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復好友“破壞”自己家庭 兩番“戀愛”行騙13萬 網戀男友 竟是閨蜜假扮 相識六年的閨蜜,卻因為感情上的糾紛而心生邪念,冒充男子騙取了好友財物13萬余元。近日,李萌因詐騙罪被懷柔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九個月,緩刑三年。對于自己的詐騙行為,李萌表示,自己并不缺錢,行騙僅是為了報復。 “她破壞我和老公感情, 我就想報復她” 李萌今年27歲,初中畢業后,她就從山東老家來到北京打工。因為工作出色,她現在已經是懷柔一家專賣店的店長。2008年,她認識了現在的老公小肖,并通過小肖認識了一個叫沈麗的女孩。 在李萌認識沈麗時,沈麗已經結婚。但讓李萌心存芥蒂的是,當時還是自己男朋友的小肖和沈麗曾經是男女朋友關系。之后,沈麗曾私下里勸小肖不要和自己在一起,還讓小肖在她和李萌之間做選擇。甚至,沈麗后來還直接找到李萌,說是李萌破壞了她和小肖的關系,這讓李萌難以接受。 但沈麗卻表示,她和小肖僅僅是同事關系,并沒有在一起交往過。 “那時候沒想明白,沒想開。”李萌說,“她都結婚了,還破壞我和老公的感情,我就想報復她。” 雖然兩人間有過這樣的不快,沈麗仍然把李萌當作自己的“閨蜜”。利用這一身份,李萌從沈麗那里得知,沈麗與她丈夫的感情并不好。說者無心,聽者有意,李萌便產生了通過冒充男子身份的方式騙取沈麗錢財的念頭。 沈麗的QQ昵稱是“傻丫頭”,李萌便新注冊了一個QQ號碼,名為“壞男人”,并且主動加了沈麗的好友。在QQ上,這個“壞男人”自稱名為陳皓,是在北京工作的一個公司白領。這個體面的身份很快取得了沈麗的信任,兩人也很快發展成為網戀關系。但其實,沈麗聊天的對象,就是李萌本人。 “因為我對沈麗的事比較了解,再加上我也是女人,聊得就挺投機的。”李萌說。 托“玉兒”轉交的錢 都被她截留 在“陳皓”逐漸取得了沈麗的信任后,李萌開始要錢。 2009年的一天,“陳皓”向沈麗提出,自己非常喜歡她,但因為家人不同意自己和她交往,現在家里不再給他錢,因為手頭拮據,想和沈麗借點錢應急。 這個要求完全沒有引起沈麗的警惕,她幾乎是不假思索地答應了“陳皓”的請求。這名不存在的男子,顯然無法當面從沈麗那里拿到借款,但這并沒有難倒李萌。在聊天中,“陳皓”無意中向沈麗透露,自己認識一個網名為“玉兒”的網友。而這個“玉兒”,正是李萌常用的QQ號碼昵稱,作為好友,沈麗自然也是知道的。 隨后“陳皓”便以工作忙等理由推脫與沈麗的見面,而沈麗當時還未與前夫離婚,也不方便與陳皓相見,沈麗便將錢交給“玉兒”,也就是李萌,讓“玉兒”代為轉交。 前后幾次,沈麗一共給了“陳皓”兩萬元的現金,而這些錢,當然都被李萌自己截留了。 雖然從未見過“陳皓”,沈麗仍然和他一直保持著網戀關系。可網戀也總有要相見的一天,老是這樣一次次地推脫見面,終究不是辦法,于是李萌決定借口稱“陳皓”的手機摔壞了,說等到換了新手機后再與沈麗聯系。 “其實就是不想再跟她聯系了。”李萌說。 但沈麗當了真,她對“陳皓”表示,自己正好想要換手機,可以把舊手機和手機號碼給“陳皓”使用。自然,這個轉交的工作,又是由李萌來完成,李萌也自然而然地將手機和號碼據為己有。之后不久,李萌就注銷了“陳皓”的QQ號,沈麗也就此與“陳皓”失去了聯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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