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廉署防貪,制度讓人“不能貪”
2015-07-23 09:59:35? ?來源:人民日報 責任編輯:陳瑋 陳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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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住程序漏洞,不給貪腐機會 早年,考駕照是貪污溫床,市民常要通過賄賂考牌官才可成功考取駕駛執照。防貪處進行審查研究,建議考生不可自由選擇考試時間和地點,而是在考試當日才抽簽決定考牌官派往哪一個考牌中心。運輸處接納建議后,考車牌索賄受賄的情況大大減少。 根據《廉政公署條例》,廉署防止貪污處還有一項法定職責:審查各政府部門及公共機構的工作常規及程序(所謂“常規及程序”,就是各項制度),并建議修訂容易導致貪污的工作方法及程序。這是從制度上未雨綢繆,堵塞漏洞,減少可能出現貪污的情況,叫人“不能貪”。 繁瑣的審批程序,漫長的等待時間,很容易為腐敗的萌芽提供土壤。這方面的典型案例是廉署向政府提出改善酒樓牌照審批的建議,做到“防貪于未然”。 上世紀90年代前,酒樓牌照申請者需向不同部門拿批準、證明,經過重重審批關卡,才能獲得牌照。由遞交申請至成功獲批牌照,動輒超過一年,不但對營商的投資者造成不便,更加成為申請者不惜以行賄手段加速發牌的誘因。 防止貪污處檢視有關程序后,建議精簡發牌程序,包括聘用專業人士加快協助處理申請及增發臨時牌,以改善效率,減少等候審批時間,從而減少貪污的可能。發牌部門接納并落實了防貪建議,處理牌照申請的時間明顯縮減,審批臨時牌照現約需兩個月,正式牌照僅需約6個月。 廉署不斷派出由審查人員組成的專責隊伍,審查政府部門和公共機構的工作常規及程序,找出可能導致貪污的漏洞,將貪污的幾率減至最低。如發現程序漏洞,廉署專家會做出具體的改善建議。建議秉持程序簡約、具透明度、具問責性三項原則。以處理發牌申請為例,建議旨在簡化程序,縮短輪候時間,減少有關人員酌情處理的空間。除必須清楚公布審批準則外,每名負責處理每宗申請的公職人員,也要為其行動和決定負責。 為確保誠信文化得以持續,廉署鼓勵政府部門和公共機構在各自內部成立“誠信督導委員會”。委員會負責在內部舉辦全面的誠信計劃;監督誠信管理問題;定期檢討運作程序以防止貪污;借推廣企業價值和健康生活方式強化職員的誠信觀念。 廉署還就公營部門甄選和培訓公務人員程序,制定了防貪措施。香港公務員必須遵守《公務員事務規例》。這是一部4000多頁的鴻篇巨制,事無巨細規定了公務員各方面的行為,包括接受利益、申報資產與投資等。紀律守則也對如何正確、高尚、合宜地履行職務定下了標準,各級公務人員必須遵守。 防貪處去年共完成68項審查工作報告,當中41項是關于政府部門的工作,其余27項則與公共機構、政府資助機構和其他機構的運作有關。審查范圍包括執法、公共采購、外包服務、公共工程項目、政府資助計劃、管理制度(如發牌)等。防貪處共575次向政府部門和公共機構提供防貪建議,確保它們在草擬新法例、政策或程序時能及早加入防貪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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