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進一步調查,游客邱××等16位游客以780元/人的價格報名參加長沙歐亞旅行社的張家界三日游,行程共3天2晚。旅游合同中包括黃龍洞和張家界國家森林公園景區,并無自費項目的約定。長沙歐亞國際旅行社以560元/人的同行價(不含交通費)轉拼給張家界湘西中旅(組、地接旅行社于今年年初簽訂了旅游委托協議書),根據湘西中旅提供的結算單據來看,560元-245元(景區大門票)-100元(黃龍洞)-120元(兩晚住宿)-75元(五個正餐)-10元(導服費)=10元,該社未構成零負團費操作的行為。 導游楊佳欣承認增加自費是其個人行為,事先并未報告旅行社,其確有脅迫游客強制消費的行為。根據《旅游法》的有關解釋,導游的行為視同為旅行社的行為,湘西中旅應該對導游擅自安排并強制購買另行付費項目的問題承擔責任,且調查中發現湘西中旅還存在合同不規范、團隊資料保留不齊等問題。 國家旅游局依法對4.28事件涉案的旅行社和導游作出以下處理: 1.湘西中旅未按要求保存團隊檔案,團隊檔案保存不齊全,違反了《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第四十四條第一款規定,依據《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第五十八條規定擬對其作出沒收違法所得的行政處罰;在旅游過程中安排另行付費的旅游項目,擅自變更旅游行程安排,并嚴重損害旅游者權益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九十八條、第一百條之規定,兩款并罰擬對其作出:1.責令改正;2.沒收違法所得;3.停業整頓三個月;4.處50000元罰款。對旅行社法人代表覃遵齊作出:1.沒收違法所得;2.處20000元罰款。 2.導游楊佳欣脅迫游客的行為違反了《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第一十六條,根據《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擬吊銷其導游證。 3.楊佳欣持刀行為是否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張家界市旅游局已報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已責成事件發生地的慈利縣公安局立案調查,依法處理。 4.責成長沙市旅游局對長沙市歐亞旅行社是否存在違法違規問題進一步核查,如發現問題,立即依法查處。 5、省旅游局將此案件在全省旅行社進行通報,并在近期組織開展全省旅行社不合理低價經營行為專項整治行動。 |
相關閱讀:
- [ 04-22]張家界千米絕壁更換棧道玻璃 最高處海拔1430米
- [ 04-05]湖南張家界:清潔工懸崖絕壁撿垃圾
- [ 02-08]張家界“土豪”擺流水宴免費請市民吃“娃娃魚”
- [ 02-07]張家界土豪擺流水宴免費請市民吃“娃娃魚”
- [ 02-04]湖南張家界獼猴雪中“伸懶腰”賣萌
- [ 02-01]湖南張家界瑜伽美女冰天雪地秀“柔功”
- [ 01-31]湖南張家界瑜伽美女冰天雪地秀“柔功”
- [ 12-18]河南林州市發文征求民意:改名"紅旗渠"市咋樣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