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意見》為何專門提出明確創業培訓對象和內容? 答:《意見》明確提出將“具有明確創業意愿和創業培訓需求、勇于投身創業實踐的城鄉各類勞動者”作為創業培訓對象,將高校畢業生、科技人員、留學回國人員、返鄉農民工、退役軍人、失業人員和轉崗職工等群體作為創業培訓的重點人群,這既是貫徹落實中央要求,努力實現創業培訓的普惠性的必然選擇,同時也是從工作實際出發,努力保障創業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的客觀要求。《意見》在總結工作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對創業培訓內容作了進一步的明確和規范,提出將企業家精神和素質培養、創辦企業和經營管理能力訓練作為創業培訓的主要內容。 問:《意見》對提升創業培訓質量有什么有力措施? 答:創業培訓質量是創業培訓的生命力所在,也關系著創業工作的質量和效果。《意見》對創業培訓質量高度重視,專門從幾個方面系統提出了政策措施。一是在制度建設方面,提出建立健全培訓對象甄選、政府購買培訓成果、培訓主體報告、創業培訓師資管理、培訓績效考評等制度。二是在課程開發方面,明確提出編制創業培訓大綱和技術標準,構建多層次、模塊化的創業培訓課程體系和推進網絡創業培訓課程開發等工作要求。三是在師資隊伍建設方面,明確提出探索建立創業培訓師資的職業化發展通道,完善師資登記、考核、進出機制,定期組織培訓交流等活動,提升師資業務素質和能力水平。通過加強制度建設、課程開發和師資隊伍建設,全面提升創業培訓質量。 問:《意見》對創新創業培訓模式有什么思路和辦法? 答: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是相輔相成的,創業培訓更應該堅持創新理念。《意見》提出了創新創業培訓模式的重點舉措。主要有:堅持互聯網思維,充分利用互聯網、信息化實訓平臺等載體,試點推廣“慕課”等“互聯網+”創業培訓新模式,大規模開展開放式在線培訓。加強遠程公益創業培訓,提升基層創業人員創業能力。研究探索通過“創業券”、“創新券”等方式對創業者提供創業培訓服務。同時對于統籌推進模式創新和行動計劃提出了具體工作意見,將繼續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和技能就業行動,鼓勵高等院校、職業院校、技工院校學生在校期間開展“試創業”實踐活動和電子商務培訓活動,組織開展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三年行動計劃,大力推進返鄉農民工等人員創業培訓工作。 問:《意見》對推動社會資源投入創業培訓有什么考慮,提出了哪些措施? 答:《意見》明確提出要充分調動社會各方積極性,并提出了多項激勵政策措施,以促進社會資源投入創業培訓。提出要建立政府激勵引導、社會廣泛參與、勞動者自主選擇的創業培訓工作新機制,明確提出發揮工、青、婦等人民團體作用。對列入財政補貼范圍的創業培訓項目按購買服務的規定執行,鼓勵和引導各類優質教育培訓資源投入創業培訓。對創業培訓工作成效實施第三方評估,將引導社會資源投入培訓績效考評之中。在培訓課程開發中,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采取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在師資隊伍建設中,鼓勵將社會專業人士吸納到創業培訓專家隊伍。在創業服務中,提出吸納具有企業管理專業背景和創業實踐經驗的企業家、專家教授以及熟悉經濟發展和創業政策的相關部門人員。在宣傳工作中,提出要營造全社會共同關心、支持、參與創業的良好氛圍。 問:《意見》出臺后,將如何推進落實? 答:做好創業培訓工作是各級人社部門的重要職責。下一步,為推進落實好《意見》,我們將指導地方各級人社部門重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健全工作機制。充分調動各相關部門的積極性,形成良好的工作機制,指導各地科學制定規劃并組織實施專項行動計劃。二是加大資金投入。會同有關部門科學合理確定培訓補貼標準,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強績效評估。科學確定創業培訓評價指標,大力開展創業培訓工作績效評估工作。四是加強宣傳。通過多種方式宣傳創業培訓工作,營造全社會共同關心、支持、參與創業的良好氛圍。人社部將對各地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并及時總結推廣各地的成功做法和經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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