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祁門縣的一位民警在陪領導學習交流后,喝酒摔傷不幸死亡。當地公安局以“因公犧牲”的名義賠償130萬元,死者家屬要求公安局調查事實真相,給出書面調查報告,并依法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而公安局卻要求家屬放棄追責。事情真相究竟如何? 一次看似平常的工作接待卻導致安徽祁門縣金字牌派出所民警朱璘意外身亡,朱璘的父親朱春久至今無法接受這個事實:“我孩子不喝酒,其他人都好好的。近路不走,走遠路。為什么把送人放在第一,把救人放在第二,這明顯是漠視生命。” 今年1月8號, 29歲的民警朱璘跟隨金字牌派出所教導員康光輝等人到閃里派出所交流學習。根據祁門縣公安局事后調查,當晚,閃里派出所在銅鑼灣土菜館宴請康光輝朱璘等五位民警,酒桌上共有13人,除司機、值班民警外,其余8人喝下了“古井原漿”白酒6瓶、啤酒11瓶。祁門縣公安局政工監督室主任張為民介紹,“喝了酒”的朱璘從樓梯上滾落,當場昏迷:“由于朱璘飲了酒,發生了這個情況就及時把他抬到警車上去了,抬到車上之后,從當時的情況看沒出現明顯的出血啊什么的,在這種情況下民警就駕車把他往醫院里送,后來發現情況比較嚴重,當天在我們縣人民醫院,第二天就送到我們市人民醫院救治。” 6月13號,朱璘去世。張為民說,在朱璘摔倒的第二天,祁門縣公安局便介入了調查:“事情發生當天晚上,我們縣公安局、紀檢委、紀委就啟動了一個調查程序,隨后我們縣的縣紀檢委和我們公安局紀檢委組成了一個聯合調查組對整個實情情況進行調查,能夠證實當天參加的8個人飲了酒包括朱璘在內,具體每個人飲的數量無法準確判斷出來,但是飲酒肯定存在。” 對于朱璘是因為喝酒而出事的說法,朱春久至今都不認同:“我兒子在家也好在其他場合也好都是不怎么喝酒的,在家里是滴酒不沾的,他對酒不感興趣的,沒有抽煙喝酒這些不良嗜好。到那邊去,怎么那天晚上酒就喝多了,就跌了。其他的十多個人都好好的,所以我對他們這種調查通報很質疑,很不相信。自己的兒子,做父母的是最了解的。” 除此之外,朱春久指責,在出事之后,民警先將教導員康光輝送回金字牌派出所休息,再將朱璘送醫而延誤了治療時機:“近路不走,走遠路。為什么把送人放在第一,把救人放在第二,這明顯是漠視生命、沒有人性的表現,按常規來說,當時這個事出了應該馬上打120,老百姓都會這么做,警察這么做應該是不成問題的,他們當時為什么120也不打,也不向局領導匯報,他們的動機到底在什么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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