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組部負責人就加強“裸官”管理監督工作公開表示,2014年,各級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進一步加強“裸官”管理監督,基本完成了對副處級以上“裸官”的清理工作。
截至目前,全國共有3200余名副處級以上干部報告了配偶或者沒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情況,對近千名在限入性崗位任職且配偶或子女不愿意放棄移居的領導干部,全部進行了崗位調整。
受訪專家表示,2014年開始的強力“治裸”行動背后的意義在于,建立一個良好的政治權力生態。
部分貪污受賄案涉及“裸官”
廣東省東莞市委原副秘書長吳湛輝是典型的“裸官”巨貪,涉案金額達1.7億元。吳湛輝瞞報妻女移居香港的事實,違規長期持有因公往返港澳通行證,多次私自出入境。吳湛輝之所以被查,也是因為被人舉報是“裸官”。
吳湛輝一案暴露出來的“裸官”監管薄弱、制度執行不到位、“一把手”權力得不到有效監督制約等深層問題,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普遍性。
我國最早出現“裸官”一詞是在2008年,對“裸官”的監管規定也早在十七大后就陸續出臺,而對于“裸官”的明確界定則是在2010年。
當年,中辦、國辦印發《關于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外的國家工作人員加強管理的暫行規定》指出,“裸官”是指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沒有子女,配偶已移居國(境)外的;沒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
對于“裸官”的重新定義,則是在2014年2月。經黨中央同意,中組部印發《配偶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任職崗位管理辦法》規定,所謂“裸官”,是指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者沒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移居國(境)外”,是指獲得外國國籍,或者獲得國(境)外永久居留權、長期居留許可。
與2010版“裸官”定義最大的區別是,辦法對“裸官”限入性崗位作出明確規定,主要包括:黨政機關的領導成員崗位,國有企事業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崗位以及涉及軍事、外交、國家安全、機要等5類重要崗位。
這意味著想當官就不能“裸”,想“裸”就要退出政界。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教授任建明認為,這是中央首次明確表明對“裸官”的態度。
中組部負責人表示,“裸官”現象的出現,原因是復雜的,社會對此反映比較強烈。“裸官”并不都是貪官,但從近些年查辦的一些腐敗案件看,確有一些腐敗分子本身就是“裸官”。他們第一步先是通過各種渠道把配偶、子女移居到國(境)外,自己在國內“裸身做官”,搞貪污腐敗,伺機向國(境)外轉移贓款,一有風吹草動就擇機潛逃。
個別干部辦理假護照
2014年以來,我國在治理“裸官”上開始上軌道、動真格。
2月26日,中央第八巡視組在向廣東省反饋巡視情況時,提及“一些地方‘裸官’問題突出”。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對《法制日報》記者表示,這是中央巡視組在巡視中首次提到“裸官”這個備受社會關注的問題,亦標志著中國開始將“裸官”問題納入法治視野。
自廣東省最早開始清理“裸官”以來,各地陸續開展了“裸官”清理行動。
不僅如此,更多地方還探索通過立法重典治理“裸官”。如《廣東省預防腐敗條例(草案)》明確提出,“裸官”不得在重要崗位、敏感崗位任職,且不能列為領導干部考察對象。
7月16日,在2014年中央第二輪巡視工作動員部署會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王岐山要求,今年第二輪巡視要突出重點,其中之一便是,要重點發現“裸官”等問題,做好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抽查工作。
截至目前,各輪中央巡視明確指出了兩個巡視點存在“裸官”問題:廣東、福建。中央巡視組指出,福建廳處級領導干部“裸官”較多。
10月10日,今年中央首輪巡視涉及的10個巡視點,發布了巡視整改報告。
繼廣東之后,福建、北京已完成“裸官”清理,“裸官”不再擔任中組部六號文件所規定的5類重要崗位。
廣東省整改報告稱,截至2014年6月6日,廣東省“裸官”任職調整工作已基本完成,共發現“裸官”2190名,對866名拒絕接回家人的干部作出了崗位調整處理,其中市廳級9名,處級134名,科級及以下723名。
福建省發布的巡視整改報告顯示,該省于8月25日完成了“裸官”任職崗位調整,但并未通報具體數據。
報告稱,這次“裸官”專項整治,開展了干部辦理假護照問題專項核查、領導干部持有因私出國(境)證件專項整治,全面清理了省直處級以上領導干部和市、縣(區)副科級以上干部83908本有效因私出國(境)證件持有情況。對34名辦理假護照的干部,給予開除黨籍處分3人,留黨察看處分3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15人,黨內警告處分4人,其他處理9人。
事實上,今年7月中央巡視組反饋巡視情況時,并未指出北京存在“裸官”問題。不過北京發布的整改報告卻通報了裸官整改情況——梳理局處級“裸官”,46人調整工作崗位。
報告稱,扎實做好全市配偶已移居國(境)外處級及以上干部有關情況的核實和組織處理等工作,按規定已對相關干部全部完成崗位調整或備案登記等手續。
“裸官”現象之所以備受關注,與當下我國正在開展的反腐敗斗爭密切相關。強力治“裸”,是從小切口入手,從源頭上徹底鏟除腐敗根源的一個重要舉措。
“近期反腐行動中,對‘裸官’的清查即是防止貪官外逃的有效手段。”北京師范大學國際刑法研究所所長黃風說。
“裸官”會引發行政系統歪風
廣東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黃先耀表示,從一般意義上說,移居國(境)外是一個公民正常的一種權利,特別在廣東,毗鄰港澳,海外的僑親很多,再加上對外交流很頻繁,在這種情況下,公民選擇移居海外應該說也是一種比較正常的情況。但是對于黨員領導干部來講,他既是公民,也是黨員,更是領導干部,必須要受到黨紀黨規的約束。
“作為一名黨員領導干部,如果把家屬、孩子都移居到國外去,讓黨和人民怎么相信你能夠全心全意地為人民服務?對這樣的干部,人民群眾肯定不放心、不信任。”黃先耀說。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王敬波認為,“裸官”最大的潛在危害是動搖了群眾對黨和國家的信心,不僅會讓國家在經濟上受到損失,也會在政治層面造成不利影響。
一部分“裸官”利用公權力牟取個人不正當利益,卻沒有受到制裁,必然會引發行政系統的歪風。
在竹立家看來,“裸官”現象不僅使公共權力的性質發生了變化,亦嚴重地破壞了黨和政府的威信。因此,治理“裸官”更為重要的意義在于,建立良好的政治權力生態,這樣做亦有利于黨風、政風的建設。
中組部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各級組織人事部門將按照中央要求,對“裸官”任職崗位進行常態化管理,實行正常報告調整制度,對領導干部隱瞞“裸官”身份不報的,發現一起處理一起。記者廉穎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