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公布157件違反八項規定案件 涉設立小金庫
2015-01-06 09:22:02??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陳瑋 李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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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通報7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 1.河南省濮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款旅游。該院常務副院長何艷麗率本院辦公室主任孫海濤、裝備處處長趙麗娟、監察室主任楊建忠等6人以考察沿海省份審判庭建設為由赴三亞旅游,6人共花費公款53659元,且未安排任何參觀考察的公務活動。案發后,何艷麗受到行政記大過處分,孫海濤、趙麗娟、楊建忠分別受到行政警告處分,其他人員被誡勉談話,并各自承擔了個人旅游費用。 2.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干部人事處副處長張雁鵬、司法行政裝備處處長桑世鵬弄虛作假報銷餐費。該院赴土耳其、西班牙考察團出訪回國后,在北京和上海兩地用餐共計花費3946.8元。參與接團工作的張雁鵬回院后,擅自以“接待最高人民法院外事局”名義填寫了報銷單,并經明知實情的該院司法行政裝備處處長桑世鵬簽字同意后用公款報銷。案發后,張雁鵬、桑世鵬分別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3.湖北省江陵縣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齊寶華公車私用導致重大交通事故。2014年7月25日晚8時許,齊寶華未經請示批準,擅自駕駛本院警車回自己在荊州市沙市區的住處,在荊監一級公路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的嚴重后果。案發后,齊寶華受到開除黨籍和開除公職處分,并被移送司法處理。該院院長姚國卿和分管副院長周光明因管理失職,分別受到行政警告和行政記大過、黨內警告處分。 4.福建省泰寧縣人民法院審判員林儀泰違規操辦婚宴。林儀泰在泰寧縣明珠大酒店為其兒子操辦婚宴,設宴53桌,參加婚禮人數共計500余人,其中包括其在工作中認識的案件當事人20余人,收受禮金合計158680元。案發后,林儀泰受到黨內嚴重警告和行政警告處分,被調離審判執行崗位,并責令退回除親戚外的全部禮金。 5.云南省永仁縣人民法院審判員柴紅亮操辦升學宴。柴紅亮為其兒子舉辦升學宴,設宴38桌,收受禮金合計26070元。案發后,柴紅亮受到行政警告處分,并被責令退還除親戚之外的全部禮金。 6.甘肅省酒泉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殷奮啟上班時間打麻將。殷奮啟被免去副院長職務,并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7.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區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執法大隊事業編職工劉平平曠工。劉平平自2014年6月23日至7月7日連續11天曠工;7月28日至8月29日連續25天曠工;累計無故曠工36天。劉平平受到開除公職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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