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李某為索要債務,竟然伙同他人非法拘禁債務人、限制債務人陳某的人身自由長達34小時,脫光并強迫欠錢者洗冷水澡督促還款,今天記者獲悉,海南省萬寧市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對其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 經查,2013年8月間,被害人陳某向李某和文某(在逃)兩人各借款2000元。借款期限屆滿時,陳某未償還借款。當文某于2013年12月24日凌晨1時許發現陳某在萬寧市萬城鎮活動時,便將其控制在萬城鎮萬隆街某賓館506房,并與在海口市的李某電話聯系。 之后,文某等人強行將陳某帶到海口市海秀路某賓館D6608房。在這期間里,李某、文某對陳某采取了毆打及脫光其衣服讓其洗冷水澡的方式促其還債。當天18時許,李某、翁某(另案處理)將陳某再次帶回萬寧市萬城鎮萬隆街某賓館506房,直至19日11時許,才被公安民警解救。(記者 邢東偉 通訊員 許平飛 黃炯鋒) |
相關閱讀:
- [ 07-11]非法賭球討30萬賭債被法院駁回 移交公安部處理
- [ 07-10]龍巖市公安局召開“打擊非法傳銷”工作情況新聞發布會
- [ 07-10]中方:未經許可在中國海域開發油氣都是非法無效的
- [ 07-10]姚明抵制野生動物非法交易 獲美國國務卿贊揚
- [ 07-10]漳州:非法經營道路運輸被判刑 屬全省首例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關評論
國新辦發函[2001]232號 閩ICP備案號(閩ICP備05022042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編號:35120170001 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閩網文〔2019〕3630-217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