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良法管住“任性”的權力
2015-03-12 10:47:26?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陳瑋 李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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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與百姓生活有啥關系 這么“高大上”的“管法的法”,與百姓無關吧?其實,這是誤區。 你可曾想到,政府突然發布限購(房、車牌)令,油價“任性”加稅,“同命不同價”,諸多街頭巷尾熱議紛紛的話題,其實都可循照立法法找到解決問題的法治化方案。 那么這部法,對我們的生活會帶來什么影響?對規范地方政府有什么用? 有關部門可不能再這么“任性”了。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發言人傅瑩代表說,十八屆三中、四中會全都明確提出來,要落實稅收法定的原則。稅收法定就是就是政府收什么稅,向誰收,收多少,怎么收,都要通過人大來立法解決。 近一段時間以來,一些地方出臺的限行、限購、限號等措施,給老百姓的生活帶來了不利影響。 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中,對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權限進行了規范,明確規定:制定地方政府規章沒有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依據不得設定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或者增加其義務的規范。 全國人大代表高明芹表示,“限行、限購、限號,都存在法律依據不足的問題,都是在極端的情況下施行的。行政手段可能確實行之有效,但不一定公平,如果要達到公平,必須要通過立法的手段。” 地級市也有立法權了。現行立法法規定,享有立法權的“較大的市”總共有49個,此次草案新增加一類:235個“其他設區的市”。新舊相加,全國284個設區市將全部享有地方立法權。 全國人大代表、溫州晚報雪君工作室主持人鄭雪君激動地說,“這對我們溫州人來說,無疑是個喜訊!”溫州曾連續20多年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批準其升級為“較大的市”,最重要的原因就是為獲得“地方立法權”,以解決社會管理創新和經濟轉型發展遇到的法制障礙。 3 修訂是為法治提速 今年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開局之年。于此背景下觀之,實現“四個全面”的每個維度,都離不開前置性的立法工作夯實“地基”。沒有良法,小康社會不完整;沒有善法,改革硬骨頭啃不下去;沒有大法,依法治國就成了無本之木;沒有嚴法,從嚴治黨就成了空話。 全國政協委員甄貞認為,立法法的修訂解決了3個問題。一是解決了過去的立法多頭的問題;其次,程序上解決了不規范的問題;三是解決了立法不透明的問題,加大立法公眾參與度。 “國家修改立法法,更有利于全國各地從各地的實際情況出發,結合當地的實際、豐富完善地方性的法律法規,更有利于我們營造一個法治化的環境。”全國人大代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郭連山認為。 對于立法法修訂,周漢民建議,“立法法必須從嚴,不能從寬。” 全國人大代表、農工黨貴州省委專職副主委、貴州省政協副秘書長黃惠玲建議增加一款:涉及跨行政區劃兩個以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職權范圍事項的,應提請國務院制定行政法規或者由兩個以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聯合規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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