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點官員違紀借口:公款給妻買名牌包稱是工作需要
2015-11-17 10:55:19?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責任編輯:陳瑋 李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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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沒想那么多”、“違紀也是身不由己”、“買包是工作需要”、“公款旅游是工作慣例”…… 從已經公布的諸多官員落馬案例來看,官員違反紀律被查后用作“擋箭牌”的借口花樣翻新,不勝枚舉,有的甚至讓人哭笑不得。犯了錯誤、出了問題不僅不感到羞愧,還要找借口百般推脫、抵賴,這一行為本身為大眾所不齒,其背后的錯誤心態更值得警惕。 1 官員違紀借口五花八門, 純屬推脫責任、“掩耳盜鈴” 不少違紀官員在事發之后,總會為自己的行為尋找一個冠冕堂皇的借口。這些借口五花八門,種類之多,令人驚愕。從公開的案例看,以下幾種較為常見。 借口一:工作牌。比如國家旅游局駐倫敦旅游辦事處原主任楊強,用公款給妻兒買機票、名牌包等,被調查時辯稱買包是工作需要。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副主任秦玉海為個人的攝影愛好,大肆侵占云臺山公司的公共財產,卻宣稱拍片“是為云臺山服務、發展云臺山”,是宣傳推廣旅游事業的“責任之舉”。 借口二:親情牌。廣東省惠東縣原縣委常委、統戰部長黃祝南,在任副縣長期間以母親患癌需買進口藥為由,通過哥哥向企業主索賄16萬美元。這個理由本不成立,更為匪夷所思的是,經調查,兄弟二人從收到賄款到其母病逝的幾個月內,沒買多少藥。 借口三:“無知”牌。在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和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之后,貴州省習水縣原安監局副局長冉隆濤仍然頂風違紀,公款旅游,接到處分決定后卻說:“當時只想著讓干部們放松一下,沒有意識到這是違反廉潔自律規定的行為。” 借口四:“委屈”牌。福建省福州市晉安區原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副局長林宗輝不雅照被曝光,卻回應稱是單位黨委書記設局。江蘇省雎寧縣水利局原局長張新昌,對于收受下屬錢物辯解:“行賄的人,都是含著眼淚讓我把錢收下的,我覺得我不收就對不起他們。” 借口五:合規牌。山東省菏澤市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劉貞堅收錢提拔干部,卻聲稱自己只收那些工作能力強、有提拔可能的干部的錢,并沒有不正當履行職責。 違紀借口千奇百怪,卻有共同之處:一是將自身錯誤歸咎于外因,推脫責任;二是將“破紀”粉飾成符合情理,遮蓋錯誤。對于此類行為,不少媒體和網民評價為“自欺欺人,掩耳盜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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