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農漁局副局長受賄245萬受審 辯稱受局長指示
2015-01-30 09:48:44? ?來源:廣州日報 責任編輯:陳瑋 李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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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日,南海“兩法銜接”后首追執法人員刑責系列案件在南海法院開庭審理,南海農林漁業局原副局長何汝城、生產科原科長孔凡志在當天上午和下午分別受審。被告人何汝城除涉徇私舞弊不移送刑事案件罪外,還被指控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兩家企業老板共計245.6萬元。 副局長受賄245萬元 據指控,2008年至2011年期間,何汝城擔任南海區農林漁業局副局長職務,先后收受了南海區里水炳昊花卉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炳某(另案處理)的好處費人民幣195萬元,收受了佛山市中南農業科技有限公司、佛山西江生態農業有限公司的實際負責人朱應根(另案處理)的好處費人民幣50.6萬元,共計收受人民幣245.6萬元。 記者通過庭審了解到,南海區里水炳昊花卉有限公司獲得政府扶持資金4000余萬元, 佛山市中南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因大棚項目獲得扶持資金600多萬元。兩家公司在申請政府扶持資金時,均得到了被告人何汝城的幫助。 此外,何汝成還被指控徇私舞弊不移送刑事案件罪。去年4月,佛山市、南海區農林漁業局聯合對南海清桂園茶藝館執法檢查時,當場查獲巨蜥、穿山甲等野生動物一批,案件已經涉嫌構成刑事犯罪,何汝城簽字只是同意作出了罰款人民幣2萬元及沒收實物的行政處罰決定。 焦點: 是受賄還是借貸? 何汝城辯護中強調與里水炳昊花卉有限公司老板李炳某認識多年,兩個人之間長期有借貸關系。“我先后借給了他200多萬元,我記憶中他還有60萬元沒有還我。”何汝城認為,對他指控收受李炳某的195萬元賄賂中,應該減去60萬元。 在對收受中南農業科技有限公司老板朱應根行賄的50萬元現金中,何汝城辯解稱朱應根曾經建議他投資房產,然后將錢分多次交給了他的兒子何某某。何汝城認為這50萬元應該認定為借款。 根據公訴人的當庭說法,以上款項依然被認定為受賄金額。 辯解: 受局長指示“以罰代刑” 庭審中就徇私舞弊不移送刑事案件罪的指控,被告人何汝城多次為自己辯護稱,被局長唐×強要求那么做。 公訴機關提交的證據顯示,清桂園茶藝館的經營者陳就間因為被查,曾找過唐×強打過招呼。 不過,公訴人稱這并不能開脫被告人徇私舞弊不移送刑事案件罪的認定。(記者劉藝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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