沙樹文利用職務之便,私自續包沼地,收取承包費19.02萬元未入村賬;多次用虛假單據套取村集體資金6.22萬元。開魯縣小街基鎮黨委決定取消沙樹文預備黨員資格,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7.通遼市奈曼旗固日班花蘇木固日班花嘎查黨支部書記佟馬連套取截留補貼款等問題。佟馬連利用職務之便,套取農業保險理賠金1.6萬元,套取玉米良種補貼8000元;截留牧草良種補貼資金3.525萬元,用于嘎查集體支出。奈曼旗紀委給予佟馬連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套取的農業保險理賠金、玉米良種補貼全部收繳上繳財政,截留的牧草良種補貼資金交固日班花蘇木政府按有關政策處理。
18.通遼市科左中旗協代蘇木努很格勒嘎查嘎查達胡長青揮霍浪費集體資金用于招待問題。通遼市科左中旗協代蘇木努很格勒嘎查嘎查達胡長青,揮霍浪費集體資金2.88萬元用于招待。通遼市科左中旗紀委決定,給予胡長青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9.通遼市庫倫旗庫倫鎮哈爾稿社區黨支部書記阿木古冷多領取退耕還林補貼及農業補貼問題。庫倫旗庫倫鎮哈爾稿社區黨支部書記阿木古冷,利用職務之便,多領取退耕還林補貼及農業補貼,共計3324.41元,占為己有。庫倫旗紀委給予阿木古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0.通遼市科左后旗查日蘇鎮公司嘎查不規范管理使用高速公路占地補償費和取土補償費等問題。通遼市科左后旗查日蘇鎮公司嘎查,在管理使用長春到深圳高速公路占地補償費和取土補償費賬目中,招待費多,自制單據多,會計資料管理不規范,較大項目沒有履行民主監督管理決策機制,財務管理不規范,賬簿不健全等。通遼市科左后旗查日蘇鎮黨委給予負有領導責任的公司嘎查黨支部書記于濤黨內警告處分。(內蒙古自治區紀委)
遼寧省
遼寧省通報3起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
1.大連市瓦房店市老虎屯鎮大老虎村報賬員吳大衛騙取國家動遷補償款問題。吳大衛在負責高鐵動遷普查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之便,通過虛報土地及土地附著物,共騙取國家動遷補償款15.41萬元。經瓦房店市紀委研究決定,給予吳大衛開除黨籍處分。吳大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遼陽市遼陽縣隆昌鎮郭家堡子村村委會主任孫德興侵吞國有財產并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問題。孫德興在受國家機關委托管理、經營國有財產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國有財產239.75萬元;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14萬元。經遼陽縣紀委研究決定,給予孫德興開除黨籍處分。孫德興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朝陽市朝陽縣南雙廟鎮榆樹溝村報賬員李春勝套取國家補貼款問題。李春勝在協助發放國家糧食直補款過程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虛報糧食補貼面積,套取國家補貼款2萬元據為己有。經朝陽縣紀委研究決定,給予李春勝開除黨籍處分。李春勝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遼寧省紀委)
吉林省
吉林省通報2起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
1.遼源市龍山區壽山鎮東升村黨支部書記劉德才違規招標發包村集體土地問題。在遼源市龍山區壽山鎮東升村按照六步工作法程序對村里一塊土地進行招標發包期間,當時的村民代表會議共有6人未到會,1人對會議決議不同意。該村黨支部書記劉德才安排其他人來代替這7名村民代表在村民決議環節簽名,并以全數通過決議。遼源市龍山區紀委給予劉德才黨內警告處分。
2.延邊朝鮮族自治州汪清縣縣委副書記張玉民違規購買三處宅基地等問題。張玉民在擔任汪清縣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兼財政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出資12.5萬元違規購買汪清縣東光鎮明月溝村三處宅基地,并在未辦理農村用地、建房審批手續的情況下,未批先建房屋,后利用職務之便補辦相關建房手續,并將其繼母的戶口遷到東光鎮明月溝村。2015年11月30日,經延邊朝鮮族自治州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張玉民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吉林省紀委)
黑龍江省
黑龍江省通報3起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
1.龍江縣公路管理站路政管理所稽查隊中隊長鄒洪明、稽查員謝明、劉吉旭違規行政執法問題。鄒洪明、謝明、劉吉旭在路政巡查時發現一臺貨車有超載嫌疑,在未經稱重設備檢測情況下,僅憑車主自述即認定該車超載,并作出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罰款后直接將車輛放行,未執行先卸載后處罰規定。2015年2月,鄒洪明、謝明、劉吉旭分別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2.肇州縣榆樹鄉農興村黨支部書記張國富虛報冒領良種補貼款問題。張國富授意村會計郭某某冒用部分村民名義,向上級虛報機動地1043畝,共套取良種補貼款1.04萬元,用于村集體各項支出。2015年11月,張國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套取的補貼款被全額追繳。
3.大興安嶺地區西林吉林業局河東經營所原出納員宮旭明利用職權非法占有公款問題。2015年2月,宮旭明利用保管職工低保金的便利,與其同學李某某共謀以假搶劫方式占有公款。宮旭明在金融機構支取60萬元公款后,李某某在事先約定的地點將宮旭明裝有公款的皮包搶走。2015年9月,宮旭明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11月,宮旭明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黑龍江省紀委)
江蘇省
江蘇省通報4起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
1.蘇州市吳江區蘆墟鎮黨委原副書記、吳江臨滬與汾湖經濟開發區經濟發展局局長薛四金吃拿卡要等問題。薛四金在任職期間,利用負責民營經濟招商引資、經營用地、土地證辦理及企業服務等職務便利,吃拿卡要,先后多次非法收受請托人財物合計58.38萬元,并為他人謀取利益。薛四金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并處沒收財產17萬元。
2.張家港市塘橋鎮環境保護辦公室工作人員張義進收受請托人財物等問題。張義進利用職務之便,先后多次收受請托人財物共計5.6萬元,并為他人謀取利益;在審核某私營企業生產設備權屬過程中,失職瀆職,導致該企業騙取財政專項補貼42.2萬元。張義進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并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
3.泰州市姜堰區華港鎮里華村村委會副主任李正國和村委委員呂小粉截留私分國家農機補助款等問題。李正國和呂小粉在幫助4戶村民貸款購買插秧機過程中,截留私分國家農機補助款1.32萬元。其中,李正國分得9200元,呂小粉分得4000元。李正國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呂小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盱眙縣舊鋪鎮好漢村黨總支原副書記周長春等人騙取私分國家糧食補貼款問題。盱眙縣舊鋪鎮好漢村黨總支原副書記(主持工作)周長春、村委會主任張成山、村報賬員高永祥,虛報糧食種植面積,騙取私分國家糧食補貼款共計3.6055萬元。其中,周長春分得1.2091萬元,張成山分得9713元,高永祥分得1.4251萬元。周長春、張成山、高永祥3人分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江蘇省紀委)
浙江省
浙江省通報5起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
1.象山縣賢庠鎮小蔚莊村黨支部原書記袁金寶利用職務影響謀取私利問題。袁金寶利用擔任村黨支部書記的職務影響,先后三次參與承接在本村實施的政府、企業投資項目,違規為個人謀取利益。2015年5月,袁金寶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2.龍游縣東華街道唐堯村村委會原主任毛欽茂騙取財政補助資金問題。毛欽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與妻子虛構從事生豬養殖的事實,將承租的原料場門衛管理房冒充豬舍,拆除復墾后騙取相關財政補助資金2.2萬余元。2015年9月,毛欽茂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并被責令辭去村委會主任職務。
3.岱山縣岱東鎮涂口村(社區)村委會主任樂岱新騙取村集體資金問題。樂岱新利用擔任岱山縣岱東鎮涂口村(社區)老年協會會長之便,以銀齡互助幫扶活動補助為名,虛造12人補助清單共人民幣8850元,并讓清單上被補助的12名協會會員簽名后在村老年協會賬里報銷,用于其個人日常開支。2015年4月,樂岱新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追繳并退還村老年協會。
4.玉環縣大麥嶼街道普南村村委會原主任羅天勇侵占集體資金問題。羅天勇在負責玉環縣大麥嶼街道普南村路燈改建工程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虛開工程材料發票的方式,套取普南村集體資金,并與他人私分。2015年3月,羅天勇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5.景寧縣梅岐鄉桂遠村黨支部原書記李振標侵占集體資金問題。時任景寧縣梅岐鄉桂遠村黨支部書記的李振標,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潘桂坪電站補償給桂遠村張山自然村的1萬元集體資金占為己有。2015年8月,李振標受到留黨察看兩年處分,違紀所得予以退繳。(浙江省紀委)
安徽省
安徽省通報5起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
1.宣城市宣州區飛彩辦事處富山村黨總支原書記李朝春貪污受賄、挪用公款問題。李朝春在協助政府從事征地拆遷、新農村建設、征地補償款保管及發放過程中,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征地補償款共計136.5萬元,用于營利活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11.05萬元,為他人謀取利益;伙同他人采取虛列和冒領的方式,騙取征遷補償款共計15.195萬元。李朝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違法所得26.245萬元予以追繳。
2.來安縣新安鎮林業站原站長陶星云貪污、受賄、濫用職權等問題。陶星云任新安鎮林業站站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在征地拆遷補償過程中,濫用職權給國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84萬元;收受他人現金和購物卡計45.5萬元,為他人在樹木移植補償上謀取利益;采取虛報支出等手段,侵吞樹木移植補償款12.14萬元。陶星云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個月,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3.合肥市瑤海區人民法院新站法庭原庭長李傳忠收受案件當事人錢物等問題。李傳忠任合肥市瑤海區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新站庭庭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收受案件當事人財物以及讓與案件有關人員處理個人有關費用等共計10.86萬元。李傳忠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4.霍邱縣曹廟鎮民政會計史長錄騙領病故軍人家屬遺屬定補款問題。史長錄利用全縣開展民政優撫對象重新申報工作之機,將自己家屬作為病故軍人家屬進行申報,騙領病故軍人家屬遺屬定補款6.62萬元;不按規定注銷領取民政遺屬定補去世人員信息,冒領遺屬定補款2.96萬元。史長錄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違紀款9.58萬元予以收繳,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零六個月。
5.銅陵縣鐘鳴鎮馬中村村委會原副主任姚繼華騙取遷墳款問題。姚繼華利用協助政府開展修路遷墳工作便利,采取虛報冒領的方式,虛列遷墳款8萬元報銷并貪污。案發后,姚繼華主動退繳了貪污款。姚繼華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違紀款予以收繳。(安徽省紀委)
江西省
江西省通報2起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
1.南昌市新建區大塘坪鄉觀西村黨支部委員胡次源利用職權虛報冒領糧食補貼款問題。胡次源在擔任南昌市新建區大塘坪鄉觀西村黨支部委員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其妻子、親屬等名義虛報冒領糧食補貼款2.09萬元用于個人開支。2015年11月,南昌市新建區紀委給予胡次源撤銷村黨支部委員職務處分。
2.上栗縣赤山鎮楓橋村黨支部委員謝紹文套取公益林補助資金問題。謝紹文在擔任上栗縣赤山鎮楓橋村黨支部委員期間,虛報公益林面積228.72畝,并將公益林補助款7776.48元據為己有。2015年8月,上栗縣紀委給予謝紹文黨內警告處分。(江西省紀委)
山東省
山東省通報7起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
1.廣饒縣農業機械管理辦公室原主任、黨組書記李世友受賄問題。廣饒縣農業機械管理辦公室原主任、黨組書記李世友,在為他人辦理農機補貼、掛牌、辦證等業務中收受賄賂18.9萬元。廣饒縣紀委監察局給予李世友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2.海陽市留格莊鎮常勝村黨支部原書記孟兆海侵占、揮霍浪費村集體資金問題。孟兆海在擔任村黨支部書記期間,通過支付飯費、購買禮品等方式揮霍浪費村集體資金32.86萬元;孟兆海使用村集體資金購買購物卡、地方特產用于個人消費,共計1.16萬元。海陽市紀委給予孟兆海開除黨籍處分。
3.濰坊市地稅局濱海分局管理科原副科長何鵬山收受他人財物問題。何鵬山在擔任濰坊市地稅局濱海分局管理科副科長期間,收受相關企業及個人財物4.93萬元,為他人謀取利益。濰坊市濱海區黨工委、濰坊市地稅局分別給予何鵬山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4.新泰市放城鎮下峪村原支部委員兼文書劉玉峰侵占補助金問題。新泰市放城鎮下峪村原支部委員兼文書劉玉峰,多次從放城鎮民政辦領取或私自從下峪村低保重度殘疾人銀行卡中提取生活補助金0.92萬元,供本人使用。新泰市紀委給予劉玉峰開除黨籍處分。
5.平原縣腰站鎮梁莊村黨支部原書記周孟軍套取直補款問題。周孟軍任平原縣腰站鎮梁莊村黨支部書記期間,采取冒領方式,套取國家小麥直補款2.82萬元,并據為己有。平原縣紀委給予周孟軍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6.東阿縣財政局辦公室原主任張萬國受賄、挪用公款問題。張萬國在任職期間,違規報銷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2.5萬元;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現金1萬元;私自挪用東阿縣財政局60萬元資金用于理財、入股等營利活動。東阿縣委給予張萬國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7.東明縣劉樓鎮西營行政村黨支部原書記鄒金慶貪污問題。東明縣劉樓鎮西營行政村黨支部原書記鄒金慶,利用職務便利,貪污群眾小麥直補款1.2萬元、群眾秋季補貼款0.32萬元,騙取小麥保險款0.2萬元。東明縣紀委給予鄒金慶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山東省紀委)
河南省
河南省通報4起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
1.封丘縣黃德鎮蔣東村黨支部書記劉成軍超標準收費及違反財經紀律等問題。封丘縣黃德鎮蔣東村實施安全飲水工程期間,按照規定,以每戶120元的標準收取飲水改造費用,劉成軍擅自安排以每戶200元收取費用,每戶超標準收取80元,累計超標準收取3.31萬元;劉成軍用其他發票從鎮財政所套取4.83萬元用于村內開支,且從未向群眾公開收支賬目。2015年11月,劉成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鎮平縣晁陂鎮村鎮建設管理所所長李建立濫用職權問題。鎮平縣晁陂鎮村鎮建設管理所在沒有任何收費依據的情況下,擅自決定以“辦理建筑許可證”和“征收建筑營業稅”的名義,向轄區內建房戶收取300元至2000元不等的建房費用,共計35.57萬元,用于單位日常開支。晁陂鎮村鎮建設管理所所長李建立對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15年11月,李建立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平輿縣雙廟鄉邢營村黨支部書記韓喜山侵占集體資金等問題。韓喜山伙同村委會其他人員虛列支出,侵占集體資金1.26萬元;韓喜山累計挪用糧食補貼款7.1萬元用于村務開支,并長期占用村委機動地押金2萬元歸個人使用。2015年7月,韓喜山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4.鶴壁市淇濱區鉅橋鎮邢莊村黨支部原書記邢清艷套取征地補償款問題。在鶴壁市淇濱區鉅橋鎮路屯社區一期征地過程中,邢清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虛報征地畝數,偽造土地附著物補償清單,共套取征地補償款3.37萬元。2015年9月,邢清艷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緩刑二年。(河南省紀委)
湖北省
湖北省通報3起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
1.十堰市第十八中學原校長龔祥鴻收受財物問題。龔祥鴻在任職期間,收受工程項目承建商和教學設備采購商禮金共計1.2萬元;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共計27.1萬元。2015年 3月17日,龔祥鴻被移送司法機關。9月2日,十堰市張灣區紀委給予龔祥鴻開除黨籍處分。9月3日,十堰市張灣區政府給予龔祥鴻開除公職處分。
2.隨州市廣水市蔡河鎮農業技術推廣中心主任、鎮政策性“三農”保險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兼“三農”保險專干陳永勝濫用職權問題。陳永勝在農戶不知情、不愿投保的情況下,濫用職權,違規擅自安排蔡河鎮24個行政村的水稻協管員冒用農戶名義,連續三年墊付應由農戶自繳保費共計32.27萬元,致使中央、省和市三級財政損失水稻保險財政補貼資金共計96.82萬元。2015年4月,廣水市蔡河鎮紀委給予陳永勝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恩施州建始縣業州鎮野韭池村黨支部副書記賀安林等套取國家退耕還林補助資金等問題。賀安林同本村村委會時任主任鄒書發等人一起,虛報退耕還林面積,套取國家退耕還林補助資金共8.07萬元。以落戶費、土地流轉服務費等名義向外來遷入戶、遷出戶8戶農戶收取費用共1.4萬元。上述資金陸續用于購買辦公用品等村集體支出。除將套取國家退耕還林補助資金4.16萬元交業州鎮財政所入村級財務賬外,其他收支均未入村級財務賬。2015年8月22日,建始縣紀委給予賀安林留黨察看一年處分,給予鄒書發留黨察看兩年處分。(湖北省紀委)
湖南省
湖南省通報2起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
1.新寧縣麻林瑤族鄉黃沙村村干部共同貪污等問題。黃沙村黨支部原書記戴桂春、村委會原主任熊署光、村原秘書石興遠,共同貪污該村農田水圳項目資金2.2萬元、水庫移民基礎設施和社會經濟發展項目資金2.2235萬元,合計4.4235萬元,三人各分得1.4萬元,剩余的2235元三人共同用于私人開支。三人共同侵占本村冷庫租金9000元和以修村路為由向征地單位多索要的63.07萬元,合計63.97萬元,三人各分得21.3萬元,剩余700元三人共同用于私人開支。該村黨支部原書記肖云西利用職務便利,挪用集體資金4萬元歸個人使用。2015年11月11日,經新寧縣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分別給予戴桂春、熊署光、肖云西開除黨籍處分。麻林瑤族鄉黨委取消石興遠預備黨員資格。新寧縣人民法院判處戴桂春犯貪污罪、職務侵占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熊署光犯貪污罪、職務侵占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石興遠犯貪污罪、職務侵占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肖云西犯挪用資金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
2.江永縣桃川鎮水美村黨支部原書記蘇老伍貪污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國家扶貧資金問題。蘇老伍在擔任江永縣桃川鎮水美村黨支部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之便,隱瞞截留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6700元和國家扶貧資金1.517萬元,并據為己有。在辦理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申領和發放工作中,蘇老伍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他人好處費1.06萬元。兩項資金和好處費共計3.247萬元。2015年10月26日,江永縣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蘇老伍開除黨籍處分,并將其涉嫌違法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湖南省紀委)
廣東省
廣東省通報3起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
1.中山市東區柏山經濟聯社社長殷煥滔受賄、職務侵占問題。殷煥滔在處置集體物業的過程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多次收受“好處費”共計74.6萬元;采用虛開發票的方式,套取集體資金共計52.5萬元。2015年,殷煥滔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并被移送司法機關追究責任。
2.梅州市豐順縣留隍鎮西洞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杜子龍騙取種糧補貼、受賄問題。杜子龍在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通過虛報耕地面積騙取國家種糧補貼人民幣2300元,收受西洞村危房改造戶杜某人民幣2000元,全部用于生活開支。2015年,杜子龍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3.河源市紫金縣瓦溪鎮墩頭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練鎮華騙取搬遷安置補償款問題。練鎮華在明知本村練某某等13戶村民不符合“兩不具備”搬遷安置補助資格的情況下,仍編制虛假材料申報,使該13戶村民領取了補助款。2015年,練鎮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廣東省紀委)
廣西壯族自治區
廣西通報13起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
1.桂林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在執法過程中收受財物問題。2015年6月,桂林市食品藥品稽查支隊藥品和醫療器械稽查科原科長黃海燕、主任科員張建、科員褚慧英到該市某超市執法調查過程中,收受該超市工作人員所送財物折合人民幣1405.9元。9月,該超市因不滿市食品藥品稽查支隊對其有關問題的處罰,向市食藥局舉報黃海燕等人收受財物問題;黃海燕等人對抗組織調查。11月,該超市向社會印制舉報傳單,引起媒體曝光和社會關注,造成惡劣影響。2015年11月,黃海燕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被免去藥品和醫療器械稽查科科長職務,并調離工作崗位;褚慧英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張建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負有領導責任和主體責任的市藥監局副局長聶平安、市食品藥品稽查支隊隊長楊志成分別受到行政警告和黨內警告處分。
2.南寧市西鄉塘區工商局五里亭工商所原副所長農勝宏收受好處費和瀆職問題。南寧市西鄉塘區工商局五里亭工商所在查處某加工點無證照非法加工牛肚問題時,原副所長農勝宏收取1.8萬元好處費后,將牛肚退回該加工點,導致該批牛肚流向市場,造成惡劣影響。2015年11月,農勝宏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司法機關已追究其刑事責任。
3.柳州市柳城縣水庫移民工作管理局原局長周劍虹收受水利工程好處費問題。周劍虹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人畜飲水工程、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等項目建設過程中,收受好處費共計40.5萬元。2015年9月,周劍虹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司法機關已追究其刑事責任。
4.梧州市藤縣太平鎮永平村黨支部原書記吳次華虛報騙取、截留私分農村衛生廁所改造補助款問題。梧州市藤縣太平鎮永平村原黨支部書記吳次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與他人合伙虛報騙取、截留私分財政改廁補助專款4.4萬元。2015年10月,吳次華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已追究其刑事責任。
5.北海市合浦縣精神病醫院原財務科、醫保科科長吳婷機騙取醫保資金問題。吳婷機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通過冒用他人名義,辦理虛假醫保刷卡入院登記,虛構他人住院治療病歷、住院費用結賬單等方式,與他人共同騙取醫保資金共計3.7萬元。2015年9月,吳婷機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司法機關已追究其刑事責任。
6.防城港市市政管理局市政工程管理處原工程師朱汝超收受好處費問題。朱汝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借負責項目施工現場管理工作之機,收受工程項目負責人好處費共計27.1萬元。2015年9月,朱汝超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7.欽州市欽北區青塘鎮大岐村村委會原主任黃厚旭挪用集體資金問題。黃厚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私自存放集體資金4萬元,并挪用2.3萬元用于個人家庭生活開支。2015年2月,黃厚旭將挪用資金主動上繳該鎮廉政賬戶。2015年8月,黃厚旭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8.貴港市平南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委員會原股長潘劍宏收受規劃設計調整好處費問題。潘劍宏利用為多家房地產開發商辦理容積率調整、規劃設計方案審批調整的職務便利,收受好處費共計14萬元。2015年11月,潘劍宏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司法機關已追究其刑事責任。
9.玉林市玉東新區茂林鎮金谷社區黨支部原書記劉興洪非法買賣土地等問題。劉興洪以修建金谷村委會廣場的名義,向村民非法購買土地5.9畝,并將其中4.4畝非法轉賣給他人,1.5畝留給自己違規建房。2015年7月,玉林市玉東新區茂林鎮黨委給予劉興洪開除黨籍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10.百色市那坡縣龍合鄉惠布村村委會原副主任農英雄挪用村集體資金問題。農英雄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惠布村村集體資金共計7.4萬元,后分次將挪用的村集體資金退還給惠布村村集體。2015年7月,農英雄受到留黨察看兩年處分。
11.河池市羅城仫佬族自治縣天河鎮黨委組織委員謝力挪用家庭水柜補助專項資金問題。2015年4月,謝力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該鎮家庭水柜補助專項資金13.66萬元歸個人使用。7月,謝力將挪用的資金退還給有關農戶。2015年12月,謝力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由副科級降為科員。
12.來賓市興賓區高安鄉人民政府民政助理張治騙取、套取民政資金問題。張治在擔任高安鄉人民政府民政助理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通過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等手段騙取、套取城鄉居民低保金、復員軍人優撫金共計10.2559萬元。2015年11月,張治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13.崇左市江州區市容市政管理局干部謝立濤收受危舊房改造好處費問題。謝立濤在擔任崇左市江州區村鎮建設管理所馱盧分所負責人期間,3次收受農戶危房改造好處費共計2.4萬元。2015年9月,謝立濤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司法機關已追究其刑事責任。(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
海南省
海南省通報3起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
1.五指山市番陽鎮加艾村村委會原主任吉大華違規侵占處置集體資產問題。吉大華在負責本村農村沼氣村級服務網點過程中,擅自將上級委托其管理的沼液運輸車轉讓給他人,獲利2.4萬元歸個人支配。調查期間,吉大華已將該車贖回。吉大華受到留黨察看兩年處分。
2.澄邁縣瑞溪鎮里加村黨支部原書記陳祥賓虛報冒領惠民補貼問題。陳祥賓利用職務之便,先后偽造本人及家屬共7人的種糧信息,向瑞溪鎮政府虛報種糧面積36.56畝,冒領國家糧食綜合補貼共計3.34萬元,并全部用于本人日常開銷。陳祥賓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并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瓊中縣長征鎮農技站原站長王大成騙取低保問題。王大成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采取欺騙手段,為其4名家庭成員申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違規取得最低生活保障金共計2.27萬元。調查期間,王大成已主動上交違紀款項。王大成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海南省紀委)
重慶市
重慶市通報2起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
1.潼南區古溪鎮龍灘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原主任呂信林在農村五保工作中收受他人錢財等問題。呂信林在受古溪鎮政府委托辦理本村五保對象初審上報工作中,接受村民肖某某吃請,并收受肖某某、楊某某好處費各1000元。后呂信林完善二人申報資料上報鎮政府獲得批準。呂信林利用協助政府核實上報倒房補助資金資料的便利,以村民段某某名義,完善相關資料后上報鎮政府獲得批準。后呂信林以清理農村低保為由取得段某某存折,將區財政發放到段某某存折的4000元倒房補助款全額取出,以困難救助名義給段某某500元,余下3500元據為己有。2015年11月,潼南區紀委給予呂信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收繳其違紀所得。
2.開縣竹溪鎮大坪村黨支部原書記劉安國等人截留惠農補助資金問題。竹溪鎮大坪村黨支部委員、村委會委員等參加會議集體研究,劉安國決定,采取以部分村干部及親屬、五保戶等頂名申報方式,冒領、截留退耕還林補助、農資綜合直補、森林生態效益管護資金共計11.19萬元,用于村集體開支。2015年11月,開縣紀委給予劉安國黨內警告處分。(重慶市紀委)
四川省
四川省通報2起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
1.德陽市羅江縣調元鎮百花村黨支部書記賀施貴失職瀆職問題。調元鎮百花村違反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規定,使用“白條”列支“工作餐”等費用共計2.1294萬元。其中,以“業務聯系費”等名義列支各種餐費共計7681元。賀施貴作為該村黨支部書記,對村級財務負有監督管理責任,工作中存在失職瀆職問題。2015年9月,羅江縣調元鎮黨委給予賀施貴黨內警告處分,責令相關人員退賠餐費7681元至該村集體資金賬戶。
2.瀘州市瀘縣云錦鎮村鎮建設服務中心主任曹清兵失職瀆職問題。曹清兵對發生在瀘縣云錦鎮場鎮規劃區集體土地內的違規違法建房問題,未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監管不力、履職不到位,造成違法建筑占地面積約320平方米,建設面積約960平方米。2015年10月,云錦鎮紀委給予曹清兵黨內警告處分。(四川省紀委)
貴州省
貴州省通報2起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
1.六盤水市盤縣響水鎮原扶貧辦負責人楊應套取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問題。楊應通過編造虛假驗收資料、冒用他人名義的方式,套取13戶農村危房改造資金16萬元。2015年8月,楊應得知盤縣紀委組織開展農村危房改造資金專項檢查后,私自登錄“農村危房改造工程信息系統”刪除相關信息,又采取借高利貸的方式退還了13戶農戶補助款,并請相關人員幫助隱瞞違紀事實,企圖對抗組織調查。2015年9月,盤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對楊應違紀問題進行組織調查,并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12月22日,盤縣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楊應開除黨籍處分。
2.黔西南州晴隆縣大廠鎮高嶺村黨支部書記劉遠福違規侵占土地補償款問題。劉遠福把借村民胡某某栽種烤煙的土地進行改造,由原來的其他農用地變成了牧草地。2015年初,某煤礦征用這片土地。劉遠福沒有將實際征用土地面積、補償標準告訴胡某某,侵占胡某某土地補償款9.8282萬元。2015年7月,晴隆縣大廠鎮紀委給予劉遠福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勒令退還侵占款項。(貴州省紀委)
西藏自治區
西藏通報1起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
林芝市墨脫縣背崩鄉財糧干事尼瑪頓珠貪污、挪用惠民資金問題。尼瑪頓珠在負責背崩鄉政府財務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之便,通過虛假做賬等方式,從多個工程項目中侵占、騙取公款56.31萬元,挪用公款7.45萬元。尼瑪頓珠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并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西藏自治區紀委)
陜西省
陜西省通報3起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
1.榆林市清澗縣下廿里鋪鄉張家鹼村黨支部原書記張景秀套取國家補貼款問題。張景秀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虛列20人花名冊,向清澗縣農業局申請到產業幫扶項目補貼款5萬元,用于個人消費。2015年9月,榆林市清澗縣紀委給予張景秀開除黨籍處分,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商洛市商州區楊斜鎮松云村黨支部原書記王小平、村委會原主任杜景盈(非中共黨員)貪污問題。王小平多次與杜景盈套取集體資金和工程款,共計4. 3萬元兩人私分。2015年10月,商州區紀委給予王小平開除黨籍處分,追繳其違紀資金,并將王小平和杜景盈兩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銅川市交警支隊二大隊金鎖中隊原中隊長鄒江鋒以權謀私問題。鄒江鋒多次收受現金共5500元,為他人違規消除車輛交通違法記錄,未依法對涉嫌酒后駕駛責任人做出處理;雇傭他人駕駛已注銷的車輛從事運營活動,從中獲利。2015年10月,銅川市公安局給予鄒江鋒開除黨籍和行政撤職處分。(陜西省紀委)
甘肅省
甘肅省通報7起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
1.蘭州市榆中縣清水驛鄉孟家山村黨支部原書記邴克明、村委會原主任李宗玉私分村集體荒山草原獎補資金等問題。邴克明伙同李宗玉私分村集體荒山草原獎補資金、危房改造補助款、梯田工程結余款、退耕還林補助資金、救濟救災款和五保戶養老金五保金,違規將個人及家屬列入救災救濟對象,領取救濟款。邴克明共涉及違紀資金4.21萬元,李宗玉共涉及違紀資金6.2萬元。邴克明、李宗玉分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并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違紀資金收繳財政。
2.張掖市山丹縣陳戶鎮岸頭村挪用補助資金問題。張掖市山丹縣陳戶鎮岸頭村挪用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資金12萬元,用于村務支出和基礎設施建設;挪用危舊房改造補助資金3.3581萬元,用于村務支出和基礎設施建設。山丹縣陳戶鎮岸頭村黨支部書記陳敬、村委會主任杜宏、村文書陳正安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金昌市永昌縣水源鎮挪用危舊房資金問題。永昌縣水源鎮政府挪用危舊房改造資金共計556.47萬元,用于鎮政府集中居住點基礎設施及征地拆遷費。其中,挪用141.33萬元用于基礎設施建設;挪用415.14萬元,383.54萬元用于拆遷補償費、31.6萬元用于基礎設施建設。時任永昌縣水源鎮鎮長吳巖峰、鎮農經財政服務中心主任馮永禎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水源鎮黨委書記劉曉宏、鎮紀委書記葉生忠被誡勉談話。
4.天水市甘谷縣磐安鎮尉家溝村違規亂收費問題。天水市甘谷縣磐安鎮尉家溝村向實施危房改造項目的26戶群眾收取資料費,共計7200元,用于村務支出。甘谷縣磐安鎮尉家溝村黨支部書記李順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5.平涼市涇川縣水務局水政監察大隊違規收費問題。涇川縣水務局水政監察大隊使用非財政票據收取水資源費及取水許可證辦證費,共計3.9839萬元,未按規定上繳縣非稅局,將3.0461萬元用于單位日常開支。涇川縣水務局水政監察大隊隊長周拴福受到行政記過處分,違規收費結余資金9378元收繳財政。
6.慶陽市環縣毛井鄉喬崾峴村虛報套取低保救濟款等問題。環縣毛井鄉喬崾峴村先后在5戶村民名下虛列套取低保救濟款8500元,用于村務支出。該村收回2戶村民低保資金1.2萬元,用于村上新修機井費用支出。喬崾峴村黨支部書記趙明昶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7.武威市涼州區松樹鎮團莊村黨支部書記劉興寶、原書記顧德元套取挪用水費、救助資金等問題。武威市涼州區松樹鎮團莊村利用虛假票據,套取水費1.3887萬元,用于村務支出;套取民政救助金7500元,用于支付村干部工資和經濟林開溝費。在驗收危舊房改造項目過程中,時任村委會主任劉興寶收受危舊房改造戶香煙及現金,共折合人民幣1640元。劉興寶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顧德元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挪用水費發還各組;劉興寶收受財物折價上繳財政。(甘肅省紀委)
青海省
青海省通報2起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
1.海南州興海縣政協原副主席兼子科灘鎮黨委原書記馬明玉挪用幫扶資金等問題。馬明玉在擔任興海縣唐乃亥鄉黨委書記期間,挪用唐乃亥鄉夏塘村村級幼兒園維修幫扶資金2.3萬元,用于鄉、村兩級干部外出考察旅游及在西寧的食宿費,其中4000元用于個人開支。2015年11月9日,海南州委研究決定,免去馬明玉興海縣政協副主席、子科灘鎮黨委書記職務。2015年11月12日,海南州紀委監察局研究決定,給予馬明玉黨內嚴重警告和行政降級處分。
2.海南州貴德縣農機管理站違規向農機購置農戶收取培訓費問題。貴德縣農機管理站在向農機購置農戶辦理相關補貼手續時,違規向部分農戶收取培訓費。2015年11月24日,貴德縣監察局報經縣政府同意,分別給予縣農機管理站原站長謝文合、原副站長崔成剛、現任站長楊明德行政記大過處分。(青海省紀委)
寧夏回族自治區
寧夏通報2起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
1.固原市彭陽縣王洼鎮李寨村村委會原主任王進學騙取國家危房危窯補助款等問題。王進學在任職期間,以妻子名義騙取國家危房危窯補助款9500元;伙同他人侵吞村級公益事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資金4200元,自己分得1400元。彭陽縣紀委給予王進學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資金上交財政。
2.中衛市中寧縣徐套鄉小灣村黨支部原書記周玉發騙取退牧還草補貼問題。周玉發在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違規與他人共同騙取退牧還草補貼6042元,個人得款2014 元。中寧縣紀委給予周玉發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收繳其違紀資金上交財政。(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新疆通報2起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
1.沙雅縣努爾巴格鄉農經站原負責人艾尼瓦爾·卡德爾貪占棉花補貼款等問題。艾尼瓦爾·卡德爾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采取收錢不入賬的方式,將努爾巴格鄉機動地承包費13萬元、棉花補貼款14.658萬元據為己有。2015年11月19日,艾尼瓦爾·卡德爾受到開除黨籍處分,相關問題已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阜康市水磨溝鄉勞動保障所原所長任峰挪用養老保險金問題。任峰在擔任阜康市水磨溝鄉勞動保障所所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多次將32名參保人員繳納的養老保險金挪用,累計金額35.11萬元。2015年11月16日,任峰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任峰被司法機關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六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紀委)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通報1起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
第三師圖木舒克市農業局副局長閆興軍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農機補貼問題。閆興軍先后8次收受農機經銷商張某某、劉某某送予的現金95萬元及一輛二手本田雅閣車,并利用職權,幫助二人在三師各團場銷售農機,并為其辦理農機補貼。閆興軍受到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并已被移交司法機關處理。(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紀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