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10月12日消息(記者沈靜文)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我娃娃是兩歲得的病,現在兩歲零六個月了。”從這句話開始,四川男子王海林開始被很多人知道。他的女兒小雅在半年前確診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高昂的治療費用,讓僅靠妻子每個月不到2000元工資和低保生活的一家人很快堅持不下去。考慮再三,王海林帶著女兒在成都街頭擺出小攤,賣衛生巾;他同時在身旁的紙牌上寫上“求好心人幫幫女兒跪謝”這樣的字樣,并且留下了自己的電話和銀行卡號。因為“男人賣衛生巾覺得很古怪”,坐在路邊的王海林穿上了粉紅套裙,戴上了紅色波波頭假發,男扮女裝。 王海林:治病花了二十六七萬,我就是希望早些籌點錢,讓她的骨髓能夠實現移植。 “籌錢給孩子做骨髓移植”,這是王海林被媒體報道時樸素的出發點。但很快,戲劇性的一幕出現了。昨天,王海林突然帶著巨款,離開成都去了濟南,一度失聯。王海林的妻子說,僅10號這一天,一家人就收到40多萬元的善款。 王妻:昨天就有40多萬塊錢,骨髓移植我也不曉得要多少錢,還是未知數,要問醫生。 王海林離開了成都,這張不斷有捐款匯入的銀行卡,也離開了成都。今天,中國之聲記者十幾次撥打王海林電話,但是都沒有能夠接通。而有媒體報道,王海林昨天稱,此次離開成都是去山東齊魯醫院想給孩子做配型,并且在他妻子此前上班的那個加油站去工作。王海林說,“配型成功我會辭職回來照顧孩子!”換言之,在孩子配型成功之前,他可能一直都會在山東工作。對于王海林的去向,他的妻子也只說了一個大概。 記者:娃娃的爸爸去哪里了? 王妻:在山東,他去上班兒。 對于王海林去濟南“給孩子做配型”的說法,當有記者短信詢問他為什么一定要去濟南給孩子做,而不在孩子目前進行治療的華西醫院做時,他并沒有回復。而被問及善款總額,王海林明確表示,為了他和家人的人身安全著想,不愿意再公布。王海林的姐姐同樣表示,“這些錢有多少、怎么用,法律并沒有規定我們必須要公布”。 王姐:錢是我們的,你們媒體不用去了解得那么詳盡。 “你們不用了解得那么詳盡”,這話說得坦率,給我們了就是我們的錢,我們有多少錢,別人管不著;我們要怎么用自己的錢,也是自己的事。那事實是這樣嗎?匯佳律師所的主任邱寶昌明確對此表示不同的意見。 邱寶昌:接受捐贈的人應該要按照捐贈人的意愿去使用捐助的這個款項,捐贈人讓你用于孩子治療或者其他治療的,那你要應該把這個錢捐贈了多少,用于多少,這個你應該要有義務向捐贈人去說明和報告,你得把捐贈款用于孩子治療的要用于到孩子身上,而不能落到他用,他是一種救急,而不是一種脫貧,用于改善生活方面。 2012年初,為救患白血病的兒子,湖南株洲男子凌豹連發3000多條求助微博感動了網友,但是在收到數十萬捐款之后,凌豹被發現花了10多萬給家里蓋了新房,并表示“十多天前見過孩子,他就是這個樣子了”。如今帶著善款遠離妻子的王海林,讓不少人擔心,凌豹的故事或將重演。對此,原民政部慈善司司長、中國公益研究院院長王振耀坦承,正是出于這樣的顧慮,有相應的機構組織、使用捐款一直是業界更為推薦的選擇。 王振耀:因為募捐是一種公共行為,從全世界,包括美國、歐洲,包括日本都一樣。如果要進行公共募捐,其實管理的是很嚴的,都是需要到政府部門備案,都要有公開的募捐那個批準的書,他現在沒有,客觀上我們因為現在沒有這樣的公開的法律規定,他實際上是不妥的,他又說他這是私事兒,那就更不妥了,你自己在那兒擺著他還能募捐,這就不好說,因為現在咱們法律不健全,慈善法,各方面都沒有公布,有這個漏洞,你做完你必須去做一個報告啊,這樣對慈善其實是一種傷害。 如王振耀所說,目前我國對個人募捐的相關法律限制還有待完善。但是邱寶昌也強調,這不絕意味著個人募捐是法外之地。 邱寶昌:我們有法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捐獻事業法,合同法里面有個贈與合同,這也就規范了一個捐贈和贈與,但是有的是個人,像乞討、無著落,他這里面也要切入一些捐贈,像這種個人有的在公共場合,有的是通過發布一些信息去獲取捐贈,或者是要求介入捐贈,像這樣的規范他就沒有特別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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