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3日,在美國俄亥俄州克利夫蘭,抗議者面對警察舉起雙手。 新華社發
美國俄亥俄州凱霍加縣法官約翰·奧唐奈23日判處涉嫌槍殺兩名非洲裔青年的克利夫蘭市白人警察邁克爾·布萊洛無罪,理由是沒有足夠證據證明布萊洛的開槍行為直接導致兩人身亡。判決一出,不少克利夫蘭市民走上街頭表達不滿。他們高喊“沒有正義就沒有和平”的口號,抗議法官裁定布萊洛無罪。
事件
警察追捕連開多槍
2012年11月29日晚,非洲裔青年蒂莫西·拉塞爾和梅麗莎·威廉斯駕駛一輛雪佛蘭邁銳寶汽車途經克利夫蘭警局總部門前,不料發動機突然回火,巨大的聲響讓警方誤以為是槍聲。隨后,拉塞爾和威廉斯駕車離去,警方則陸續出動62輛巡邏車追捕兩人。
在長達35公里的“追逐戰”中,警方車輛時速一度達160公里。最終,兩人駕駛的汽車撞上一輛巡邏車后被迫停下。隨后,包括布萊洛在內的13名警察在不到10秒鐘內向那輛邁銳寶汽車連開100多槍。這之后,布萊洛走下巡邏車,爬上邁銳寶的引擎蓋,向前擋風玻璃后的拉塞爾和威廉斯再開15槍。
算上最后開的15槍,布萊洛在這場追捕行動中一共開了49槍,而警方射出的子彈共137發。最終,拉塞爾和威廉斯均因身中20多槍而死亡,而車內以及兩人行進的道路上均沒有發現武器。
這起命案發生后,檢方去年5月單獨起訴布萊洛,指認他在拉塞爾和威廉斯已經不再對周邊環境構成威脅后繼續開槍射擊,涉嫌故意殺人和加重攻擊兩項罪名。
判決
法官認為證據不足
布萊洛案今年4月開庭審理。23日,俄亥俄州凱霍加縣法官奧唐奈裁定布萊洛無罪。
在近一個小時的判決書宣讀中,奧唐奈認為,沒有足夠證據證明是布萊洛的開槍行為直接致死拉塞爾和威廉斯。“布萊洛在那樣一種情形下執法,即便是經驗豐富的警官也難以想象其困難程度,”奧唐奈說,“事發當晚,他身處一個陌生地點,周圍是槍聲、警笛聲和閃爍的警燈。布萊洛的開槍速度不是很快,也不是向一個(當時已)被證實沒有攜帶武器或沒有能力開車沖撞他的人開槍……”
按檢方的說法,在布萊洛開最后15槍前,拉塞爾和威廉斯都還活著。不過,來自控辯雙方的驗尸官均作證說,他們無法判斷究竟是哪一槍直接導致拉塞爾和威廉斯死亡。
美聯社報道,拉塞爾和威廉斯在與警方車輛追逐過程中拒不停車的原因或許將永遠成謎。但有一點可以肯定,兩人均有案底。按警方和兩人身邊人的說法,拉塞爾和威廉斯“精神有問題,無家可歸且沉迷于毒品”。兩人遭開槍打死后,警察在他們的車里發現了一根用來吸毒的管子。
反應
當地出現抗議游行
布萊洛獲判無罪后,一些示威者走上街頭,高喊“沒有正義就沒有和平”的口號表達抗議。社交媒體上,許多網友就這一事件發表看法,稱法官的裁決令他們“困惑”。
“盡管法律和法庭……認為他無罪,我們還是覺得他應當受到處罰,”拉塞爾家人的律師保羅·克里斯塔洛說,“他絕非無辜……”
其實,這起案件只是促使美國司法部對克利夫蘭警局執法狀況展開調查的“觸點”之一。司法部官員去年12月發布報告稱,克利夫蘭警局內部存在“針對平民的系統性過度使用武力”情況,警局高層對“過度和在不必要情形下使用致命性武器”持容忍甚至支持的態度。而就在這份報告發布前幾天,同樣是在克利夫蘭,12歲非洲裔少年塔米爾·賴斯在公園里玩耍仿真槍時被警方誤作真槍而射殺,引發輿論一片嘩然。
當天示威中,不少防暴警察四處巡邏,嚴防示威升級為騷亂。克利夫蘭市長弗蘭克·杰克森呼吁民眾保持冷靜,不要做出任何“越線”舉動。
美國司法部說,它將聯合聯邦檢察官辦公室和聯邦調查局對布萊洛案進行復核,以確定是否需要從聯邦層面采取進一步行動。目前,除布萊洛外,參與槍擊的其他12名警察均受到停職等紀律處罰,其中5人因涉嫌玩忽職守罪將于7月出庭受審。
近一年來,美國多個城市發生未攜帶武器的非洲裔男子在白人警察暴力執法過程中喪命事件,這使得越來越多非洲裔民眾擔心自己的安全。
調查
涉命案數千起 白人警察鮮遭起訴
近幾個月來,美國多地出現白人警察暴力執法致死黑人事件,引發大規模抗議游行和社會騷亂,但涉案警察往往被免于起訴。美國媒體調查發現,過去十年中,美國警察涉及槍擊致死的案例數以千計,但僅有非常少的警察遭到起訴,而最終獲刑的警察少之又少。
受到指控比例低
俄亥俄州的州立鮑靈格林大學與《華盛頓郵報》展開的一項聯合調查發現,2005年以來,美國僅有54名警察因在執行公務過程中開槍打死人而受到指控。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同期記錄在案且有警察開槍致人死亡的案例數以千計。
調查發現,這些起訴案例中,絕大多數被警察打死的人沒有持武器,超過四分之三的被指控警察為白人,三分之二的死者為少數族裔,其中只有兩人不是非洲裔。
此外,這些案例中還包含與一般開槍致死案例有區別的特殊情節,比如死者被警察從身后開槍致死、槍擊現場存有關鍵視頻證據、其他警官的指證和警察涉嫌隱瞞案情等。54個案例中,43個包含上述4個情節的至少一個,19個案例包括至少2個上述情節。
換句話講,缺少了上述特殊情節,開槍致死案例中的涉案警察沒有一個受到過指控。
極端案例方獲刑
調查還顯示,這54個涉及警察遭指控的案例中,已經結案的有32例,其中的21例裁決結果為指控不成立,只有11例裁定涉案警察獲罪。
在一個警察獲罪的極端案例中,亞特蘭大兩名便衣警察因情報錯誤突襲一處普通居民住宅,準備查繳所謂毒品。當他們在門口查探情況時,屋內的92歲老嫗用自己的老式左輪手槍開了一槍,以示對陌生人的警告。結果,兩名警察踢開房門,對這名老嫗連開39槍致其死亡。
發現所查住處并非涉毒場所后,其中一名警察企圖掩蓋真相,在老嫗的地下室放了幾包大麻以栽贓。此后案情真相大白,兩名警察認罪,分別獲刑6年和10年。
《華盛頓郵報》報道,這已經是針對警察的罕見嚴厲懲罰了。
即使在警察被定罪的案例中,涉案警察往往入獄時間很短,所獲刑期平均為4年,有人甚至只需入獄數周。按照檢方和辯護律師的說法,對裁決具有決定性影響的陪審團成員一般將警察視作法律和秩序的維護者,所以傾向于不懲罰警察。
傳統觀念有影響
研究警方武力使用的匹茲堡大學教授戴維·哈里斯認為,陪審團眼中,警察一般都是“沖突中的善良一方”,在沖突中有權使用武器,“要讓他們相信(指控案件中)警察是壞人,幾乎會沖擊他們所信賴的觀念”。
“這只是一個暴力是否過度的問題,”哈里斯說,“這個標準非常彈性,必須在每一個案例中作出各自解釋,這種情況下,指控一名警察的難度非常大。”
美國各州和地方警局對警察武力執法的規定總體寬松,允許警察在認定自己受到迫在眉睫的生命威脅時開槍。
在一起警察遭指控的案例中,底特律一名警察在一名無家可歸人員靠近時將對方開槍打死。現場視頻顯示,死者穿休閑褲,事后證明沒有武器,警察受到二級謀殺指控。不過,陪審團最終采信了被告自稱認為死者當時持有武器的觀點,裁定他無罪。
另一起案例中,南卡羅來納州一名警察在對一名盜竊嫌疑人上手銬時遭遇對方突然躲避,在嫌疑人逃離過程中從其身后開了4槍致其死亡。檢方對涉案警察提起謀殺指控,并提交了被本案檢察官稱作“職業生涯最有力”的犯罪學證據。然而,陪審團依舊認為涉案警察“被迫”開槍,被判無罪。
本版據新華社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