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點41只落馬“大老虎” 四大特征引關注
2014-08-06 07:45:22?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陳瑋 陳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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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點41只落馬“大老虎” 四大特征引關注 曾偉 邱若辰 劉鵬飛 李煜申 實習生舒潔 7月29日,中央決定對周永康嚴重違紀問題立案審查,打下迄今為止最大“老虎”。隨著中央反腐深入展開,一批“老虎”級乃至“大老虎”級的腐敗官員相繼落馬,此次公布的周永康已是自十八大以來第41位落馬的副省部級以上高官。 這些落馬的高官都有哪些特點?中央如何打“老虎”級官員?記者梳理了十八大以來被查處的41名副省部級以上違紀違法官員信息,從官員分布、線索路徑、處置時長等維度解讀“老虎”落馬。 特征一: 半數家鄉官 回避制度執行不夠 梳理落馬高官的資料發現,在被調查處理的41名違紀違法干部中,“被帶走時”在原籍省份任職的達18人,占總人數的44%。 為何落馬“家鄉官”比例如此高?“官員在家鄉任職相比在異鄉任職擁有更多的親戚朋友關系,受到糖衣炮彈的攻擊力量比較大,對官員意志是個很大考驗。如果沒有強有力的制度和嚴格的自律,就很容易陷入腐敗的陷阱中。”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解釋道,這是中國宗族社會,歷史文化傳統,地緣政治在現代腐敗的具體表現和反映。 事實上,異鄉任職以防止腐敗在中國官僚制度中由來已久,現今也有具體規定規范公務員回避制度。2012年,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發布了《公務員回避規定》,其中明確指出公務員擔任縣、鄉黨委、政府正職領導成員的,應當實行地域回避,一般不得在本人成長地擔任市(地、盟)黨委、政府正職領導成員。 中央黨校政法部教授林喆表示,此輪“家鄉官”密集落馬說明過去幾十年中公務員回避制度執行有待增強。她建議中央在全國展開一次全面清查,對于任職中有夫妻、父子、母女、兄妹等親屬關系的官員,要堅決調離,加強回避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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