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良法管住“任性”的權力
2015-03-12 10:47:26?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陳瑋 李艷 |
分享到:
|
(本版漫畫均由新華社發) 在政府工作報告中,一句“大道至簡,有權不再任性”一時成為眾議焦點?,F代社會中,唯有良法,才能對權力有效制約。實施15年后,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在今年兩會上交由全國人大審議,給民眾帶來期待,并在代表委員中引起熱議。 1 立法法是一部啥法 立法權是一項重要的國家權力,“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立法權必須受法律規范與約束。所以立法法的修改顯得格外重要。 立法法是一部什么法?是“管法的法”,俗稱“小憲法”。全國政協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周漢民介紹,我國現行法律制度是一個統一而又分層次的立法體制: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行使國家立法權;國務院根據憲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規;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行使地方立法權,制定地方性法規。 但法律多了,“打架”就在所難免。立法的部門化傾向、立法粗糙現象也就極易發生。 全國政協委員、南開大學法學院教授侯欣一認為,立法法是管法的法,是有關國家頂層制度設計的法,國家頂層制度設計好了,國家運轉才會好,每一個人的利益才能得到切實保障。 全國政協委員、常州大學史良法學院院長曹義孫認為,全面依法治國,就要有法律制度。法律之間有沖突、有缺漏、有不適應時代和經濟發展的內容,就要修改。立法法的修改,可以從頂層設計上保證立法相對的統一性和高質量。 |
相關閱讀:
- [ 03-12]曬在陽光下的權力就不會出現“圈子化”
- [ 03-12]省委黨校法學教研部副教授王利平:權力清單制度要落實好
- [ 03-12]張藝謀與張偉平演“權力的游戲”
- [ 03-12]福建省公安廳“曬”行政權力清單 市民可上網查詢
- [ 03-11]立法法修改,為權力越位設置籬笆
- [ 03-11]評論:修改《立法法》,讓權力不再任性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更多>>視頻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