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通報多起食品藥品大要案,其中包括一起跨國制售假藥案,公安部統一指揮浙江、廣東等地公安機關成功偵破特大跨國制售假藥案,抓獲主要犯罪嫌疑人50余人(其中外籍主犯4名),案值近10億元。
去年8月,義烏市公安局根據市場監管部門移交的重要線索,成立“8·16”特大跨國制售假藥案專案組開展偵破工作。在公安部和浙江省公安廳的統一指揮下,專案組歷經6個多月,先后十余次遠赴廣東、上海、河南、江蘇、廣西等地開展偵查,查清了一批跨省、跨國生產銷售假藥的窩點、網絡以及為假藥制造提供機械設備、藥用模具、原料、包裝和技術指導等犯罪的犯罪團伙。
專案組先后開展四輪集中收網抓捕行動,截至目前共抓獲主要犯罪嫌疑人并采取刑事強制措施58人;搗毀跨省、跨國的生產、包裝加工假藥及生產制假機械窩點13個,查獲假藥生產線5條;搗毀原料藥西地那非生產線一條(繳獲成品西地那非2.8余噸),搗毀生產假藥的鋁箔包裝生產線3條;查扣涉案的原料藥生產設備、藥品壓片機、包衣機、膠囊灌裝機,壓板機、制模機、鋁箔生產設備等100余臺(套);查扣他達那非、西地那非、布洛芬、西布曲明、阿莫西林等一大批制假用主要原料藥、輔料、各種假藥外包裝共計200余噸;查扣涉案車輛13臺、銀行凍結資金100余萬元。
截至2014年12月底,本案繳獲查扣近40個類別的假冒英國葛蘭素史克、法國賽諾菲、美國施貴寶、輝瑞、德國拜耳等品牌公司各種藥品(片劑、膠囊、針劑)達50余噸,涉案物品貨值金額近10億元。該案的涉案產品數量之多、生產規模之大,是近年來全國破獲的案值最大的生產、銷售假藥案件之一。日前,記者采訪了偵辦此案的專案組民警。
最初線索:兩張貨單及一個號碼
案件追溯到2014年7月16日,義烏市市場監管局接到群眾舉報后,在義烏港一個倉庫查獲大量全英文包裝標識的可疑藥品,總計160箱180萬余粒,貨值共計人民幣1.8億余元。之后的鑒定結果顯示,查獲的可疑藥品中含有西布曲明、酚酞、西地那非等國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藥品成份,且均為假藥。
去年8月15日,市場監管部門將案件移送到義烏市公安局。
涉及跨國銷售網絡,查扣假藥數量多、價值大,且牽涉與義烏小商品混裝出口的問題,假如犯罪團伙借道義烏出口假藥通道成立,將嚴重影響義烏小商品的外貿出口聲譽和國際形象。
案情重大!
8月16日,義烏市公安局正式立案偵查,成立代號“8·16”特大跨國制售假藥專案,專案組12名精干警力分別來自食藥環、治安、網警、偵查、巡防及轄區派出所等部門。8月17日,浙江省公安廳治安總隊副總隊長丁仕輝率員趕到義烏指導案件偵查工作。“決不能讓商城義烏成為跨國假藥銷售網絡的通道。”金華市公安局副局長、義烏市委常委、公安局長吳益中表示。
“接手案件后,我們首先對收貨人黃某進行詢問查證,圍繞假藥流向來源進行追查。”義烏市公安局副局長、專案組組長陳東回憶。黃某是義烏一家外貿公司的翻譯,其老板是外籍人。黃某說,當時老板交待她,貨是自己國外一個化妝品客戶的朋友的,發貨時不需開箱驗貨,只要與其他化妝品貨物拼柜出貨到埃及即可。
被查扣的假藥是分兩批從廣州發往義烏的,發貨人是誰?這是關鍵。作為收貨人的黃某卻是一問三不知:自己只是按老板的吩咐與一個186開頭的手機機主聯系,機主是個男子,至于對方的具體情況一點不了解。黃某是裝模作樣還是真的不知情?多方查證過后,民警覺得黃某只是一個辦事人員而己,涉案可能性不大。
不巧的是,黃某老板及其國外化妝品客戶于案發第二天凌晨就已從上海機場出境回國,無法聯系。
留給辦案人員的線索可謂少之又少:兩張貨單、一個號碼。偵查工作圍繞這個號碼以及兩張貨單展開,不想貨單上130、156手機號均為作案用機,無機主登記且都己停用,線索似乎中斷了。
“通過前期偵查,初步證實義烏不是犯罪主要發生地。”義烏市公安局食品藥品環境犯罪偵查大隊副大隊長、專案組成員傅云崗分析,這就意味著要查明真相,需要跨地區辦案,偵查難度可想而知。
民警另辟蹊徑,通過分析研判發現,186機主是廣州某外貿公司翻譯、寧夏人楊某,經多方工作發現,也是180萬余顆假藥的發貨人之一。同時查明,156機主與制藥機械、制藥的原料藥供應商、假藥經銷商等均存在密切聯系,不是簡單的銷售賣家,可能是假藥的生產者。
2014年8月份,該案被列為公安部指定管轄部督案件。
千辛萬苦多方查找,生產商終于露面
從楊某入手追查!找到楊某成為當務之急。
9月2日起,專案組成員傅云崗、沈啟成等首批趕赴廣州開展偵查。“9月份的羊城炙熱難耐,而且登革熱高發,時有病死案例,說不擔心那是假話,可為了找到楊某顧不上這些了。”秘密排摸、暗訪、跟蹤、守候……三天三夜的辛勞一無所獲。
“會不會換了住處?”民警馬上調整偵查思路和措施,發現了楊某位于廣州市荔灣區銀洋閣的另一住處,于是轉戰戰場繼續奔波。“出租房有19樓,楊某具體住那個房間,我們無法確定,又不便去問,怕打草驚蛇。我們就裝扮成分發小廣告的,一層一層地走。”
真是工夫不負有心人,9月18日,民警終于發現了楊某的蹤影。“在一個半鏤空的防盜門里,一個四五歲的光頭男孩正在屋內玩耍,我們一眼就認出那是楊某的孩子,不用說,那里無疑是楊某的落腳點。”民警沈啟成談起當時的情景還是那樣興奮。
根據調查,楊某只不過是個買方翻譯。供貨方到底是何人?是130機主還是156機主?
7月8日傍晚6時多,廣州市增槎路嘉忠物流園駿安達貨運站,一女子乘坐一輛五菱面包車,帶了一輛1噸半的小貨車托運了34件綠色編織袋包裝的貨物。六七天后的晚上9點,女子又來到該貨運站,要求發貨到義烏,站里因不發車將其介紹到附近的誠信物流。
至此,該神秘發貨女子的相貌初露端倪,但其身份信息仍然“深藏谷底”。
“在當地派出所的協助下,我們查到發貨女子辦理暫住證時的房東材料,但我們沒有輕舉妄動,沒有接觸房東蘇某。”民警說還好沒去打聽:事后查明蘇某是發貨女人的親戚。發貨女子行蹤不定,找到她不是件簡單的事。
就在對發貨女子、156機主落地查證陷入僵局之際,9月20日,第二批專案組成員趕赴廣州工作。在廣州警方的協助下,9月23日迎來重大轉機,“在得知發貨女子要到白云區橫窖貨場提貨時,我們馬上趕到貨運站,雖然她駕駛車輛已經離開,但副駕駛室里的男子、其駕駛的粵牌車輛為我們打開了突破口。”專案民警洪永春說。
多方偵查研判,這個發貨女人終于浮出水面:劉某 ,廣州人,曾為保險員工,130機實際使用者。因為機器較大,劉某當時雇了該托運站的一輛小貨車送貨。經過專案組挖掘工作,送貨地點—-白云區滘心東街某號顯山露水。
窖心東街某號是不是制假窩點?疑問縈繞在民警心間。
經過數天的蹲點守候,民警發現:劉某和一男子經常駕駛該粵牌車來到該地點,綜合其常到托運部提貨等情況,判斷該處極有可能是制假窩點。
民警偵查發現,粵牌車輛車主楊飄,2013年曾因制售假藥被陜西公安機關取保候審,其妻為蘇某。楊飄是個什么角色?“楊飄的出現,加快了案件的進展。”相關情況一一顯露:其弟楊彬2009年因制假狂犬疫苗致人死亡批捕在逃,楊彬之子楊某某在中國農行銀行賬號資金走動異常:楊某某在廣州花都區一工廠務工,月薪不到二千元,不可能有大筆資金交易,而其賬戶上從今年3月份以來銀行資金流水頻繁,每筆數額都達到數千數萬。特別是7月11日匯入10萬,7月16日匯入20萬,匯款時間與黃某在義烏托運處提貨的時間吻合。
楊彬有重大嫌疑!
“楊彬即156機實際使用者。”偵查結果讓民警興奮。隨著偵查工作進一步深入,多個嫌疑窩點陸續查清,整個案件輪廓逐漸清晰:生產者楊彬,劉某,生產窩點滘心;倉庫在東平,飛馬裝飾城是物流收發點;買家阿曼,張燕萍;買家王婷、楊某及其外國老板。至此,制假團伙落腳點、制假窩點、假藥存放倉庫、物流快遞收發點及部分假藥買家落腳點,通過專案組工作全部秘密確定。
首次抓捕旗開得勝,民警循線追蹤
“抓捕條件具備!”10月9日,公安部、浙江省公安廳、廣州省公安廳在廣州白云新市派出所設立指揮部,分成五個抓捕組進行統一集中收網行動。“當日凌晨4時,陳東副局長還帶著我到五個抓捕行動現場周邊再次進行踩點、觀察熟悉地形。”傅云崗說。
9:30,阿曼、張燕萍率先落網,當時他們正在越秀區一家賓館門口與人交易;10:00,在白云區飛馬裝飾城內,抓獲了正欲離開的楊彬和劉某;11:30,抓捕三組在廣州市白云區滘心村東街某號六七樓抓獲犯罪嫌疑人魏茂慶等7人;11:30,抓捕四組在廣州市白云區東平村橫崗東路田野風自編某號倉庫抓獲犯罪嫌疑人林修航、張潮欽等人;抓捕五組在荔灣區西堤二馬路某號新亞洲國際電子數碼城店面抓獲犯罪嫌疑人王婷,最后落網的是廣州發貨人、翻譯楊某。
“假藥加工窩點的工作人員制假技術專業、流程清晰、分工明確,原料輔料、設備一應俱全,藥品幾乎可以以假亂真……”民警說,在查處時現場的衛生條件之差更令人觸目驚心。
“這可是人命關天的事,不打擊怎么行呢?”專案組連續作戰,在火車押解回義烏途中就開展審查。9月11日23時許,留在廣州的三人斷后小組在廣州越秀區某賓館抓獲阿曼、張燕萍的下家默罕默德(外籍人);12日,專案組在義烏市工人北路某號五樓將其女友張樂莎抓獲,查獲大批假藥樣品。至此,第一輪收網行動結束:17人落網,30多名窩點工作人員取證后遣散,查獲假藥生產及包裝窩點3個,搗毀假藥生產線2條。第一次抓捕行動,可謂旗開得勝,戰果不菲。
嫌疑人到位,案件到此為止,了結未嘗不可。可辦案民警看見現場的設備如此之完善,查獲的假藥品種如此之多,犯罪網絡如此之復雜,憑著強烈的責任心和使命感,決定繼續深挖。
“緊盯團伙案件中的樞紐環節打擊不放松,抓住原料藥、機械藥模、印刷包裝、運輸、鋁箔、膠囊等七大樞紐,將線索層層經營、拓展、傳遞、延伸,促使‘8.16’案件‘全環節、全過程、全鏈條、全要素’的打擊到位。”根據公安部、省公安廳有關部門領導的指示,陳東副局長向專案組成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循線追蹤,深挖打擊,徹底斬斷生產銷售鏈條。”全體專案民警信誓旦旦,迅速展開后續工作。
圍繞假藥生產工序,民警開始追查為楊彬、劉某團伙提供支撐的藥用機械、模具、原料藥、印刷、包裝、鋁箔制版、膠囊、運輸等七個樞紐環節。“盯住這些樞紐,查明真相網絡源頭,個個擊破。”辦案民警鐵了心。
通過審查,專案組從楊彬、劉某團伙中又牽涉出多個假藥犯罪團伙。
10月中旬,外籍人“阿里”團伙設在廣東省廣州市番禺區禮村的一生產假藥窩點被打掉,隨后又在廣州打掉了外籍人“默罕默德”的上家阮少容假藥銷售窩點、為楊彬團伙提供制造假藥機械和定制假藥模具的上海某制藥機械廠窩點,抓獲了為楊彬團伙提供假藥上色服務的同案犯胡儉發。
在河南鄭州、江蘇常州,民警分別抓獲原料藥西地那非的兩個銷售網絡,通過對主要涉案人員梁體壘、許峻愷等循線追查,挖出一大批假藥原料藥的下線買家,并查明搗毀生產上家——江蘇漣水的湯雪東、周建法制售西地那非犯罪團伙。
提起打擊原料藥供應商的一次戰役,民警說真是過癮:從河南鄭州打到江蘇常州,從常州武進打到淮安漣水,在漣水又接連“開花”。同時,聯動山東濟南、上海寶山警方,將其下家打得個落花流水,就連巨神化工,一個正規的化工廠,身為人大代表的蔣老板也被江蘇省公安廳治安局指令常州警方抓獲。
湯雪東是原料藥供應商之一,早年從事化工行業,喜歡開發研究,經過多次實驗,成功地研發了西地那非生產技術,其與他人在漣水化工園區內一化工廠共同投資的大型化工企業,設備投入達85萬,有工人10多人,在現場民警就查獲了2.75噸成品。
12月3日,專案組組織開展第三輪集中抓捕行動,分別在廣東廣州、深圳,江蘇常州,浙江瑞安等地抓獲犯罪嫌疑人10人,查獲假藥生產及包裝窩點3個,搗毀假藥生產線2條。
連續四次抓捕行動,戰果累累,線索多多。
公安部發起集群戰役,勢如破竹
通過深挖擴線,專案組獲得相關聯案件線索共44條,涉及全國17個省市。為此,義烏市公安局提請公安部發起集群戰役。
去年12月9日,在第一次廣州集中抓捕行動后,“8.16”特大跨國制售假藥專案的線索交辦會在北京公安部召開。
此后,聲勢浩大的集群戰役線索核查、經營打擊在全國打響。查處一個個窩點,搗毀一條條生產線,抓獲一個個嫌疑人……取得節節勝利。
4月23日,第二次集群戰役在新昌發起。此次戰役目標指向假藥包裝材料的源頭生產商,假藥包裝材料涉及假藥用鋁箔、假藥膠囊等研發生產的全環節。其中對鋁箔生產源頭——廣東中山的某塑料包裝有限公司所相關的來樣定制客戶線索的深挖追查,是戰役延伸的關鍵。專案組判斷,使用鋁箔的每個客戶背后都可能涉及有地下制售假藥窩點。
參戰民警杜琪超說“特別精彩!該公司每次給客戶做產品都會留樣。”“沒想到,這20多個樣本恰恰成了固定其犯罪的有力證據。我們專案組通過多方努力,采用傳統加科技方式,從中整理出與之有生意來往的17個省份的81個客戶,涉及308種假藥及311種保健品。”
此外,專案組又分兩次將80條線索快速傳遞到13個省市公安機關協查。在義烏市公安局專案組工作的帶動下,上海、廣東、山東、河南、甘肅、江蘇等地先后破獲一批制售假藥案件。僅山東濟南警方根據義烏市公安局移交的線索,就抓獲12名涉假藥犯罪嫌疑人,涉案價值3000余萬元。
“8.16”專案拉開了國內打擊假藥案件的序幕,其傳遞的線索有力推進了全國打擊假藥、打擊有毒有害食品案件的進程。
分析研究案情,守候抓捕,審查深挖,調查取證……采訪中,記者時時為參戰民警忘我工作的精神所感動。為他們的連續作戰,不計得失;為他們的睿智多謀、英勇頑強;為他們的任勞任怨、鍥而不舍……正是這種不達目的誓不罷休的精神,支撐著民警攻克了案件的一道道難關,促使這起全國有影響的特大跨國制售假藥專案不斷得以深化推進,相關線索核查工作至今仍在深化延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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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生產、銷售假藥就構成犯罪
以前生產、銷售假藥涉及刑事案件,必須要滿足“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條件。但是由于“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技術上難以認定,假藥入刑一直是困擾藥監、公安及檢察機關的難題。2011 年 2 月 25 日修改后的 《刑法》規定:“只要生產、銷售假藥就成立犯罪”,入罪門檻的降低, 更有助于司法機關加強對這類案件的追責。修改后的《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明確規定, 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處罰金;對人體健康等造成嚴重危害的,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將面臨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等嚴厲處罰。
醫療機構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是假藥而使用或者銷售,以銷售假藥罪追究刑事責任。醫療機構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是劣藥而使用或者銷售, 以銷售劣藥罪追究刑事責任。
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他人生產、銷售假藥、劣藥, 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生產、銷售假藥罪或者生產、銷售劣藥罪等犯罪的共犯論處:
(一)提供資金、貸款、賬號、發票、證明、許可證件的;
(二)提供生產、經營場所、設備或者運輸、倉儲、保管、郵寄等便利條件的;
(三)提供生產技術, 或者提供原料、輔料、包裝材料的;
(四)提供廣告等宣傳的。
實施生產、銷售假藥、劣藥犯罪,同時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侵犯知識產權、非法經營、非法行醫、非法采供血等犯罪的, 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在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發生時期,生產、銷售用于應對突發事件藥品的假藥、劣藥的, 依法從重處罰。記者 王春 法制網通訊員 陳正明 周靜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