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女士的女兒小雪(化名)出生九個月后,被檢查出患有腦積水,但劉女士此前在房山區某醫院的產檢和小雪出生后院方均告知“無大礙”或“正常”。劉女士認為,院方對其孕產期的高危因素風險評估不足,導致孩子的先天性疾病被漏診,因此分別以孩子和自己的名義將醫院起訴至法院。昨天下午,房山法院對這兩起案件進行公開審理。 原告:檢查正常院方應該擔責 2011年12月30日,劉女士懷孕后便在房山區某醫院建檔產檢,懷孕一個月和三個月時因出現先兆流產癥狀,在服用黃體酮保胎治療后,醫院稱已無大礙。此后,劉女士按醫生要求定期產檢,并于2012年8月5日剖腹產下女兒小雪。孩子出生后和三個月的例行檢查時,院方均告知“各項指標正常”,孩子身體健康。 但小雪長到9個月大時,仍不會翻身,劉女士夫婦趕緊帶孩子去醫院就診,并查出患有嚴重的腦積水。為此,夫婦二人帶著小雪在天壇醫院進行了“后顱窩蛛網膜囊腫腹腔分流術”。 孩子出院后不久,劉女士夫婦將房山區這家醫院起訴至法院,索要賠償。劉女士稱,自己除了懷孕期間曾兩次出現先兆流產,2012年4月3日其產檢時的超聲檢查報告提示“胎兒雙側脈絡叢內可見多個囊性回聲”,但院方均稱并無大礙。因此是院方的過錯才導致有先天畸形的小雪出生,給孩子和夫婦二人都帶來了極大的痛苦,因此院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醫院:產檢不能發現所有畸形 面對起訴,院方在答辯中承認劉女士曾兩次因先兆流產入院治療。但提出,劉女士在隨后的產檢中唐氏篩查低危,彩超也未提示胎兒明顯異常。劉女士剖腹產手術后產下一女嬰,健康狀況良好。此外,孩子三個月時到醫院兒科門診體檢時,監測發育體檢結果也均在正常范圍內,而嬰幼兒的常規體檢中不包含頭顱CT及超聲檢查。 至于劉女士起訴狀中提及的產檢時超聲檢查提示“脈絡叢多發囊性回音”一事,院方解釋稱,劉女士懷孕26周后的超聲檢查顯示該情況已消失,小雪出生后也沒發現這一問題,因此該囊腫與小雪出生后的畸形沒有關聯。 院方同時提出,天壇醫院的CT檢查結果顯示小雪是“小腦蚓部部分缺如”。但在小雪出生前,院方的超聲篩查結果顯示,小雪的“小腦蚓部可見”。“我們作為二級醫院篩查機構,只能看到小腦蚓部存在,不具備診斷‘部分缺如’的技術水平。”醫院的代理人稱。 該代理人同時表示,產前超聲檢查不能發現所有的胎兒畸形。“劉女士之女所患先天疾病,并非產前超聲檢查必須查出的致命畸形,因此院方的診療行為沒有過錯”。 庭審:孩子終身都要插管引流 昨天下午,劉女士夫婦一起來參加了庭審。劉女士和丈夫都是1985年出生,孩子出生后的缺陷讓這對年輕的父母身心俱疲。 劉女士告訴記者,孩子在天壇醫院做的是一種微創手術,即在身體內植入一根導管,將腦部的積液引流至腹部自然吸收。“現在輕輕一按孩子的右頸部,就能摸到那根管子,這根管子要伴隨孩子的一生,而且孩子以后要是長大了,還需要更換導管。”說起剛剛兩歲多的女兒遭了這么大罪,劉女士紅了眼眶。 此外,最讓劉女士擔心的是,大腦積液影響了孩子腦部的發育,現在孩子小腦比同齡孩子要小,因此長大后運動能力和智力水平都將受影響。目前,劉女士已為孩子申領了智殘的殘疾證,從殘疾證上的照片可以明顯看出,小雪的眉毛以上的頭部明顯比同齡孩子大出很多。“現在孩子也知道美了,我給孩子留的娃娃頭,多少能擋住一些。”劉女士說。 當記者問及劉女士今后打算時,她回答,“目前沒想那么多,但一時半會兒不敢再要孩子了。” 昨天,劉女士夫婦向法院申請對醫院在產檢過程和小雪出生后的所有診療過程進行鑒定,從而確定院方是否該承擔責任以及該承擔多少責任。本案也將待鑒定結果出來后,擇期再審。 晨報記者 何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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