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去年前10月約談15個城市政府主要負責人
2016-01-04 13:29:40? ?來源:中國環境報 責任編輯:王海云 王海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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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是新《環境保護法》實施第一年。環境保護部部長陳吉寧多次強調,一部好的法律不能成為“紙老虎”,要讓它成為一個有鋼牙利齒的“利器”,關鍵在于執行和落實。 一年來,全國環保部門在全面推進新法實施過程中,通過開展環保綜合督查、環保約談,在嚴格環境監管執法、督促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履行環保職責、推進環境管理戰略轉型等方面取得了積極進展。 環境監管執法取得新成效 為確保新環保法的順利實施,2014年底,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全面部署環境監管執法工作。 ——清理廢除“土政策”,推進環境監管網格化,加大環境監管執法力度。 截至2015年10月底,全國共清理阻礙環境監管執法的“土政策”206件。其中山西6件、遼寧兩件、吉林4件、江蘇兩件、安徽兩件、江西97件、河南22件、湖北8件、湖南47件、四川7件、貴州5件、云南4件; 檢查企業141萬家(次),查處違法排污企業4.68萬家、違法違規建設項目企業6.37萬家,責令停產2.86萬家,關停取締1.7萬家,罰款4.7萬家。此外,截至2015年9月,全國累計查處涉建設項目環境違法案件20564件; 除西藏外,全國30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434個地級市(含部分國家級新區和開發區等)中已有289個完成了網格劃分工作,占67%;2850個縣區(含部分省級開發區、產業聚集區等)中已有1713個縣區完成了網格劃分工作,占60%。 ——完善環境監察執法制度,建立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聯動機制,增強基層環境執法力量,大力提升環境監管執法能力。 2015年,寧夏、河北、青海、黑龍江、內蒙古、云南、貴州、重慶、湖南、新疆、吉林、福建、甘肅、江西、廣東、山東和遼寧等17個省(區、市)的環保部門、公安機關、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聯合探索建立了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為依法嚴厲打擊各類環境違法犯罪行為提供保障。 2015年,江蘇、湖南、廣西、重慶等省份積極推進鄉鎮環境監管機構建設;內蒙古、河南等省份在公車改革中保留了環境監察執法用車。2015年8月,北京市通州區獲批了43個環境監察執法類事業編人員招聘指標,并在每個鄉鎮、街道籌建環保科室、配備在編專職工作人員。 一年來,在各地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下,在全國環保系統及相關職能部門的共同努力下,環境監管執法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成果,讓以往監管執法過松、過軟的局面得到了明顯改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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