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整治司法不規范“頑癥” 改革案件管理機制
2015-05-10 07:47:35? ?來源:人民日報 責任編輯:唐麗萍 唐麗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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鼠標輕點,一份法律文書自動生成,千里之外的某地檢察機關只需通過本院的彩色打印機,就能將這份蓋著“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大紅印章的法律文書直接打印出來。而在幾年前,這份文書從北京輾轉到地方,得折騰好幾天。 “網上辦案不僅提高了檢察機關的辦事效率,更重要的是使檢察機關的司法行為更加規范。”最高人民檢察院案件管理辦公室主任王晉說,案管辦,這個最高檢里成立還不滿4年的新部門,已經成為強化檢察機關內部監督制約、提高案件管理科學化水平、促進司法規范和透明的有力抓手。 從分散管理到統一監管 “我來取湖北省一起民事抗訴案件的卷宗和文書。”5月7日,最高檢民事行政檢察廳檢察官王莉來到最高檢案管辦,向工作人員說。不一會,厚厚一沓卷宗、文書就準備好了,其中既有檢察機關的卷宗,也有法院的卷宗,分門別類、整整齊齊。“案管辦把我們從卷宗、文書的瑣碎管理中解放出來,幫助我們集中精力辦好案子。”王莉說。 2011年10月2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正式成立案件管理辦公室,對高檢院機關案件流程、案件質量和案件統計信息等進行集中管理。 “為什么要實行集中管理?因為檢察機關長期以來沿襲的以業務部門自我管理為主、案件辦理與案件管理不分的案件管理模式,已經不適應檢察工作發展的新要求了。”王晉說。 以前,檢察機關案件管理沿襲“誰辦理、誰管理”的傳統。由于業務部門辦案任務重,往往存在“重辦案、輕管理”的問題,加之部門間相對獨立的工作狀態,導致司法不規范的問題時有發生:有的法律文書管理松散,有的不嚴格遵守辦案時限,有的涉案財物查封、扣押、凍結以及管理不規范等。 案管辦首要解決的,就是改革案件分散管理模式,規范案件的來源渠道、立案環節和辦理程序。“我們建立起一套司法辦案管理新機制,對辦案期限、辦案程序、辦案質量等進行管理、監督、預警。”王晉說,案管部門統一負責案件的受理、分流和對外移送審核,改變了以往案件分散管理、難以及時全面掌控和監督的狀況。同時,案管部門還統一負責辦案流程監控,通過辦案風險評估、期限跟蹤預警、關鍵節點流程監控,有效防止違法違規辦案情形。“還有案件文書的監管、案件質量的評查、辦案情況的分析通報、律師接待的統籌協調等,也都是案管辦的職責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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