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10日電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北京市委今天通報關于專項巡視整改情況,通報指出今年1至8月,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信訪舉報26351件,同比增長100.6%。初核問題線索2210件,同比增長102.2%;立案772件,同比增長63.6%;給予黨紀政紀處分608人,同比增長29.4%;移送司法機關94人,同比增長14.6%。
通報還談到了“小貪巨腐”問題,1至8月,北京市區縣紀檢監察機關嚴肅查處了海淀區西北旺鎮皇后店村會計陳萬壽挪用資金1.19億元、延慶縣舊縣鎮農村經濟經營管理中心原主任袁學勤挪用公款2400萬元、豐臺區六里橋村天創偉業投資公司原董事長張會民受賄100萬元等“小官巨腐”案件。
以下為通報全文:
中共北京市委
關于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
根據中央統一部署,2014年3月31日至5月30日,中央第二巡視組對北京市進行了巡視。7月9日,中央巡視組向中共北京市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市委高度重視對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的整改工作,成立了以市委書記郭金龍同志為組長的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著落、一一對應的要求,研究制定了整改工作分工和整改方案,逐項狠抓巡視整改任務的落實,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1.關于認真貫徹中央對北京市功能定位的要求問題
整改情況:市委結合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進一步加大了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的力度,廣大黨員干部更加自覺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深刻地認識到首都工作的特殊重要性和自身肩負的重大責任,以更大的擔當精神奮力做好首都各項工作。
以改革創新精神落實總書記重要講話。市委制定了《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北京工作的重要批示和在北京考察時的重要講話精神任務分解方案》,確定了16個方面重點任務,并分解到各專項改革小組,結合推動全面深化改革,逐項加以整改落實。同時,對貫徹落實情況嚴格監督檢查。
堅決調整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發布實施《北京市新增產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2014年版)》,明確了禁止或限制產業的范圍,計劃到2016年退出1200家工業污染企業,同時,依靠科技創新下力量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
著力推動“城市病”治理工作向縱深發展。聚焦治理大氣污染,嚴格落實84項重點治理任務,制定了人口調控目標任務分解方案,加大城鄉環境整治力度,特別是城鄉結合部、棚戶區改造的力度。同時,繼續加大治理交通擁堵的力度,嚴格控制小客車數量增長,加強軌道交通建設。
積極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先后與津、冀兩地簽訂了合作協議和備忘錄,并把已經確定的工作分解為6個方面、29項具體任務,著力推動規劃對接、交通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產業對接和生態環境建設合作。
2.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問題
整改情況:制定《中共北京市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的意見》。建立常委會定期研究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相關制度,建立各部門黨組、各區縣委向市紀委定期匯報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整改、專項行動、專項巡視、專項審計,強化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作用。
領導支持紀檢監察機關加大查處案件力度。建立市委常委會聽取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匯報、查處局級干部違紀違法案件匯報、巡視工作匯報等制度。健全市反腐敗協調小組工作機制。建立市委“五人小組”聽取巡視情況匯報的工作機制。健全巡視制度,著力解決巡視工作力度不夠、覆蓋面不全的問題,強化巡視發現問題、形成震懾的作用。
加大對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督促檢查。強化對落實“兩個責任”的檢查考核。建立約談制度,督促落實“兩個責任”。在7個區縣和部門開展落實“兩個責任”試點工作,探索責任分解、監督檢查、責任追究、述責述廉、“一案雙查”等工作機制。嚴格落實“兩個責任”情況報告制度。
加強對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組織領導。制定《北京市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的實施意見》及其分工方案,加強對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連續兩年檢查考核排名靠后的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由市委或市紀委主要負責人約談督促改進。
3.關于市紀委進一步聚焦主業問題
整改情況:加大查辦案件工作力度,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今年1至8月,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信訪舉報26351件,同比增長100.6%。初核問題線索2210件,同比增長102.2%;立案772件,同比增長63.6%;給予黨紀政紀處分608人,同比增長29.4%;移送司法機關94人,同比增長14.6%,辦案力度明顯增強,堅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
調整市區紀檢監察機關職能定位。市及區縣紀委已經完成了內部機構改革調整,實現了把主要精力、人員力量向主業主責傾斜。針對各級紀委參與議事協調事務過多問題,市紀委取消或不再參與同主責無關的各類議事協調機構139個,由原來153個精簡到14個;16個區縣紀委從平均74個精簡到16個。各區縣紀委書記、各部門紀檢組長不再兼職任何工作。
強化監督工作。結合落實全市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和市委關于懲防體系建設實施意見,加強對下級黨委、紀委落實“兩個責任”情況的監督檢查。市紀委認真落實中央紀委“打鐵還需自身硬”的要求,切實加強自身建設,強化內部監督,成立了干部監督室,對反映的問題嚴肅核查、嚴肅處理。
加強廉政風險防控管理。在權力結構科學化配置體系中,加強對“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財物和工程建設項目的監督;在權力運行規范化監督體系中,建立臺賬機制,對工程招投標、大額資金使用、農村“三資”管理、選人用人、科研經費等重點領域和環節進行專項防控;在廉政風險信息化防控體系中,正在研究制定全市紀檢監察系統信息化建設方案,努力做到廉政風險防控科學有效。
集中力量查處中央巡視組移交的問題線索。對中央巡視組移交的問題線索,市委高度重視,市紀委專門召開案件工作會,部署核查任務,對問題線索正在逐件核查處理。已給予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原局長宋建國、昌平區政協原副主席任鵬舉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并移送司法機關。正在對門頭溝區原區長王洪鐘、大興區委原常委溫震、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原副局長丁鎮寬、市政協民族宗教委員會副主任王書合等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調查。
4.關于“小官巨腐”問題
整改情況:結合第二批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開展“嚴肅查處農村基層黨員干部不正之風和違法違紀行為”專項行動。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對受理的涉及鄉鎮、農村黨員干部信訪舉報情況進行全面梳理,排查問題線索。各區縣紀檢監察機關正在集中力量開展調查工作。1至8月,區縣紀檢監察機關立案496件,同比上升59.5%。嚴肅查處了海淀區西北旺鎮皇后店村會計陳萬壽挪用資金1.19億元、延慶縣舊縣鎮農村經濟經營管理中心原主任袁學勤挪用公款2400萬元、豐臺區六里橋村天創偉業投資公司原董事長張會民受賄100萬元等“小官巨腐”案件。
嚴肅查處征地拆遷中的腐敗問題。今年1至8月,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對涉及征地拆遷問題新立案25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8人,移送司法機關5人。查處了朝陽區孫河鄉原黨委書記紀海義在征地拆遷等建設中利用職務之便受賄9000萬元、密云縣市政市容委原副主任李仕利在天然氣管道工程征地拆遷中受賄500萬元、密云縣市政市容委市政設施管理中心原副主任孫宇受賄350萬元、竇店鎮兩間房村原支部書記肖建等人騙取國家拆遷補償款21萬余元等案件。
加大對基層辦案工作的指導和督辦力度。實施重要線索“下管一級”,建立案件線索臺賬,認真梳理2013年以來收到的信訪舉報,對涉及農村處級干部的重要線索上報市紀委全程督辦。實施重要案件“下查一級”,加大對基層辦案的指導力度,對“小官巨腐”的重要案件由市紀委直接查辦,并對典型案例公開通報曝光。實施典型案件“下審一級”,針對農村基層案件情況復雜的特點,由市紀委加強指導、協調和督辦。
5.關于招商引資、工程建設等領域腐敗問題
整改情況:加大了對領導干部利用職權違規插手工程建設等行為和受賄行為的查處力度。今年1至8月,立案調查工程建設中違紀案件64件,結案35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35人,移送司法機關8人。同時,加強制度改革和機制建設,推進招投標改革,完善招商引資和工程建設領域監督管理機制。
6.關于市屬國有企業改革滯后、管理不嚴、腐敗問題
整改情況:加大市屬國企中腐敗案件的查處力度,今年1至8月,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對涉及市屬國有企業干部職工違紀違法問題新立案件63件,同比增長10.5%;給予黨紀政紀處分41人,移送司法機關7人。查處了住總集團實業開發公司原總經理孫昆明受賄50萬元的案件,已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積極推進市屬國有企業改革,制定了《關于全面深化市屬國資國企改革的意見》,研究起草《完善市屬企業分類的實施意見》、《推進市屬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實施意見》等配套文件,按照《中央管理企業主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關于合理確定并嚴格規范中央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的意見》精神,進一步深化我市國企改革。
加強對國有資產的監管,啟動了第二輪經濟責任審計,積極探索深化董事會建設、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不良資產處置平臺等新機制,逐步完善經營性國有資產監管體系。
7.關于教育、科技、醫療衛生等領域違紀違法、侵害民利的問題
整改情況:在教育領域,切實解決招生收費中存在的不公開、不透明、不規矩問題。制定了《關于2014年北京市進一步規范教育收費工作的意見》,開通教育亂收費專線舉報電話和市區兩級公開舉報郵箱,加大對教育亂收費查辦力度,今年以來,已清退違規收費金額67.8萬元。同時通過增加優質資源供給總量、取消“共建”入學方式、規范特長生入學工作等措施,確保義務教育階段入學機會公平、過程公開,努力從源頭上解決各類違紀違法問題。加大對普通高中、本科生、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執法監察力度,嚴格執行“十公開”、“六不準”、“十嚴禁”和“二十三條禁令”等招生紀律,嚴令制止以捐資助學的名義收取與學生入學和招生錄取掛鉤的費用,打破合作辦學、特長生、改革實驗班等容易出現違規問題的利益鏈。
在科技領域,認真解決科研經費分配和管理上存在的問題。針對科研經費分配中存在的問題,開展了全面檢查和專項檢查。探索引入第三方評價等方式,完善科技項目和經費評審評價方式。強化科研經費管理,在全市科研經費涉及到的22家市級預算單位建立協同落實機制,規范管理,避免多頭申報、重復立項。研究結余經費管理制度,探索委托銀行等金融機構對科研經費實施第三方監管機制。嚴格執行國務院《關于改進加強中央財政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的若干意見》以及北京市相關政策文件,嚴格審核科研項目立項,加強科研經費規范管理和監督檢查力度,發現問題堅決查處。
在醫療衛生領域,認真解決違法違紀侵害民利問題。制定《關于進一步糾正醫藥購銷和辦醫行醫中的不正之風落實醫療衛生行風建設“九不準”的實施意見》,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開單提成、違規收費、違規接受捐贈、收受回扣、紅包等問題提出更加明確的禁止性要求,對制度執行不力、違規違紀甚至違法亂紀行為開展專項檢查。認真查找漏洞,規范醫務人員的處方行為。目前,全市二、三級醫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門診不合理處方率分別從點評前的10%和16%均下降到4%。通過取消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藥房,推進醫師電子處方改革,從源頭上解決問題。同時,加快藥品招標改革,提高藥品遴選、采購過程的公開化、信息化程度,規范醫療機構藥品采購行為,搭建公開透明的藥品陽光交易平臺。
8.關于大額專項資金的監管使用存在很大隱患問題
整改情況:嚴格執行《北京市文化創新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專項資金存量中除已經安排的5億元基本建設支出外,不再安排用于基本建設支出;專項資金增量部分不得用于工資福利和公用經費等一般性支出;資金具體使用單位必須具備從事文化領域相關工作的職能或資質。對增量資金中用于事業的部分進行壓縮,重點壓縮大型節慶晚會、論壇展會及大制作項目開支。對社會關注度較高和支持資金額度較大的項目開展了專項審計。對36家單位2010年至2011年期間承擔的宣傳文化發展專項資金和文化事業建設費支持的91個項目已作專項審計。規范專項資金使用,嚴格專項資金管理,推進專項資金使用的信息公開,進一步明確文化資金的支持范圍、支持重點和優先次序,確保資金投入與全國文化中心地位相匹配,與調整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的任務相協調。
9.關于防范在產業轉移、功能疏解、環境治理中可能出現的腐敗和損害群眾利益問題
整改情況:加大在推進產業轉移、功能疏解和環境整治工作中的監管力度。落實行業主管部門、主責部門的責任,運用專項檢查、專項巡視、專項審計等方式,加強對國有資產、集體資產在轉移、調整過程中的監管,加強行政執法,加大執紀問責力度,防止出現國有、集體資產流失和損害群眾利益問題。發揮約談制度的作用,通過約談,指出存在的問題,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為。暢通信訪舉報渠道,加大案件查處力度,嚴肅查處在產業轉移、功能疏解和環境整治中的腐敗案件。
10.關于問責追責流于形式問題
整改情況:強化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加大各相關職能部門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的力度。起草《北京市生產安全約談辦法》,進一步強化“一把手”生產安全責任意識。嚴格追究重大安全事故的領導責任。按照《北京市關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相關規定,加大對重大生產安全事故調查的力度,對政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履職不到位、監管不力造成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進行嚴肅查處,并追究領導干部特別是局處級領導干部的責任。失職瀆職有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1.關于文山會海等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問題
整改情況:進一步精簡會議,制定下發并嚴格執行《關于進一步精簡會議、文件和簡報資料的通知》、《北京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會議費管理辦法》,嚴格會議活動審批,科學統籌會議安排,簡化會議活動規模,壓縮會議活動時間。進一步精簡文件,制定了《市委文件管理辦法》、《北京市黨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嚴格落實精簡文件各項制度規定,減少發件數量。深入開展清理整治超標辦公用房工作,截至8月底,除個別單位因辦公樓施工建設和租賃周轉等特殊情況外,市屬黨政機關已基本完成整改任務。已有10個區縣完成了整改任務。并就堅決防止在處理辦公用房超標中的浪費問題提出要求,從嚴管理,強調使用輕型材料、簡易裝修,避免造成新的浪費。
12.關于服務基層意識不強、行政效率不高、不想作為、不敢擔當問題
整改情況:加強思想教育。對全市處級以上干部進行了全部集中輪訓,教育引導全市廣大干部敢于擔當,敢于負責。特別是在區縣直接面向群眾的科隊站所、便民服務大廳及受理窗口,全面開展“兩規范一提高”(規范執法行為、規范政務服務,提高執法能力和服務水平)工作,集中整治“庸、懶、散、拖”等問題。
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到2015年底在現有工作的基礎上再精簡200項以上審批事項。建立權力清單制度,公布市、區(縣)兩級行政審批事項清單、投資項目審批事項清單、行政處罰事項清單。加強基層科隊站所管理,健全政務服務體系,2014年底前,完成市級政務服務中心建設;2015年底前,基本形成以市級中心為龍頭、區(縣)政務服務中心為支撐的政務服務體系,實現市級中心與市政府部門之間、與區(縣)政務服務中心之間信息網絡的無縫銜接。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加強電子監察,廣泛開展民主評議,督促各部門提高服務群眾的意識和能力。
加強監督檢查。加大對行政執法部門及其執法人員執法履職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對市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通過專項檢查,發現市屬部門以及各區縣行政部門共存在315件行政不作為、亂作為、效率低下、態度惡劣等問題線索,均已進行調查處理,并加大執紀問責力度。
13. 關于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中存在邊整邊犯的問題
整改情況:加大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市委實施意見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抓住重要節點出臺相關規定,開展專項檢查,嚴肅查處和曝光公款送禮、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鋪張浪費等不正之風。今年1至8月,全市共處理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193人,其中給予黨政紀處分138人。通過北京紀檢監察網、北京日報等媒體,點名道姓通報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市委實施意見的典型案件,發揮警示教育作用。
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開展專項整治。深入開展“會所中的歪風”專項整治,目前37家經營場所中16家已關停、21家轉型。制定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歷史建筑、公園等公共資源“會所中的歪風”整治工作的意見》,鞏固和深化治理“會所中的歪風”工作。開展拖欠群眾錢款、克扣群眾財物專項整治,制定了《關于開展拖欠群眾錢款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堅決糾正對群眾欠賬不付、欠款不還、“打白條”、耍賴賬等行為。開展了對亂收費、亂罰款和亂攤派等行為的專項整治,初步形成了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實情況監督檢查常態化。
深入開展“嚴肅查處培訓中心腐敗浪費行為”專項行動。一是從信訪舉報入手加大查處力度,公開了12388舉報電話,綜合其他信訪舉報渠道信息,對2013年以來收到的涉及培訓中心腐敗浪費信訪舉報情況進行了梳理核查,已將問題線索交由紀檢監察機關處理。二是從典型問題入手加強監督檢查,對5個單位在培訓中心的腐敗浪費行為立案調查。對市政府部門開辦的4個培訓中心進行了重點檢查,正在對發現的問題線索進行調查。三是進行分類整改。已完成全市培訓中心排查摸底,共144家。對全市經各級機構編制部門審批設立的培訓中心,按照職能進行分類,結合事業單位改革進行整改。在全面清理的基礎上,全部取消掛培訓中心牌子但無培訓職能的培訓中心;對有培訓職能的培訓中心實行社會化管理。此項整改工作在今年底基本完成。今后全市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開展培訓工作全部采取購買社會服務的方式進行。
14. 市委進一步發揮班子集體作用、調動班子積極性,更好地科學、民主、依法決策
整改情況:制定《中國共產黨北京市第十一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自身建設的意見》,就始終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強思想理論建設,善于謀大事、抓大事,加強民主集中制建設,始終保持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加強作風建設,加強廉潔自律等七個方面作出了嚴格的規定。制定下發《關于進一步完善市級領導調查研究工作的意見》,深入研究和謀劃首都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一步完善常委會會議、常委會議題計劃管理等制度,改進市委常委會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不斷提高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水平。
15.嚴格規范干部選拔任用工作
整改情況:制定下發了《關于落實中組部結合巡視對北京市選人用人工作檢查整改要求的通知》,逐項就巡視組指出的問題,對各區縣局級單位明確紀律要求。制定了《關于完善干部考核評價工作的若干意見》、《關于完善競爭性選拔干部工作的若干意見》等制度文件,從制度層面解決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問題。制定了《關于規范市管干部平級轉任重要職務程序的有關規定》,規范市管干部平級調整職務程序。制定了《關于完善市管干部民主推薦工作的若干意見》,進一步改革完善干部選拔任用各項制度規定,努力形成科學規范、簡便易行的選人用人機制。
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召開全市干部監督工作會議,對從嚴監督干部選拔任用做出部署。進一步完善干部選拔任用記實監督系統,加強對推薦程序、得票情況以及違規用人問題的監督審查;進一步擴大系統覆蓋范圍,在企事業單位全面推廣應用;對日常發現的違規選人用人問題進行全程記錄、加強跟蹤管理、堅決予以糾正。目前,正在按照中央規定,對選人用人檢查工作進行規范,5年內對全市區縣局級單位普遍檢查一輪。根據中組部統一部署,對破格提拔、帶病提拔、超職數配備干部、“三齡兩歷一身份”造假、黨政干部在企業兼職等問題進行專項整治。加大對違規用人行為的查處力度,對中組部交辦的立項督查件進行認真直查。
16.關于對領導同志身邊干部的管理問題
整改情況:按照中央相關規定的要求,嚴格規范了對市級領導干部秘書的管理工作。制定了《關于嚴格落實組織工作重要事項請示報告制度的實施意見》和《關于嚴格落實組織工作重要事項請示報告制度的通知》,進一步完善干部選拔任用重要事項請示報告制度,嚴格規范干部管理流程,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視野,加大干部交流力度,逐步形成干部跨條塊、跨領域交流的長效機制。
17.關于違規設置機構、超職數配備干部問題
整改情況:已對各區縣違規設置的機構進行了清理規范。對全市超職數配備干部的情況進行全面核查,摸清超配干部底數。下發了《關于落實中組部結合巡視對北京市選人用人工作檢查整改要求的通知》,再次向全市重申工作紀律,要求各區縣局級單位對未經市編辦批準設立巡視組的問題全面整改規范,嚴禁超職數配備干部,明確整改消化工作時限,2015年9月底前完成超配市管干部的整改消化工作,2016年9月底前完成處級干部的整改消化工作。
18.關于“裸官”問題
整改情況:制定下發了《中共北京市委組織部關于加強配偶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任職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共北京市委組織部關于加強配偶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任職崗位管理工作的補充通知》。扎實做好全市配偶已移居國(境)外處級及以上干部有關情況的核實和組織處理等工作。按規定已對相關干部全部完成崗位調整,或備案登記等手續。
19.嚴肅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
整改情況:對全市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開展了全面核查,重申了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工作紀律。全面梳理匯總填報情況,對填報不完整或存在明顯邏輯錯誤的市管干部報告材料,及時發回補填;對投資、房產、因私出國(境)等重點項目,加強校核分析,綜合匯總報告中存在的異常數據,要求填報人予以核實并進行補報。組織開展隨機抽查工作,加大了抽查工作力度。按照5%的比例,對市管干部報告的有關事項信息進行了抽查。同時根據干部考察、巡視等工作需要,做好重點抽查工作;有序開展處級干部報告材料的抽查核實工作。經查發現問題的,要在及時補報的基礎上,給予組織處理。
20.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和鄉村干部隊伍建設
整改情況:結合第二批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深入整頓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對全市確定的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采取“一村一策”的辦法開展集中整頓,目前已完成轉化和有明顯提升的合計占到總數的92.8%,整頓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建立后進村整頓長效工作機制,進一步健全完善經常性地發現、整頓重點村工作機制,不斷提升農村基層黨組織服務能力和水平。深化農村基層民主治理。在總結“八步工作法”等經驗的基礎上,在全市推廣以“四議一審兩公開”為核心的村級民主決策規程,增強村務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積極探索實行“兩說明、一承諾、六禁令”,公開個人擁有宅基地和承租土地情況,嚴格紀律約束。在全市農村普遍建立了村務監督委員會,健全了權責明晰、制約有力、運轉有效的村級民主監督機制。全面實施“村賬托管”、“村章托管”等基層民主管理手段。加強村級干部隊伍建設。著力選優配強村“兩委”班子,建立健全村干部包片聯戶和逐戶走訪制度,實行“五必訪”工作機制,深入開展村干部年度“雙述雙評”活動,全面實行村干部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專項審計。
目前,整改工作剛剛開始、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加大反腐敗斗爭的力度,任務還很重。市委一定按照中央的要求,狠抓整改落實工作,以優良的黨風政風,履行好首都工作職責,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電話12388;郵政信箱(100161)北京市豐臺區西三環南路9號,中共北京市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電子郵箱swxsb@bjsupervisio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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