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中新網1月27日電 據“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今天上午10點半,張國立之子張默涉嫌容留他人吸毒案在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北京海淀法院)開庭審理。法院當庭宣判,被告人張默構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庭審結束后,本案審判法官楊曉明接受訪問。 2015年1月9日,房祖名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獲刑6個月,今日張默也因同樣罪行獲刑6個月,有網友問到,“張默刑期與房祖名一樣,是巧合嗎?原因是什么?”對此,楊曉明回答稱,“我們嚴格依照相關事實和法律規定,依據量刑規范化的標準,結合本案具體案情,作出上述判罰,與其他因素無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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