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次全國統戰工作會議的理論與政策創新成果
2015-05-15 17:58:53? ?來源:《中國統一戰線》雜志 責任編輯:孫勁貞 孫勁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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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全國統戰工作會議 (1952年6月6日~23日) 中心內容是討論民族資產階級和民主黨派的問題。周恩來、陳云同志講話。對民主黨派的性質予以新的闡述,“民主黨派是統一戰線性質的組織,其主要階級基礎是民族資產階級、城市上層小資產階級(即雇有少數幾個工人或店員的小資本家)、一部分從地主階級分化出來的帶有資產階級色彩的分子以及和這些階級、階層相聯系的知識分子中的許多人們”,提出“民主黨派發展成員應以中上層為主”,繼續依據所聯系和活動的社會對象去發展黨員。 二 隨著過渡時期國民經濟建設的全面展開和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統一戰線各項工作不斷深化,特別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實行以后,統一戰線內部關系更加制度化和規范化。與此同時,統戰理論和政策創新日趨活躍,取得多方面成果。 第四次全國統戰工作會議 (1953年6月25日~7月22日) 這是一次貫徹過渡時期總路線,研究、部署對資本主義工商業進行社會主義改造以及檢查和總結民族工作的會議。毛澤東同志主持中央政治局會議,討論了會議期間提出的一些問題。劉少奇等同志到會講話。 ■ 強調人民民主統一戰線包括兩個聯盟。一個是工農及其他勞動者的聯盟,是統一戰線的基礎;另一個是勞動人民同一部分可以聯合的剝削者及其代表的聯盟,主要是同民族資產階級的聯盟。在過渡時期,統一戰線是消滅資產階級的主要方法,統戰工作是實現過渡時期總任務必不可少的工作。 ■ 強調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實行后,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不再代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它作為統一戰線組織將繼續存在,并在國家政治生活和鞏固發展人民民主統一戰線方面繼續發揮重要作用。 ■ 強調黨在少數民族地區的工作,特別是對社會改革的問題,采取慎重穩進的工作方針。明確在少數民族地區進行土地改革必須具備: 一、社會秩序安定; 二、民族關系正常; 三、對社會經濟、階級關系確有調查研究和正確分析; 四、本民族中大多數人民已有要求; 五、本民族中與人民有聯系的領袖人物與一般社會人士同意,本民族內部團結; 六、有本民族的革命骨干和實際工作人員。 此六條缺一不可。同時強調,對少數民族的宗教必須采取十分謹慎和認真尊重的態度;保護清真寺、喇嘛廟以及其他少數民族宗教寺院的政策必須堅持。 第五次全國統戰工作會議 (1954年3月20日~4月11日) 會議專門研究了人民代表大會制實行后民主人士的安排問題。李維漢同志講話。 ■ 強調愛國者都一道進入社會主義。統一戰線的重點是照顧多數,同時照顧少數。尖銳批評了黨內存在的忽視統一戰線、追求“清一色”的錯誤傾向。 ■ 強調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時對民主人士的安排工作,真正做到各民族、各民主黨派、各階級的代表人物都有份。對民主人士的安排,應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省、市人民代表大會,省、市人民政府委員會,政協全國委員會,省、市政協委員會等五個方面通盤考慮,適當安排。 ■ 提出要把文教、科技方面的統戰工作列為統戰部門的工作重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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