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媒體要加強對執法司法工作的監督
2015-05-15 16:55:06??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孫靖 孫靖 |
分享到:
|
習近平總書記提出,要“堅持公正司法,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他還指出,“新聞媒體要加強對執法司法工作的監督,但對執法司法部門的正確行動,要予以支持,加強解疑釋惑,進行理性引導,不要人云亦云,更不要在不明就里的情況下橫挑鼻子豎挑眼”。近日出版的《習近平關于全面依法治國論述摘編》刊發了部分講話原文,我們摘編其中精彩講話,一起感悟總書記在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進程中,對公正司法的高度重視。 我們要依法公正對待人民群眾的訴求,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決不能讓不公正的審判傷害人民群眾感情、損害人民群眾權益。 ――《在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會上的講話》(2012年12月4日),《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中央文獻出版社2014年版,第91頁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堅持公正司法。公正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所謂公正司法,就是受到侵害的權利一定會得到保護和救濟,違法犯罪活動一定要受到制裁和懲罰。如果人民群眾通過司法程序不能保證自己的合法權利,那司法就沒有公信力,人民群眾也不會相信司法。法律本來應該具有定分止爭的功能,司法審判本來應該具有終局性的作用,如果司法不公、人心不服,這些功能就難以實現。 ――《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2013年2月23日) 要堅持司法為民,改進司法工作作風,通過熱情服務,切實解決好老百姓打官司難問題。特別是要加大對困難群眾維護合法權益的法律援助,加快解決有些地方沒有律師和欠發達地區律師資源不足問題。如果群眾有了司法需求,需要打官司,一沒有錢去打,二沒有律師可以求助,公正司法從何而來呢?司法工作者要密切聯系群眾,如果不懂群眾語言、不了解群眾疾苦、不熟知群眾訴求,就難以掌握正確的工作方法,難以發揮應有的作用,正所謂張飛賣豆腐――人強貨不硬。法律不應該是冷冰冰的,司法工作也是做群眾工作。一紙判決,或許能夠給當事人正義,卻不一定能解開當事人的“心結”,“心結”沒有解開,案件也就沒有真正了結。 ――《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2013年2月23日) 英國哲學家培根說:“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惡果甚至超過十次犯罪。因為犯罪雖是無視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審判則毀壞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這其中的道理是深刻的。政法機關是老百姓平常打交道比較多的部門,是群眾看黨風政風的一面鏡子。如果不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人民群眾就不會相信政法機關,從而也不會相信黨和政府。 ――《嚴格執法,公正司法》(2014年1月7日),《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中央文獻出版社2014年版,第718頁 “公生明,廉生威。”執法司法是否具有公信力,主要看兩點,一是公正不公正,二是廉潔不廉潔。這兩點說起來簡單,要做到就不容易了。要扭住職業良知、堅守法治、制度約束、公開運行等環節,堅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抓。 ――《嚴格執法,公正司法》(2014年1月7日),《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中央文獻出版社2014年版,第718頁 制度的生命力在執行,有了制度沒有嚴格執行就會形成“破窗效應”。比如,世界上許多國家都對律師同法官、檢察官接觸交往作出嚴格規定,嚴禁律師和法官私下會見,不能共同出入酒店、娛樂場所甚至同乘一部電梯。但是,我們的一些律師和法官、檢察官相互勾結,充當“司法掮客”,老百姓說是“大蓋帽,兩頭翹,吃了被告吃原告”,造成了十分惡劣的影響。這方面已經有的制度要嚴格執行,不完善的制度要抓緊完善,筑起最嚴密的籬笆墻。在執法辦案各個環節都要設置隔離墻、通上高壓線,誰違反制度就要給誰最嚴厲的處罰,終身禁止從事法律職業,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嚴格執法,公正司法》(2014年1月7日),《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中央文獻出版社2014年版,第720頁 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權力運行不見陽光,或有選擇地見陽光,公信力就無法樹立。 執法司法越公開,就越有權威和公信力。涉及老百姓利益的案件,有多少需要保密的?除法律規定的情形外,一般都要公開。要堅持以公開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潔。要增強主動公開、主動接受監督的意識,完善機制、創新方式、暢通渠道,依法及時公開執法司法依據、程序、流程、結果和裁判文書。對公眾關注的案件,要提高透明度,讓暗箱操作沒有空間,讓司法腐敗無法藏身。 ――《嚴格執法,公正司法》(2014年1月7日),《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中央文獻出版社2014年版,第720頁 做到嚴格執法、公正司法,還要著力解決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違法違規干預問題。這是導致執法不公、司法腐敗的一個頑瘴痼疾。一些黨政領導干部出于個人利益,打招呼、批條子、遞材料,或者以其他明示、暗示方式插手干預個案,甚至讓執法司法機關做違反法定職責的事。在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社會主義國家里,這是絕對不允許的!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依法辦事,帶頭遵守法律,始終對憲法法律懷有敬畏之心,牢固確立法律紅線不能觸碰、法律底線不能逾越的觀念,不要去行使依法不該由自己行使的權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 不懂這個規矩,就不是合格的領導干部。如果領導干部不遵守法律,怎么讓群眾遵守法律?對來自群眾反映政法機關執法辦案中存在問題的舉告,黨政領導干部可以依法按程序批轉,但不得提出傾向性意見,更不能替政法機關拍板定案。要把能不能依法辦事、遵守法律作為考察識別干部的重要標準。要建立健全違反法定程序干預司法的登記備案通報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法定程序干預政法機關執法辦案的,一律給予黨紀政紀處分;造成冤假錯案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嚴格執法,公正司法》(2014年1月7日),《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中央文獻出版社2014年版,第720-721頁 現在,人人都有攝像機,人人都是麥克風,人人都可發消息,執法司法活動時刻處在公眾視野里、媒體聚光燈下。一個時期以來,網上負面的政法輿情比較多,這其中既有執法司法工作本身的問題,也有一些媒體和當事人為了影響案件判決、炒作個案的問題。政法機關要自覺接受媒體監督,以正確方式及時告知公眾執法司法工作情況,有針對性地加強輿論引導。新聞媒體要加強對執法司法工作的監督,但對執法司法部門的正確行動,要予以支持,加強解疑釋惑,進行理性引導,不要人云亦云,更不要在不明就里的情況下橫挑鼻子豎挑眼。要處理好監督和干預的關系,堅持社會效果第一,避免炒作渲染,防止在社會上造成恐慌,特別是要防止為不法分子提供效仿樣本。 ――《嚴格執法,公正司法》(2014年1月7日),《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中央文獻出版社2014年版,第723頁 推進公正司法,要以優化司法職權配置為重點,健全司法權力分工負責、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的制度安排。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干部都要旗幟鮮明支持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絕不容許利用職權干預司法。“舉直錯諸枉,則民服;舉枉錯諸直,則民不服。”司法人員要剛正不阿,勇于擔當,敢于依法排除來自司法機關內部和外部的干擾,堅守公正司法的底線。要堅持以公開促公正、樹公信,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杜絕暗箱操作,堅決遏制司法腐敗。 ――《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2014年10月23日),《求是》雜志2015年第1期 |
相關閱讀:
- [ 05-15]習近平陪同印度總理莫迪參觀西安大慈恩寺
- [ 05-15]莫迪網上曬贈習近平禮物:佛教遺址復制品(圖)
- [ 05-15]國內|習近平西安做東 莫迪領略盛唐風 參觀大興善寺 個人官博“曬”禮物
- [ 05-15]習近平今在西安接待印度總理 去年到訪印總理家鄉
- [ 05-15]多省區書記談落實習近平對干部要求 解決用權不當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