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大還是法大是個偽命題
2014-10-28 21:30:03??來源:人民日報 責任編輯:王瓊 陳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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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如何理解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 王振民:任何國家法治的確立都不是在一盤散沙的狀態下隨隨便便建立起來的,而是必須有堅定有力的集中統一領導和部署。 法治是人類為了征服自己,由人類自己立法進行自我管理,這遠比征服自然困難得多。特別是約束公共權力,非有高度的覺悟、頑強的毅力和堅強的意志難以成其事。 迄今為止,尚未有法治成功的國家是在群龍無首、四分五裂的狀態下實現法治的。恰恰相反,就法治發達國家的經驗來看,這些國家的法治之所以能夠最終確立,都是自上而下、從官到民表現出對法治執著的追求,付出巨大的努力。 在中國這樣擁有13億人口、情況極其復雜的大國建設法治,更需要有自上而下堅強統一的領導,要有統一的意志,堅決果斷一體推行。正是基于這樣的情況,十八屆四中全會指出,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 記者:如何加強和改進黨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領導? 王振民:執政黨要改變對國家的領導方式,善于通過立法、執法和司法來領導國家。黨領導人民立法,黨自己也要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這是自1982年黨的十二大以來確立的一項重要政治原則,載入了憲法、黨章和黨的其他重要文件。現在,中國共產黨帶領人民實行法治,努力把國家引導到法治的軌道上,而且 最重要的是,黨把自己的權力放到法律法規的籠子里邊,保證不濫用權力,這樣就不會再出現超越法律、不受法律約束的權力。憲法和黨章確立了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同時要求一切政黨和個人都要遵守憲法和法律,黨要帶頭遵守憲法法律,這就科學地處理了黨和法律的關系。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法治是一致的,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只有在黨的領導下依法治國、厲行法治,人民當家作主才能充分實現,國家和社會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進。 黨的領導決定依法治國成敗,決定中華民族的興衰。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二者必須結合。沒有黨的領導,中國勢必陷于天下大亂;沒有依法治國,中華民族難以跳出歷史周期律的支配,黨的領導也必將大打折扣。黨的領導與依法治國缺一不可,二者必須也是能夠相統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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