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孩子的話,她偷偷擦拭眼淚 在這兩天的庭審中,小虎的親生父母也請了一位律師,作為小虎的代理人出庭。昨天下午在公訴機關出示完證據后,他也向法庭出示了一份視頻證據,是小虎想跟養母說的話。由于視頻涉及到孩子的個人隱私,審判長沒有允許當庭播放,但是讓他把視頻里小虎說的話,當庭轉述。 以下是代理律師轉述內容: “媽媽,我好想你,我什么時候能回家呀?你的事情處理好了嗎?我不想住在表姨家,我要回家! 媽媽,我知道錯了,我再也不說謊了,我不會再惹你生氣了,我一定聽老師的話,好好學習,長大后好好孝敬你。 媽媽,暑假已經過了一半時間了,我的暑假作業還沒有做,我不會做,又沒有人教我,我該怎么辦呀? 爸爸,我好想你,說好放暑假帶我去北京玩的,我想姐姐了,想去北京看姐姐,什么時間才能去呀?” 現代快報記者注意到,在聽代理人轉述小虎的話時,李征琴低著頭,手撐在腦袋上,時不時用紙巾擦拭眼睛。 后來她說,孩子提到的姐姐,是她的親生女兒,在北京讀書。他們之前說好暑假去北京玩,沒想到事情變成這樣。 出示孩子生活照,微笑著回憶往事 昨天下午,李征琴也向法庭提交了證據。她首先出示的,是50張照片,她說,這些絕大多數都是收養小虎之后,她為孩子拍的生活照。 第一張照片,是孩子的百日照,李征琴告訴法官,那是孩子6歲之前唯一的一張照片。照片里的小虎很瘦,皮膚黑黑的。她剛把孩子帶來南京時,孩子上幼兒園、幼兒園畢業、讀一年級,這些重要的時段,李征琴都拍了照片。甚至小虎換下來的乳牙,她都保存下來并拍了照片。 照片一張張往后翻,孩子也一天天長高長胖。照片中的小虎,在吃飯、做鬼臉、學包書、逛動物園、去海邊等。甚至李征琴給孩子輔導作文留下的修改痕跡,她都拍了照片留存。 在講述每一張照片背后的故事時,李征琴的語氣柔和了許多,說起其中的有幾張照片,李征琴還露出一絲微笑。她說,照片中還是能看到孩子燦爛的笑容。 生母求情 孩子皮膚特殊,他們不怪李征琴 昨天下午庭審至5點多鐘時,李征琴的辯護律師向法庭出示了一份證據,是今年4月23日小虎生母向公安機關提出對案件予以調解的請求書。據了解,這份證據他開庭前不久才拿到。 在這份請求書中,小虎的生母提到,李征琴給小虎提供了良好的生活環境,而且對孩子照顧得很周到。她說自己了解表姐,她之所以打孩子,肯定不是故意的,希望公安機關能夠不要為難李征琴,不要追求她的刑事責任。 值得一提的是,小虎的生母還向公安機關說明,孩子的皮膚和其他人不太一樣,輕輕一碰就會出現紅印子,過幾天這些紅印就會完全消失,并不會感到疼痛。因此她說,她并不怪李征琴打小虎,只希望孩子能夠回到原來的生活。如果李征琴因為教育孩子不當而受到刑事處罰,他們夫妻二人會覺得對不起表姐,跪求公安機關同意他們的請求。 據了解,在這份申請書之后,小虎的生母還向浦口檢方提交了刑事諒解書和刑事和解書,同樣提出不愿意追究李征琴的任何法律責任。 李征琴的辯護律師表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依法辦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見》第8條規定,應該尊重被害人的程序選擇權,對于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家庭暴力犯罪案件,在立案審查時,應當尊重被害人選擇公訴或者自訴的權利。在偵查過程中,被害人不再要求公安機關處理的,應當書面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機關提交書面申請。經審查確系被害人自愿提交的,公安機關應當依法撤銷案件。 因此律師認為,案件應該撤銷。 庭審繼續 今天繼續審理此案 律師稱逮捕不影響定罪量刑 昨天傍晚6點多鐘,庭審的質證階段結束,審判長宣布休庭,并將于今天上午9點繼續開庭審理。此前李征琴的辯護律師當庭提出要求對她進行取保候審,并由她的丈夫作為擔保人。但對于這一請求,法院并沒有當庭給出答復。昨天庭審結束后,李征琴被帶往看守所。 對于李征琴被逮捕一事,她的辯護律師認為,法院的逮捕決定沒有法律依據,李征琴要求延長答辯期的要求是合理的。他提出,控辯雙方在庭前會議做出過約定,必須把證據提前5天交給對方,而他們9月27日下午才拿到這份證據。鑒定問題是一個非常專業的問題,專家的意見都是不一致的,非專業人士需要咨詢相關的專家。李征琴提出延期審理,是合理的。 不過,對于他的意見,法官已經在宣讀逮捕李征琴前進行了解釋。至于逮捕對于案件的定罪量刑,律師表示并不會有影響。(通訊員浦研見習記者姚茜現代快報記者張玉潔) |
相關閱讀:
- [ 09-30]“南京虐童案”不應輕易定罪
- [ 09-29]南京虐童案被告人法庭“尋死” 12名法警抬其離庭
- [ 09-29]南京虐童案養母認錯不認罪 要求重新鑒定孩子傷情
- [ 09-29]“南京虐童案”開審的普法意義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