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9月10日訊(記者 尚陽)今日上午,網絡“炫富女”郭美美、趙曉來涉嫌開設賭場案將在東城法院第二法庭公開開庭審理。此次開審檢方只起訴一個罪名為“開設賭場罪”。該案件的涉案人較多,案卷的電子版數量高達30G。 此前新華社援引法院有關負責人介紹,郭美美、趙曉來被指控開設賭場罪一案,無論設賭還是參賭,人員中均不涉及網絡熱炒的郭美美“干爹”。 中國網記者了解,檢方指控中,對于去年郭美美被抓后,在央視懺悔中所談及的性交易等諸多內容也未涉及。 涉案人員多 案卷電子版材料達30G 據了解,該案曾在今年春節至三四月間,兩次被檢方退回補充證據,但有法律人士表示,延期和退補都是合乎法律規定的,未超過法定時限。 趙曉來的辯護律師河南明耀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樊鳳麗律師雖拒絕中國網記者采訪要求,但她透露,該案件的涉案人數較多,案卷電子版數量高達30G,“若換成紙質材料,一個大紙箱肯定裝不下”。 律師:被告皆無背景 郭美美與紅會無關 對于外界所傳,郭、趙兩被告均有背景傳言,樊律師表示,從去年9月份至今年會見其當事人不下20次。 “趙通過朋友介紹和郭美美相識,自己并未參與賭博,與郭美美互動也很少”。 此外,趙曉來的另一辯護律師北京市冠騰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娓娜律師還表示,接觸感覺趙曉來并沒有強大的背景,普通職員思想,法律意識稍顯淡薄。在其意識中,以為只是刷卡,掙些手續費,“并沒意識自己的行為會面臨什么樣的法律后果”。 談及郭美美,劉律師說:“據我了解,她與紅十字會并沒有關系,郭美美此前認證的‘中國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只是自己命名謊報的。” 檢方:郭美美涉開設賭場抽“水錢”牟利 在檢方指控中,2013年初,郭美美等在京開設賭場,聘請專業發牌手,邀請“朋友”上門賭博,分別于2013年3月13日晚(賭資共40萬)和同年6月26日、7月1日晚(兩次共賭資173.9萬)等幾次聚賭,抽取3%至5%的返點“水錢”,牟利數十萬元。趙曉來在后兩次中使用POS機為參賭人員結算共計103萬元。檢方還認為,郭美美、趙曉來開設賭場,情節嚴重,均應當以開設賭場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規定,開設賭場,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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