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預算法解讀:促進預算公開透明 加強審查監督
2014-09-01 09:44:03? ?來源:法制日報 責任編輯:陳瑋 陳瑜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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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對預算的審查監督 此次預算法修改加強了人大對預算的審查監督。 為了讓代表更好地看明白預算報告,此次預算法修改在實踐的基礎上,對預算編制提出了細化的要求。與此同時,強化了人大對預算的初步審查制度,如,增加規定: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的初步審查意見和常委會有關工作機構的研究意見,以及政府財政部門對上述意見反饋的處理情況報告,應當印發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修改后的法律還注意在預算審查監督過程中發揮基層人大的作用,密切代表和人民群眾的聯系。修改后的預算法增加了一條規定: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審查預算草案前,應當采用多種形式,組織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聽取選民和社會各界的意見。 此外,對于人大在審議預算草案及其報告、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時應重點審查哪些內容,修改后的預算法也作出了詳細規定。 嚴格規范地方政府債務 修改后的預算法進一步規范了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的有關問題。 在預算法修正案草案的審議過程中,有的常委委員提出,預算法對地方債務的規定,應當從有利于防范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的角度出發,從嚴、從緊管理,嚴格規范。 為此,修改后的預算法對地方政府債務問題作出明確規定:明確舉債主體,為經國務院批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對舉債的方式、用途、償債資金等作出規定;明確債務規模和管理方式;明確地方政府不得在法律規定之外以其他任何方式舉借債務,以及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對違法舉債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的,規定相應的法律責任。 此外,法律明確了地方政府舉債只能用于公益性資本支出。明確政府性基金預算應當根據基金項目收入情況和實際支出需要,按照基金項目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不列赤字。法律還規定,國務院建立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評估和預警機制、應急處置機制以及責任追究制度。 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 修改后的預算法對財政轉移支付制度作出明確規定。 法律規定,國家實行財政轉移支付制度。財政轉移支付應當規范、公平、公開,以推進地區間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主要目標。財政轉移支付包括中央對地方的轉移支付和地方上級政府對下級政府的轉移支付,以為均衡地區間基本財力、由下級政府統籌安排使用的一般性轉移支付為主體。 法律還規定,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的規定可以設立專項轉移支付,用于辦理特定事項。建立健全專項轉移支付定期評估和退出機制。市場競爭機制能夠有效調節的事項不得設立專項轉移支付。上級政府在安排專項轉移支付時,不得要求下級政府承擔配套資金。但是,按照國務院的規定應當由上下級政府共同承擔的事項除外。記者朱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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