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基本法25周年:駐港部隊用實際贏認同
2008年12月18日,解放軍駐港部隊部分官兵到香港佳寶幼稚園(屯門分校)探訪幼童,并前往元朗博愛醫院賽馬會護理安老院慰問長者。圖為駐港部隊女兵探訪元朗博愛醫院賽馬會護理安老院時服侍長者用餐。
今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頒布25周年。《基本法》第十四條規定,中央人民政府派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防務的軍隊不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地方事務。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必要時,可向中央人民政府請求駐軍協助維持社會治安和救助災害。
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為維護國家的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保持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繁榮和穩定,自1997年7月1日正式進駐香港執行防務任務至今,嚴格遵守《基本法》和《駐軍法》,時刻牢記肩負的神圣使命。認真履行防務職責,積極維護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進一步密切軍政軍民關系,積極支持特區政府依法施政,不斷加強與香港社會的交流和溝通。
駐港部隊以愛港親民規范自身,積極參與香港植樹、獻血、長跑等部分公益活動,并舉行“軍營開放日”活動。
香港《基本法》于1990年4月4日經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自1997年7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