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把關,依法監督——確保審查起訴準確無誤 審查起訴的過程,是一個考驗檢察官法律素養、辦案能力和戰斗意志的過程。 2013年11月25日,劉漢、劉維等特大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移送咸寧市檢察院審查起訴,審查結案依法規定的45天,成為檢察機關面臨的第一個挑戰。 “案情就是命令,時間就是戰機。我們必須依法在45天內審查結案,我們公訴組給自己的要求是一個月的時間。”劉維等10名被告人案的公訴人、咸寧市檢察院刑事審判監督處處長李映雪說。 審閱卷宗、制作閱卷筆錄、完成案件審查報告、提訊犯罪嫌疑人、聽取辯護人及訴訟代理人意見、制作起訴書……檢察機關每一項工作都在“倒計時”中,遵循對事實、證據、法律適用嚴格把關的要求,有條不紊地順利推進著。 公訴人細之又細、慎而又慎地審查案卷,從浩如煙海的案卷材料中捋清每一筆犯罪事實。為了確保審查不留死角,把握證據杜絕疏漏,同時對關鍵證據進行調查、復核,排除合理懷疑,檢察機關共制作閱卷筆錄2936份近400余萬字,提審犯罪嫌疑人186人次。 劉漢案公訴人王瓊告訴記者,在檢察機關指控劉漢的15個罪名中,僅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一個罪名,公訴人就審查了300余冊案件材料,制作出長達500多頁的審查報告。 在審查唐先兵故意殺害熊偉一案中,唐先兵供述作案兇器已丟棄,但在尸體檢驗過程中卻發現另一把刀。如不及時核實這把刀的來源,就不能排除合理懷疑。 王瓊說:“公平正義理念對公訴工作而言,就是要求我們在實際辦案工作中堅持做到辦案合法合理、尊重客觀事實、重視人權保護、訴訟經濟高效。” 為保障被告人權益,查明案件事實,檢察機關及時建議公安機關對尸檢發現的刀具來源進行調查,經詢問10多名證人,了解到被害人熊偉有隨身帶刀的嗜好,公訴人進一步找到熊偉的姐姐進行核實,了解到熊偉平常攜帶的刀具與尸檢發現的刀具相似,遂與公安偵查人員組織對該刀具進行辨認,經辨認,熊偉的姐姐確認該刀具系熊偉隨身攜帶刀具,加之眾多證據形成的鏈條,從而徹底排除了合理懷疑,鎖定了該案的直接兇手唐先兵。 2014年2月19日,案件提起公訴前夜,辦案人員通宵審核和印刷起訴書,就在接近20日凌晨時,卻發現某案起訴書中有一處瑕疵,雖然離提起公訴只有幾個小時,但大家還是決定重新印刷。 李映雪告訴記者,正是這種不放過文字、標點等任何一個細節的嚴謹態度,成就了最終形成的128頁7.6萬余字的7份起訴書,依法指控了劉漢、劉維等36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等犯罪事實。 |
相關閱讀: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