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上午,從杞縣法院傳來消息,在平城法庭庭審現場搶走奧迪車的侯某迫于壓力,于當天上午攜帶罰款主動到法院接受處理。 8月20日,杞縣法院平城法庭開庭審理了侯某與他人的經濟糾紛案件,在庭審即將結束時,侯某趁對方在庭審筆錄上簽字,將對方奧迪車鑰匙搶走,交給同伙后由同伙將車開走,隨后侯某又上前搶奪對方妻子的挎包,被人攔下后,不顧現場法官的制止和警告,揚長而去。 事發后,法院于8月26日對侯某做出拘留15天、罰款5000元的司法拘留決定,隨后多次派出法警并聯系公安機關協助對侯某進行抓捕。 此事經媒體報道后,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和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迫于壓力,侯某于8月30日上午將搶走的奧迪車送回平城法庭,隨后又于9月1日上午攜帶5000元罰款,主動到平城法庭接受處理。 據平城法庭庭長王建宏介紹,他是在上班途中接到侯某的電話。 “侯某在電話里說,準備到法庭接受處理,然后我到法庭沒多大會兒,他就來了。”王建宏說,侯某到法庭后,首先承認了自己的錯誤,表示愿意接受處理,并放棄了復議。 “和之前在法庭的表現明顯不一樣,一是因為我們的抓捕力度比較大,他覺得自己跑不掉;二是媒體報道之后,給他帶來了很大的壓力。”王建宏說。 目前,侯某已被送到拘留所接受15天的司法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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